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004527379Y/2012-254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历史规划 |
成文日期 | 2012-12-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制定济宁市农业机械化(以下简称农机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
第一章
“十一五”期间农机化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十一五”是我市农机化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农机化发展规划目标,使农机化发展整体上由中级阶段跨入了高级阶段,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主要成绩
(一)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到2010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67万千瓦,农机总值57.36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40.8%、37%;农用拖拉机达到11万台,增长12%,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53万台,比2005年增长60.5%;联合收获机达到2.31万台,增长190%,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6150台,增长近10倍,水稻联合收获机发展到595台,平均每年增加100多台;各类配套农具达到18万台(套),增长11.3%,其中大中型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7.56万台,增长47%。
(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实现重大突破。全市玉米机收率由2005年的6.2%提高到80.2%;农作物秸秆还田率由2005年的33%提高到93%;水稻机收率由2005年的0.2%提高到40%,水稻机插秧从无到有面积突破2万亩;小麦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面积突破115万亩,覆盖率达到22%;花生、薯类、大蒜、棉花等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设施农业及农村其他各业机械化得到较快发展,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比2005年提高26个百分点。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发展,农机4s店等新型服务业体开始出现,农机作业、维修、销售、培训、信息及中介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底,全市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户达到41.8万个,比“十五”末增加2.8万个,其中:农机销售企业72个,农机维修点840个,经工商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93个,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401个,农机从业人员达到64万多人。
(四)农机化发展效益显著提高。“十一五”期间,全市年均实现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34.35亿元,比“十五”末增长48%,累计实现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172亿元,其中农机跨区作业收入超过12亿元。连同农机化节本增效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农机化在农民群众收入中的贡献率达到9%,比“十五”末提高2个百分点。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广泛应用,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替代了大批农村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断加大农机化发展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落实市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6亿元,共补贴发展各类农机具2.3万多台,受益农户达1.9万户。相继实施了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农机合作社建设、市级农机化示范乡镇建设及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等一批带动能力强的农机化项目,累计完成农机化投入20多亿元,其中投入财政资金4.18亿元,年均增长103.5%,带动农民和单位集体投入16亿多元。
(二)着力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在全市组织实施了以玉米机收、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水稻机插和经济作物机械化为重点的农机化八大创新示范工程,市县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玉米收获机、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和水稻插秧、收获机械等重点推广机具进行累加补贴,着力推进玉米、水稻和经济作物等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五年间,全市各级农机部门共推广各类实用机具9万多台(件),取得科技创新成果120多项,组织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30多万人次,召开各类现场会、演示会200多次,为促进农机化整体水平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坚持把发展农机服务业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在产业发展上,着力培育扩大农机作业、运输、销售、维修四大服务市场。在服务模式上,努力适应农机作业的新特点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发展以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规模经营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在组织形式上,大力培育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农机服务的市场主体,促进了农机服务规模和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四)依法加强农机管理工作。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机化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农机化培训学校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全面加强农机基础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农机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示范乡镇21个,示范村1101个,示范户6998户。创建“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0个。设立县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12处。全市11处县级农机化培训学校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完善了以济宁农机化信息网为龙头、以县市区农机化信息网为骨干、以乡镇和农机企业网站为基础的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进“三项建设”,着力整治和提高农机“三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连续五年实现了无道路外农机安全事故。
(五)大力优化农机化发展环境。各级党政及人大政协领导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及时解决农机管理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产业规划、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科研推广、农机服务、安全生产和机构人员等方面对农机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全市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辛勤工作在农机化工作的各个岗位上,为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法律的逐步健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勤奋工作,为农机化事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综观“十一五”农机化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这主要得益于党的强农惠农的好政策,得益于各级领导对农机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但是,农机化发展中仍然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农机化发展不平衡,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高素质的农机管理与技术人员缺乏,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不高,农机化扶持政策单一,农机执法手段薄弱,农机管理体制不够理顺等等,所有这些都有待于认真研究解决。
第二章
