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19-474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19-12-1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政办字〔2019〕64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3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大力拓展消费市场

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

细化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字〔2019〕143号)精神,加快培育壮大消费市场,着力塑造我市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望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6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宁市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对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实招、见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根据重点任务,制定工作台帐,明确完成时限。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项销号,确保工作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强化督促落实。建立重点任务季报告制度,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通报落实情况。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

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

 

序号

重点任务

实施措施

牵头

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度挖掘医养健康市场空间。

落实省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人才开发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梳理我市医养健康产业集群情况,积极申报雁阵型产业集群。

市卫生

健康委

2020年年底

2

扩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范围。

加速推进医养资源融合,组织相关县(市、区)积极争创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组织各乡镇(街道)争创医养结合示范先行乡镇(街道)。到2020年,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范围扩大到8—9个县(市、区)、60个左右的乡镇(街道)。

市卫生

健康委

2020年年底

3

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

认真落实《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稳步推动身份证、电子健康卡等作为就诊卡的“一卡(一码)通”工作等便民惠民措施;搭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同质化”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切实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等线上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与电子病历数据库、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互联对接,全方位记录、管理居民健康信息。

市卫生

健康委

2020年年底

4

积极发展医疗、护理、养老等商业保险,探索“以房养老”新模式。

配合省里制定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待取得试点资格后推动落实。

济宁银保监分局

长期

加强与人民人寿济宁中支公司的联动工作,推动公司积极向省级分公司争取试点资格,加强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宣传、发动、引导工作。

济宁银保监分局、市民政局

2020年年底

5

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企业化改制或公建民营。

根据省里制定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积极推动全市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企业化改制或公建民营。

市民政局

2020年年底

6

在全省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

指导邹城市申报省级文化消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在提升文化消费设施水平、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增加文化消费供给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向省消费季组委会推荐邹城市申报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重点文化和旅游活动。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年底

7

鼓励企业加盟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

积极参与第三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争取企业加盟数达到30家,鼓励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加盟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年底

8

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

对我市现有非遗展示体验馆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做好完善提升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非遗展示体验馆新建改建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年底

争取完成一处非遗展示体验场馆建设。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年底

9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奖励办法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指导邹城市、泗水县开展达标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对邹城市和泗水县创建单位初审,形成初审验收报告。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邹城市、泗水县参加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年底

10

进一步打响“好客山东”品牌。

加强与国内重要客源地城市旅行社合作,扩大省内市场,发展巩固济宁周边地市市场。推进我市文化和旅游商品产业的创新发展和文旅商品成果展示。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年底

做好省文化和旅游厅采风接待工作,积极推荐文化、红色、乡村、工业、研学等主题旅游新产品、新线路。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年底

创新线上线下融合营销方式,以新媒体为重点,传统媒体为补充,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与腾讯、去哪儿网、12306等网络平台合作,与抖音视频合作,举办“游读济宁体验圣地”抖音挑战赛。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年底

11

完善游客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和景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落实《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完善游客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和景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新改建旅游厕所140座,2020年新改建旅游厕所140座。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年底

12

设立山东省旅游诚信基金,2020年实现旅游投诉先行赔付制度全覆盖。

做好省旅游纠纷应急处理先行赔付周转金(旅游诚信基金)落地实施工作。设立济宁市旅游诚信专项基金。对各县(市、区)旅游投诉处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先行赔付制度全面展开。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年底

13

组织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

形成《济宁市2019年—2022年家政培训提升行动计划表》。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年底

14

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行动。

出台《济宁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培育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家政服务行业规范,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快建立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022年年底

15

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开发企业信用监管APP,优化家政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开展社会化家政服务企业评价工作。

市商务局

2020年年底

16

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制度。

把住宅全装修工作作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内容,抓好试点示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监督管理和督促检查。加快《济宁市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逐步开展住宅全装修试点示范,由点到面,循序推广。在新出让或划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时,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对全装修要求予以明确。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年底

指导各县(市、区)自2019年1月1日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参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按单位工程、户型分别编制“两书”,并将编制情况作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重点内容实施监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年底

17

 

扩大住房租赁消费,培育一批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将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扩大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继续完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信息为依据,落实承租人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到2020年年底实现16家左右规模化机构开展长租业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年底

