关于转发省农机局 《关于组织提报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济农机函字〔2018〕51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机局《关于组织提报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各地农工办要求,在文件规定提报范围内,认真研究提报2019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并详细说明立项依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责任单位。8月17日前报送市局科教科。电话:0537-2325048,邮箱:jnnjkjk@163.com。
附件: 1.《关于组织提报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的通知》(鲁农机计函字〔2018〕68号)
2.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3.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表
4.全市重点特色工程(项目)建议(邮箱发送)
济宁市农机局
2018年8月15日
附件1
关于组织提报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的通知
鲁农机计函字〔2018〕68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切实做好农机化项目管理工作,摸清农机化项目重点工作,科学编制任务清单,进一步加强资金争取力度,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报本领域(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的通知》(鲁农办发〔2018〕15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各市县提报农机化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项目提报应围绕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总体布局、年度目标和总体要求,结合农机化发展实际,认真研究提报本市农机化领域2019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并详细说明立项依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责任单位,原则上从以下范围选择提报:
1、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相关工作方案的重点工程(项目);
2、纳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工程(项目);
3、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覆盖面较广、涉及跨区域规划布局的重大工程(项目);
4、其他农机化发展亟需的重大工程(项目)。
请各市在所属各县区提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农机化发展实际,统筹研究谋划明年重大工程(项目),填写《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表》,并附必要说明,一并于20日前报送省局计财处,联系人:郑纪超,电话:0531-83199607 ,邮箱:sdnjtj@shandong.cn。
附件:《农机化重大工程(项目)和资金需求表》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