“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条件分析
未来五年,将是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加速转变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对农机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加速转型的重要时期,我市“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又面临着多种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同时自身还呈现出一系列新的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
一、有利条件
(一)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十一五”期间,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密集出台,为农村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了农业连续增产、农村经济持续繁荣、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保障和经济支撑。同时,农民经济条件的改善、生活水平的提高,新生代知识农民对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渴求等,都为加快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原动力和基础条件。
(二)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发展农机化。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农业生产对农机化的依赖程度越来越越高。“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为加快推进农机化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为土地种植适度集中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也给农机化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政策环境持续向好,为农机化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为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在“十二五”将得到进一步强化,国家对农业和农机的投入规模仍将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围绕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也陆续制定出台一系列具体扶持措施,这都为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政策支持。
(四)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对农机化发展提出了刚性需求。从全国看,《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已经开始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也将正式启动。从全省看,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和特色农业产业振兴规划的实施也进入了关键阶段。从全市看,我市新农村建设六大重点工程深入实施,给农机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农机作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在重大战略和规划的实施中,必将有新作为、大作为。
(五)农民投资热情高涨,为农机化提供了最根本的发展动力。农机服务市场日渐成熟,开展农机作业成为农民的致富手段,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纷纷投资经营农机,加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强力推动,“农机热”将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升温。
二、制约因素
“十二五”期间影响农机化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当前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限制了农机规模化作业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解放了劳动生产力, 使农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地块小而分散,给使用农业机械带来很大的不便,导致空行时间长,作业效率低,一些大型、先进、高效机械难以实施作业,既影响了机械效能,也影响了劳动生产率、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农机化跨入高级阶段之后,向更高目标发展的难度加大。2010年全市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89%,农机化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相对缩小。同时,地区间不平衡的问题突出,机械化欠发达地区多集中在山丘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推进发展的基础薄弱。经济作物机械化尽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大宗作物的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很低,适用机械研发滞后,有的甚至还没有破题。林果生产和畜牧、水产养殖及农产品加工,对机械的精准化、自动化要求高,实现难度大。
(三)农机化基础设施条件差,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缺乏,农机露天存放现象普遍,严重影响了机械的技术状态和使用寿命。机耕道年久失修,林网和沟渠占道问题突出,影响机械的正常通行和作业。农机技术推广、维修、配件供应、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装备实力差,服务手段落后。农机服务组织服务功能单一,规模化程度低,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服务能力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四)农村劳动力知识和年龄结构,不适应农机化发展要求。随着农机化的发展,机械装备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对操作人员文化素养、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目前有知识、有技术的农村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农机驾驶操作队伍老化现象严重,新生力量不足,亟待补充。
三、趋势特征
(一)农机化发展由粮食生产机械化向经济作物及农村各业机械化转变。“十一五”期间,我市粮食作物生产已基本实现机械化。进入“十二五”,农机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将加速向经济作物及林牧渔和农产品加工等农村各业转移。特别是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将是继玉米收获机械化之后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又一个主攻方向。
(二)农机作业由单户机械作业向有组织的规模化作业转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为农机服务的组织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中广大农户家家拥有拖拉机,进行小规模作业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化生产的需要。要提高劳动生产率、粮食产出率,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现由农机户单一的农机作业向有组织的规模化农机作业转变。靠合作兴发展,向规模要效益,将是“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
(三)农机化作用由单纯替代劳动力向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转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机化进程的加快,农机化的作用不断延伸和扩大,逐步从解决生产力的问题扩展到影响和改变农业生产经营的机制问题。在我国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村基本制度下,农机化的发展已经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上开始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成为农机化发展的新趋势。
(四)农机化推广由技术推广创新向推广与装备研发创新并举转变。农机化工作不但要推广已有的先进机具技术,更要切入农机研发生产新领域,有效整合产、学、研、推、管等社会资源,加快经济作物和农村各业机械的研发生产,满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五)农机化管理由依法监管为主向监管与促进并重转变。随着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健全,农机管理的重点由安全管理向全面管理转变,农机管理的方式由依法管理向依法管理和依法促进转变,重监管轻促进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监管与促进并举是大势所趋。
第三章
