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241/2018-426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会议 |
| 成文日期 | 2018-11-26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会议2018年第16次
2018年第16次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在市住建局16楼会议室召开第16次局长办公会。纪要如下:
一、通报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督察有关工作
冯奎周同志通报了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及环保督察有关工作。会议指出,本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是对我省环保工作的又一次检验,近期督查组对我省潍坊市敷衍整改进行了通报,性质十分严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当前环保工作已上升为事关全局的政治高度,各科室、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围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农村水污染治理、清洁取暖、黑臭水体治理等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做好环保各项工作,像绣花针一样做工作、留痕迹,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住建部门的指导,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全市住建领域环保工作持续改善。
二、通报创建文明城市有关工作
王玉奇同志通报了近期局创建文明城市有关情况。会议指出,创建文明城市是我市争创的又一城市品牌,当前是新一轮创城的关键时期,我局承担了城市网格包保、物业指导、机关卫生、供热供气窗口、镇街整治、文明出行等任务。前期,局及局属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着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措施,局创城办要将局机关人员全部纳入包保范围,进一步细化完善包保方案,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严肃外出纪律,除特殊情况外,机关人员及局属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再外出。
三、研究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开设零余额账户及近期局万元以上支出
会议听取了财务科关于开设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零余额账户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上同意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在农业银行济宁分行开设零余额资金账户。会议要求,财务科要加强对其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做好各项资金的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三重一大”和市财政局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的有关要求,大额资金使用需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局将一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列为大额资金,作为集体研究事项。2018年10月31日-11月23日,局共支出万元以上项目16个,共支出资金53269826.68元。
四、研究出台《济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济宁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政策法规科关于出台《济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济宁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济宁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济宁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济宁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适时出台是践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有力举措,对于规范和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散装水泥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三个《办法》的出台要与当前放管服改革相结合,不得在办法文件中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碍,切实落实为企业服务的理念。二是《办法》要与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保持一致,同时积极参照其它地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要严格遵照法定的程序,积极征求科室、市直有关单位及法制部门的意见,并做好修订完善。四是要对出台的《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办法的知晓度。
五、研究印发《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装配式“三板”的实施意见》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科教科关于提请印发《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装配式“三板”的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在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中应用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楼板和预制内墙板是落实国家级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市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我市装配式三板的应用需要,推广三板的应用时机已经成熟。会议强调,要顺应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趋势,坚定推进三板应用的信心和决心,按照意见要求快速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
参加人员:
侯圣军、朱 勇、冯奎周、王玉奇、马玉善
列 席:
龙玉记、李骁健、曲 文、路克民、闫振中、陈忠诚
吕望远、邵长新、李 振、赵艳艳、程道军、许 辉
邹立新、陈国栋
请 假:仲爱华、武洪建
记录人:
李 萌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