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市、区)制定实施细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2019年年底

督促县(市、区)抓紧出台住房租赁补贴扩面实施方案,明确保障范围、准入条件,细化补贴标准、面积标准,规范申报流程、发放程序,健全审核机制、惩戒体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年底

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当地住建部门做好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年底

18

 

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

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与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及时下达资金,事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

长期

组织各县(市、区)对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数据库。参照《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组织编制《济宁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编制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全省2020年改造计划。开展老旧小区供电设施现场勘查,推动将亟需供电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项目纳入改造计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2020年年底

加强老旧小区及楼宇办公光纤入户配套设施建设,对现有网络、设施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做到共建共享、协同推动。

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2020年年底

贯彻落实《关于在济宁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建〔2019〕50号),在济宁高新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场(库),鼓励开展市场化运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长期

积极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电梯维保服务规范》《电梯维保安全评价指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制定,做好省电梯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年底前

19

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清理规范低速电动车,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按照《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9〕46号)精神及分工要求,发挥工作专班和交通整治、生产规范、质量监管专项组统筹协调及综合治理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县(市、区)管理直接主体责任,确保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年底

20

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受托缴纳单位、4S店张贴公告,加大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和新能源机动车经销企业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免税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

2019年年底

21

引导支持在新建和老旧小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全省充电服务居民示范小区创建工作。

市能源局

2020年年底

按照省出台的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奖励资金,鼓励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市能源局

2020年年底

22

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市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

研究制定济宁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推动召开全市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支持,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资金保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年底

落实好省级制定的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资金奖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支持和引导各县(市、区)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9年年底

23

支持已确定的500个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每个省级示范村安排市级奖补资金40万元,对标《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标准》,开展4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参加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工作培训班。2020年7月,开展2019年度省级示范村验收评估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年底

24

鼓励电商企业布局建设农村电商配送末端网点。

推动泗水县、鱼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点。

市商务局

2021年年底

25

大力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便利店,打通农村消费“最后一公里”。

积极申报智慧便利店进社区示范城市,建立社区电子商务长效机制,拓展“互联网+便利店”服务功能,营造社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环境。

市商务局

2020年年底

26

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范围由20个扩大到50个。

积极争取大灾保险试点县名额,指导县(市、区)开展大灾保险试点,争取曲阜市、邹城市、梁山县纳入试点范围。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年底

引导有条件的保险公司积极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对接,并逐步扩大“保险+期货”交易农产品品种与范围。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年底

27

对市、县(市、区)开展的政府补贴的特色农产品险种,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积极争取省级特色农产品以奖代补资金。指导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济宁市特色种植业巨灾保险实施意见(试点)的通知》(济政字〔2019〕25号),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年底

积极对上争取,将金乡大蒜目标价格保险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试点,进一步扩大大蒜参保面积,指导县(市区)完善投保方案,切实做好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年底

28

支持国际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积极引进国际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合作办学办医、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合作品牌,引导中高端服务消费回流。

支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中德诺浩汽车学院”借鉴德国“双元制”先进的职教模式共同培养高技能汽车人才,并进行中国特色本土化改造。大力培养获得德国汽车机电服务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国际化人才。

市教育局

长期

29

组织实施“山东名品进名店”行动,扩大山东产品在中高档销售渠道的比重,在省外大型连锁超市设立山东出口农产品专区专柜。

推动贵和商贸集团实施“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培植名牌,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增强农产品进超市的竞争力;突出连锁配送,着力提高农产品营销的组织化水平,培大培强农产品进超市的流通服务载体;营造品牌农产品进超市良好环境。

市商务局

2019年年底

30

做精做强展会经济,加大对重点品牌展会的培育扶持力度,3年内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展会品牌。

配合兖州区政府做好国际会展中心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市商务局

2022年年底

31

实施“山东品牌中华行”进高铁计划,加快商品销售与品牌传播的创新融合。

推荐全市14家企业41个种类名优特产品通过参与“山东品牌高铁行”活动,开拓全国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实施商品精准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实现济宁品牌在高铁、动车的线上线下广泛传播。