“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政策法规,紧紧围绕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部署,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农机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加强农机依法管理为重点,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促进技术创新,建设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为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发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农业机械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并向信息化和现代化迈进。
(二)坚持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原则。在农机化发展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推进;既要加强基础,又要着眼长远,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三)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的原则。创新农机服务形式,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创新农机管理、安全监理、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组织形式,建立指挥高效、运转灵活的新型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农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企业为核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
(四)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使用和农机工业的财税、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五)坚持转变方式、提升质量的原则。在农机化发展中,既注重保持适当速度,又注重调整优化结构;既注重发展质量,又注重社会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有机统一。
(六)坚持依法促进、科学发展的原则。全面贯彻农机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以人为本、依法促进、依法管理。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保障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第四章
“十二五”农机化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 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其中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继续提升,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4%以上,重点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设施农业、林牧渔业、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
(二)机械化水平。2015年,我市主要农机化水平要达到以下目标:
1.主要农田作业
——机械耕地:在适宜玉米机械化免耕播种地区已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的基础上,小麦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由“十一五”末的115万亩,发展到300万亩。全市机耕作业面积达到1050万亩,其中:深耕300万亩,深松500万亩,机耕水平稳定在99%左右。
——机械播种:由1100万亩,增加到1200万亩。播种机械化程度由69%提高到80%。其中,花生、马铃薯等大宗经济作物的播种基本实现机械化,小麦免耕播种覆盖率力争发展到50%左右,玉米免耕播种达到90%以上。
——机械收获:由1098万亩,发展到1150万亩。收获机械化程度超过80%,其中,玉米收获机械化程度提高到90%以上;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其中花生、马铃薯、棉柴收获达70%,大蒜收获机械化和棉柴加工处理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
——设施农业生产:温室面积由9258万平方米,发展到14000万平方米,电动卷帘机械由1.2万台,发展到1.7万台,耕作机械由2300台,发展到4000台,微滴灌机械由7000台套,发展到1万台套。
2.林、牧、渔业
——畜牧业:重点推广秸秆机械收获、青贮技术和饲料加工技术,机械化畜禽养殖技术和畜禽粪便及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到2015年,秸秆的收获、青贮、加工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基本实现设施化、机械化,其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程度达到50%以上。
——渔业:继续发展淡水养殖及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机械化。到2015年,淡水养殖、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基本实现机械化。
——林果业:重点推广山区开发建设使用的林业机械和果树植保机械,大中型林场整地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本实现机械化。
3、农产品加工、运销
——农产品加工:重点发展粮、棉、油及果蔬、畜禽、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机械化,使农产品向加工及制成品方向发展,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优质化方向发展,为形成具有济宁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做贡献。到2015年,粮食、油料、水产品机械初加工程度提高到70%以上,果品、蔬菜机械初加工程度提高到45%以上。
(三)主要农机拥有量
1、农用拖拉机。由“十一五”末的11.04万台、208.49万千瓦,发展到12万台、22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由3.53万台、130万千瓦,发展到4.5万台、160万千瓦。
2、配套机械。由18.08万台,发展到20万台,其中,大中型配套机械由7.56万台,发展到8.5万台。
3、联合收割机。由2.31万台,发展到2.6万台,其中玉米收获机8000台,水稻收获机1500台。
(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1、乡村农机从业人员。由64万人,发展到65万人;
2、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及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由1021个,发展到1500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由193个,发展到400个。农机户由41.7万户,发展到43万户。其中,农机原值5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由401个,发展到500个。
3、农机维修网点。由840个,发展到1100个。其中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网点发展到900个。建设区域性大中型农机维修中心12个。
4、农机化学校及人员培训。到2015年,全市12个县市区农机化学校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有4个农机化学校进入全省重点学校行列。农机化学校年培训能力达到6万人。
(五)农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农机质量监督机构。市县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发展到13个。扶持有条件的乡镇建立质量投诉机构。
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县以上农机监理站全部实现监理业务大厅改造,监理人员发展到300人。拖拉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员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六)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市级农机化信息网建设。在硬件设施方面,配置大型服务器1台。在软件应用方面,重点开发服务功能强的应用系统软件。“十二五”期间,建成济宁市农机化信息综合数据库。
2、改造提升县乡农机化信息网。进一步提升县级农机化信息网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及企业建立农机化信息服务网站。
(七)农机化经济效益
1、农机化作业收入。由28.34亿元,增加到35亿元。
2、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由34.35亿元,增加到40亿元。
