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办字〔2018〕180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优化全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稳定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济宁“美丽乡村幸福路”优质品牌,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好的交通保障。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年底,全市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以老油(水泥)路改造、县乡公路升级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改造步伐,并根据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优先考虑通公交线路升级改造,逐步消除路网中“断头路”“瓶颈路”。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967公里,实施村级公路网化工程533公里,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条路面宽4米以上公路通达,其中区域中心村、中心社区以及50%以上行政村拥有一条路面宽6米以上公路通达。新改建村级公路899公里,并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设置路肩,因特殊原因路面宽度达不到6米的应设置错车平台,解决全市所有自然村的公路通达问题,保证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实现有1条等级公路通达。完成大中修工程(含预防性养护)3783公里,改造危桥66座,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年均养护大中修工程比例达到7%以上。建设公交站点2930个,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公交比例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提档升级,建设好农村公路
1.完善路网规划,打造精品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规划,优化路网结构,提高县乡公路及三级以上公路在农村公路中的占比。要结合地理区位优势等特点,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农村公路规划设计中,做到公路与周边沿线乡村风貌、田园风光充分融合,努力打造精品示范路。到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打造成2条以上精品示范美丽公路。
2.提高标准质量,加快改造升级。一是实施窄路面加宽提升,打造农村公路“升级版”。今后新改建农村公路路面宽度原则上应不低于6米,对县乡公路、通公交线路和景区旅游线路进行改造提升时应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二是实施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不断完善既有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水、绿化、运输等配套设施,新改建农村公路确保安全防护、运输服务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三是提升新建公路路面结构标准。新建公路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的,厚度不低于5厘米,面层下部连接须采用碎石类半刚性基层;采用水泥混凝土的,厚度不低于20厘米,面层下部连接须设置基层。
3.实施交通扶贫,助推群众致富。“四好农村路”建设要与精准扶贫和“第一书记”扶贫、黄河滩区迁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确保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实现有等级公路与临近路网衔接、有1—2条穿村公路、有公交通达的目标。
(二)完善体制机制,管理好农村公路
1.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组织体系。要制定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奖惩机制。要明确承担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的机构,配齐人员力量,并提高专业人员配备比例。积极探索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等农村公路管理新模式。乡镇政府要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年底,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
2.坚持依法治路,加强公路保护。进一步强化路政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健全乡规民约条款,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保护队伍。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等工作,做到统筹谋划、同步安排。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深入推进绿色廊道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非公路标志,具备条件的路段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和绿化全覆盖。积极开展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清理整顿工作,实现“退路进场、退路进厅”,有效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巩固建设成果,养护好农村公路
1.编制养护规划,完善养护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遵循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组织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发展规划,做好农村路网年度养护计划,准确测算确保路网技术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的必要投入。要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确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平稳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日常养护(包括日常保洁、路肩培护、边沟疏通、绿化管护等)要推广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相结合的模式。小修工程要推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大、中修工程要坚持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化队伍实施。鼓励探索水毁、地质等灾害保险模式,减少政府灾毁经费支出。要强化养护监管,逐级签订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探索建立养护效果评价机制,保障公路整体服务水平。
2.推广养护创新,提高养护质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常态化,强化养护责任单位及人员交流培训,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全面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目标。要大力开展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做到“修早、修小、修好”,对症下药,及时消除路面病害,不断提高路面养护内在质量。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科技创新水平,保证农村公路中等路以上比例不低于75%,且保持逐年上升趋势。
(四)提升服务水平,运营好农村公路
1.发展城乡公交,实现均等服务。要认真组织开展市场调研,科学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规划,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大城乡公交线网密度,进一步提高公交线路站点行政村覆盖率,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结点、覆盖行政村的城乡公交服务网络,实现城乡公交服务均等化;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制定成本规制办法、财政补贴办法和运营评价办法,不断加大城乡公交运营补贴力度,确保城乡公交线路能够开得通、跑得住、留得下。要制定公交站点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公交站点要本着群众乘车便捷、安全的原则合理设定位置,具备一定的防晒、遮雨功能,满足群众候车坐等需求;要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营班次,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要利用“互联网+”大力推进智慧运营水平,建立城乡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手机APP网上查询系统、预约叫车平台系统,车辆要安装4G视频监控终端,县级财政要按规定予以支持。