市商务局

2020年年底

32

加快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制定出台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办法,建立标准云平台,加强“团体标准”建设,推动与国际标准组织、国外标准机构合作,提升标准化水平。

深入贯彻《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建设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9〕33号),抓好重点项目的落实。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年底

33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以重点领域投资扩大内需,2019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300亿元。

对亿元以上项目开展定期调度制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2019年投资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年底

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堵点卡点问题,明确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完成时限。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年底

34

加快鲁南高铁等10个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济郑、鲁南高铁菏泽至兰考段等5个高铁项目,建成鲁南高铁日照至临沂段及临沂至曲阜段等4个项目。

加快鲁南高铁曲菏段、临菏段建设,建成鲁南高铁临沂至曲阜段;协调配合雄商高铁开工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年底

35

加快青兰高速泰安至聊城段等27个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济南至高青等5个项目,建成长深线高青至广饶段等9个项目,新改建普通国省道320公里。

加快枣菏高速等3个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新机场高速、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长沟段改建年内开工。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年底

36

加快济南、青岛、烟台等核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5G基站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设区市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

加快编制5G基础建设规划,按照“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存量新建基站并用、宏站微站室分结合,社会挂高资源全量开放”的原则,分步实施5G基站建设,助力5G规模组网步伐。

市铁塔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

2020年年底

37

加快“外电入鲁”输电工程建设。

配合省能源局做好对“外电入鲁”输电工程在济宁范围的选线工作。

市能源局

长期

38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2020年底前完成综合管廊40公里。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0年年底

39

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推介清单,鼓励民间资本以股权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将我市PPP模式运作项目纳入PPP监测服务平台,加强调度。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年底

40

培育行业“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从物质要素投入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市级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年底

大力培育“瞪羚”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取累计培育省级“瞪羚”企业20家以上,对新认定的省“瞪羚”企业,市财政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19年度下达省级“瞪羚企业”奖励资金4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019年年底

41

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优势骨干企业聚焦我省“十强”产业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力争在云计算装备、生物酶、新材料等领域承担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脑科学和类脑研究、种业等领域牵头或参与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优势骨干企业聚焦我省“十强”产业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进行核心技术攻关,布局一批企业创新研发平台,提升企业原始创新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

长期

42

实施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建立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库,加大对技术研发、转化和产业化等的支持,力争两年内新突破掌握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

力争我市在研关键共性技术纳入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工程20项以上,争取其他各类科技计划100项以上,获上级扶持资金超过2亿元;市级扶持、培育、储备全市重点产业“卡脖子”重大技术50项以上。

市科技局

2019年年底

43

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形成的成果可按所有权享有相应股权,具体比例按合同执行;对成果在鲁转让的,给予社会资本方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支持社会组织设立基础研究基金会,通过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筹集基础研究经费,企业用于资助联合基金的社会捐赠支出,依法依规实行税前扣除。对在鲁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境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国内领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在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各类人才及其团队的科研成果实现在鲁转让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市产研院积极筹建产研院旗舰基金,发挥产研院基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构建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投资体系。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2020年年底

44

依托高端铝合金材料创新中心,延伸拉长铝产业链条,提高下游精深加工比重,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铝业基地和全球铝产品交易中心。加强轮胎行业高端产品研发和品牌培育,力争8家企业进入全球30强。

推进华勤集团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开拓市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年底

45

加快补齐纺织服装行业创意设计短板,打通印染关键环节,培育3—5家年销售收入过十亿的品牌企业。

推进纺织服装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引导如意集团争创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平台。支持汶上建设休闲服装制造名城,鼓励骨干企业全球配置资源,努力把济宁打造成全球时尚纺织智造基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年底

46

实施“智慧赋能”工程,加速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赋能济宁优势产业集群,推进企业上云,加快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持续推动企业上云,树立上云企业标杆。针对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进行奖励。开展针对各级政府从业人员、企业CTO的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年底

47

对新确定的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不少于5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产业集聚区,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制定《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配套文件。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培植大数据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优势突出、特色明显、有机互补、错位发展的数字经济产业格局。组织我市园区申报全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做好配套扶持工作。

市大数据中心

2019年年底

48

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文件,加强调度,抓好政策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

2019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