3、农机服务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由9%上,增长到11%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在玉米种植区,坚持不懈地发展玉米收获机械,加快推进玉米机收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在水稻种植区,加快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集中力量攻克水稻机插、机收两个薄弱环节。在粮食主产区,大力实施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深松整地作业,推广普及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高效植保、水稻育插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化节本增效技术,力争五年内推广小麦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技术300万亩,完成土地深松500万亩,建设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示范田5万亩。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建立粮食生产农机农艺结合机制,组织引导农民在一定区域内统一种植品种、种植模式和农机农艺标准,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二)加速发展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化。以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为抓手,重点建设花生、薯类、大蒜、棉花四大经济作物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和推进区,力争五年内建设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100个。围绕经济作物种植、收获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机具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试验、改进和定型经济作物生产机械,总结提炼经济作物机械化作业模式,探索完善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围绕蔬菜园艺、花卉苗木、林果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微喷灌、分级筛选、贮藏加工等机械设施,加快发展育苗嫁接、工厂育秧、生态植保和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围绕种植特色,积极研发推广适用机械和装备,提高特色种植的机械化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协调推进畜牧、水产、林果等农村各业机械化。加快发展规模畜牧业、特色水产业、优质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农业机械,重点推广秸秆青贮收获、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生鲜乳收集、水面增氧及投喂、林果修剪采摘、挖坑植保、农产品加工、保鲜等相关机械设备,扶持规模养殖基地和林果种植基地发展标准化生产设施,逐步提高现代渔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林果业装备水平和科技水平。加快先进适用、生产急需机械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步伐,着力解决农村各业机械短缺问题,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发展。
(四)切实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管、农机维修、信息服务六大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公共服务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和技术推广装备建设,改善农机监理、推广公共服务条件。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农机维修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设立农机质量投诉站。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二星级以上文明农机维修网点100个。建立全市农机跨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农机化信息网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加强县级农机化学校建设,着力搞好“阳光培训”、“金蓝领计划”等政策性培训和农机化新技术培训,搞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不断提高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培训能力。调整充实基层农机专业技术推广人员,建立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专业技术推广队伍。成立济宁市农业机械化协会。
(五)实施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工程。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鼓励研发、推广和使用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和群众生产急需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加快老旧机具更新换代步伐,逐步淘汰高耗能、低效率和危及安全的落后农机;加快发展机引配套农具,逐步提高动力机械与配套机具比例;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增强配套农具适应性、功能性,避免农业机械低水平重复购置,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利用效率;积极推广使用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机,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六)进一步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质量并重和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大力培育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五年内建设“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00个。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开展“社企合作”,鼓励发展集销售、作业、维修于一体的综合性农机服务业体,培育扩大农机销售、运输、维修、信息和田间作业市场,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培植一批农机经营大户和作业、维修能手,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创新农机经营管理机制,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七)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政府牵头、农机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格局。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在依法抓好拖拉机(含手扶变形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的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卷帘机、微耕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强化县以下乡村道路农机安全检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认真完善事故倒查、过错追究和安全应急管理等农机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机作业和维修质量标准,提高农机应用和保障水平。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维修质量。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认真抓好重要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第五章
农机化发展布局
一、区域布局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全市农机化发展划分四大区域,积极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化。
1、城市郊区。在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机械化。
2、平原地区。优先发展粮食生产机械化,重点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和水平,同时积极发展大蒜、棉花、薯类和蔬菜生产加工机械化。
3、沿湖地区。在提高小麦、玉米生产机械化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水稻种植、收获和水产、畜禽养殖业机械化。
4、丘陵山区。以发展中小型机械为主,应重点推进花生、薯类收获及林果生产机械化。
二、产业布局
根据我市主要农产品分布情况,将全市农机化发展划分为十大产业区:
1、小麦种植区。加快小麦联合收获机更新换代步伐,重点发展小麦免耕播种机和精量播种机、深松整地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适当发展粮食烘干机械,提高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2、玉米种植区。重点推广玉米直播机械、收获机械和秸秆还田、青贮等大中型新式作业机械,全面提高玉米生产机械化水平。
3、水稻种植区。重点推广水稻地毯式育秧、机械插秧、机收等新技术,加大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力争实现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
4、棉花种植区。重点推广棉花覆膜播种、植保、棉柴收获切碎等机械化技术,适当时机引进示范棉花采摘机械。
5、大蒜种植区。重点推广大蒜机械化收获技术,逐步引进示范大蒜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
6、花生薯类种植区。重点推广发展花生、薯类覆膜种植及收获机械,逐步扩大花生、薯类种植和收获机械化面积。
7、蔬菜种植区。瞄准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积极引导发展各类新型设施农业机械,不断提高蔬菜种植机械化水平,推进全市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
