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079/2019-449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能源局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成文日期 2019-12-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2019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9-12-12 信息来源:济宁市能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全市能源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市能源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系列会议决策部署,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围绕“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这一目标,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主线,实施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能源拓展开发利用“双轮驱动”,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抓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一是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双招双引”战略决策,积极争取新能源产业项目。继续推进济宁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基地建设;本着自我平衡、就近消纳原则,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和城市周边,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垃圾热电联产机组。推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布局的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同时,摸清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在电力总装机中占比、发电量及在总发电量的占比,为下步工作打基础。二是扩大天然气开发利用。积极配合、稳妥推进清洁取暖“煤改气”。稳步实施天然气车船发展和加气站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二)补齐补强能源基础设施短板。一是加强调峰能力建设。落实《2019年山东省应急调峰电源建设方案》,健全完善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管理运行机制。落实“地方政府不低于平均3天日均需求量,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5%年用气量”要求,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二是加强普遍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城区电网着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农村电网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小城镇、中心村、小康电示范县电网改造。积极推进天然气利用向农村延伸,在管道尚未通达区域,鼓励建设CNG、LNG供气站,推进天然气“镇镇通”。坚持压煤搬迁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结合,推进压煤搬迁工作,释放煤炭资源。

(三)强化煤电油气供应保障。一是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加强市内煤炭资源管理,突出技术管控和技改管理,强化服务,确保全年市内煤炭产量稳定在7000万吨。同时,拓展能源对外开发合作。支持兖矿集团、济宁能源发展集团、鲁泰控股集团、裕隆集团等骨干能源企业走出去,参与煤电联营、新能源开发等领域投资建设,加大在宁蒙、晋陕、云贵、新疆等能源基地的开发。二是加强电力运行管理。重点抓好迎峰度夏、度冬及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电力供应保障。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分析,依法依规实施有序用电,根据不同时期用电负荷变化情况,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严格有序用电负荷调控指标,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三是增加油气供应能力。加强与省能源局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沟通对接,保障全市天然气供应。同时,完善天然气运行监测和预警预测机制,制定天然气供需平衡计划,落实用户调峰制度和“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在用气高峰期有序启动压减措施,增强运行调节能力。

(四)抓好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一是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逐矿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矿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超前落实重大灾害防范措施,特别是全市23处冲击地压煤矿,严格落实“三限三强”措施;到年底,冲击地压矿井原则上采煤工作面实现智能化无人或少人开采,掘进工作面实现远距离操控。围绕“5+2”危险因素,开展“1+4”风险辨识评估,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推进煤矿“四化建设”,加快实现减人、增效、保安。强化标准化动态管理,做到动态达标、不达标不生产。完善调度指挥平台建设,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严格落实“调度员10项授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等制度,确保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到位。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煤矿“五假五超”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能源局和市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减少零星事故,严防涉险事故。二是狠抓电力安全生产指导。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力设备设施运维管理,提前制定迎峰度夏、度冬保电预案,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和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对全市41家火力发电企业定期开展电力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分析根源抓好整改,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用电和护电意识。三是抓好油气管道保护。宣传贯彻落实《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深化管道外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日常巡护和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监管,完善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五)深化能源领域各项改革。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巩固煤炭、煤电行业去产能成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配合做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工作;化解过剩产能,清理整顿违规产能全年计划关闭煤矿1处,退出产能48万吨/年。指导发电企业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科学把握煤电规划建设节奏,重点推进兖矿集团鲁西发电公司2×600兆瓦级煤炭地下气化发电项目建设;推进煤电机组整合关停,完成省下达的去产能任务。二是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电力市场化改革任务,密切关注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落实省能源局《关于2019年山东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鲁能源字〔2018]36号)工作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围绕申报、注册、结算各环节做好服务工作,争取更多企业进入试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深入开展简化获得电力专项行动,结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对标先进地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压缩用电报装行政审批时长、提高电网环节办电效率、推动“一网通办、并行审批”,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双招双引”工作目标,强化服务意识,做好能源行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六)提升节能和科技创新水平。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健全节能长效机制,强化节能预测预警和措施落实,严格节能工作项规定和考核问责办法。综合分析“十三五”以来县市区能耗总量、煤炭消费总量、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情况,对增幅较大的县市区提出预警;对能耗增长较大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措施,确保达到省定节能目标要求。二是加快智慧节能示范市建设。重点抓好市(县)级智慧节能管理平台和接入端系统建设,实现管理平台稳定运行,确保50家重点用能单位建成接入端系统并与市、省平台完成对接强化能耗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推动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三是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建设。推广泗水县生物质能源清洁供热试点成果,打造“济宁模式”;加大燃煤机组、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力度,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强煤炭市场监管,配合做好劣质散煤禁售禁用工作,继续在全市气代煤、电代煤和清洁取暖范围外推广清洁型煤。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在电力、煤炭等行业遴选“能效领跑者”,开展能效提升计划。四是推动能源节约和科技创新。根据《济宁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推动能源重大设备的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实施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培植壮大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实施一批优势产业化项目。

(七)突出行业规划引领,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一是做好规划编制。配合省能源局做好全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修编,加快构建导向明确、政策配套、协同推进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体系,完善规划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规划指引和刚性约束,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推进依法落实。组织实施《济宁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济宁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济宁市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济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济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三重点推进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加快煤炭行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深化与兖矿集团、山能集团战略合作,建设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积极实施“510”煤炭转型示范企业培育,优化办事流程,专人专班解决问题,促进企业、项目更好更快发展。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制约新旧动能转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能源发展改革的难点问题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为能源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撑,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以党建统领能源各项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指导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常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决捍卫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大胆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全方位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着力培养干部的专业精神、专业素养、专业作风,为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三是提升行业监管执法能力。突出行业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形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