2.建设物流网络,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交通、商务、供销、邮政等物流资源,按照“县级中转、乡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统筹做好节点布局规划,完善服务功能,形成以县级物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框架的三级物流网络。鼓励经营主体创新农村物流运营模式,强化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合作、电商快递等市场主体深入合作,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农村电商向纵深发展,促进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协同创新,畅通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通道,努力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
3.加强安全监管,保障运营安全。要加强城乡公交运营安全监管,严把城乡公交、农村物流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城乡公交经营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退出城乡公交市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客车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检查评价路况、车况与安全运营标准的适应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营,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四、实施计划
(一)2018年12月底前,构建实施“四大工程”项目数据库,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督查机制,制发“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市、区)加快编制专项行动年度实施计划,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设实施、工程验收等工作;全面完成交通扶贫、村级网化示范县和省下达的2018年度建设任务。
(二)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完成“四大工程”所有建设任务。
(三)2020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综合验收工作,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交通环”建设指挥部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等工作,履行农村公路监督指导职责。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完善专项行动具体推进工作机制,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单位,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效进行,真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长效机制,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投入“三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要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任务目标及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全市“四好农村路”计划总投资45亿元,在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安排5亿元,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构建以省、市级奖补为引领、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确保“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级“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管理范围,将根据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任务量、完成量和验收结果等因素分配资金。
一是实施“四好农村路”市级奖励政策。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工程,按照10万元/公里;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2万元/公里;日常养护工程一般按照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公交站点建设按照1万元/个;对经验收合格的国家或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除上级给予资金奖励外,市财政按照500万元/县给予奖励。
二是建立县级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建设养护资金以及公交站点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认真执行公交成本规制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城乡公交运营成本进行核算,实行季度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据实补贴。
三是加大政府资金整合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年要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同时要统筹配置政策资源,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政府债券等,切实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
(三)强化示范引领。要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标准、申报程序、综合评价和激励政策,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的原则,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示范县,全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督导检查范围,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监督。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挖掘、提炼总结“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发挥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引领作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养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
分解一览表
附件
济宁市“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
专项行动任务分解一览表
县(市、区) | 路网提档 升级工程 (公里) | 自然村庄 通达工程 (公里) | 路面状况改善工程 | 运输服务 提升工程 | 备注 | |
养护大、中修 (公里) | 危桥 (座) | 客运站点 (个) | ||||
济宁市 | 1967 | 899 | 3783 | 66 | 2930 | |
任城区 | 72.5 | 9.4 | 146 | 3 | 3 | |
兖州区 | 41.1 | 0 | 158.5 | 0 | 100 | |
曲阜市 | 83.8 | 0 | 277.1 | 3 | 60 | |
泗水县 | 84.3 | 0 | 441.1 | 8 | 59 | |
邹城市 | 258 | 6.0 | 531.2 | 6 | 859 | |
微山县 | 110 | 186.7 | 337.3 | 2 | 366 | |
鱼台县 | 92 | 121.1 | 226.2 | 5 | 97 | |
金乡县 | 399 | 140.2 | 393.3 | 12 | 170 | |
嘉祥县 | 496.8 | 49.8 | 361.2 | 6 | 304 | |
汶上县 | 133 | 177.4 | 338.9 | 3 | 473 | |
梁山县 | 144.9 | 183.8 | 422.1 | 18 | 336 | |
济宁高新区 | 1.6 | 0.9 | 56.0 | 0 | 27 | |
太白湖新区 | 2 | 7.2 | 30.2 | 0 | 10 | |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48 | 15.8 | 63.9 | 0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