8、林果种植区。重点发展各类林果植保及采摘、修剪机械,逐步向林果加工、贮藏、保鲜方向发展。
9、水产养殖区。重点发展增氧机、投饵机等水产养殖机械,适当发展鱼塘、水库清淤和挖掘机械,努力提高现代渔业装备水平和科技水平。
10、畜禽养殖区。重点发展青贮收获、秸秆打捆、饲料加工机械及成套养殖设备,推动畜牧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业机械宏观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农机管理、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质量监督、农机投诉、信息宣传等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农机生产、科研、推广、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宏观管理,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建立基地、搞好服务等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类农机化主体合力发展农机化、共同促进农机化,建设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正确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建立农业机械台账管理制度,用2-3年时间将农业机械及驾驶人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管理。
二、建立健全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
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扩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农机化发展政策扶持长效机制。1、丰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建立农机更新报废补偿制度。3、制定出台农机作业补贴实施办法。4、建立和完善农机燃油补贴和供应保障机制。5、制定出台农机保险政策性补贴实施办法,试点并逐步推行农机合作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机入保难问题。6、制定平安农机创建奖励办法。7、制定扶持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将稻区水利设施改造、社区及农机服务组织场库棚建设、机耕道建设、农机监理技术装备建设、农机教育培训、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区域性大中型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农机信息化建设工程列入有关规划,争取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对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投入,不断满足群众对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的要求。8、制定农机化发展金融扶持政策,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重点组织实施“现代农机化水平提升计划”,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和深松作业补贴等项目,加强项目研究储备与管理,积极参与全市新农村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机化发展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项目课题,并积极争取支持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项目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发展农机化的热情与积极性,促进新型高效、节能降耗机械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作物和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发展,实现农机化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高。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大对农机监理、农机推广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各项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要把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上抓紧抓好,推进示范区成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具有较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农机化管理典范;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的农机社会化生产服务典范;农机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维修管理、安全监督等全面、协调发展的典范;技术先进、装备优化、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机化科技创新典范,带动全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以各级农机推广部门为主体,抓好各类先进农机化技术的引进吸收与试验示范。以企业为核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加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人才队伍建设,逐步选配一批符合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对现有管理、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进行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满足农机化发展需要。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用5年时间对全市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农机大户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专业人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强化农民机手的生产经营技术培训,使他们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建立济宁市农机化人才库,对全市农机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完善农机优秀人才推荐评聘制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建立农机农艺结合机制
“十二五”期间,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完善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完善农机作业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促进关键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农艺措施协调发展。加强农艺技术研究,有针对性地示范推广农机农艺结合紧密的机型、作物品种和种植养殖方式,建立农机和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积极推进基层农机化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将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范围,不断改善设施条件,提高推广能力。各级农机化、科教、种植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机手传授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加强政企联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做好农机手的培训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成立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和农机农艺融合专家组,定期会商,统筹协调解决农机化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农机农艺结合提供组织保障。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要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指导农机化工作,切实把农机化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我市农机化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针对当前农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工商、质监、发改、财政、保险及农口各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努力建立一个完善地、长效地农机安全管理、农机推广培训、农机市场监管、农机质量投诉和农机服务组织管理等工作新机制,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规范化农机管理服务新机制,推动各项农机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市依法治机、依法行政进程,促进全市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