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稳”“六保”】主要负责人解读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刚解读《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发布日期:2019-12-24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件链接:济工信字〔2019〕94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近日,市工信局印发了《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为《三年行动计划》),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现场管理指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方法和手段,对作业现场各要素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现场作业。现场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企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现场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对于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 29590-2013)国家标准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实现生产现场环境整洁、设备完好、物流有序、爱岗敬业、文明生产、产品优质,消除安全、环保等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企业高质高效发展。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时间进度安排。《三年行动计划》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是部署阶段(2019年7至8月)。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细化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重点内容,保障行动计划全面落实。

二是自我提升阶段(2019年9至12月)。9至10月,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企业现场管理直观评比评价标准,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对所有企业按照优、良、中、差进行等级评价。10至12月,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标《企业现场管理准则》国家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力求通过自我提升阶段将现场评价“差”等次企业数量控制在企业总数的15%以内。

三是星级现场评价阶段(2020至2021年)。依据《企业现场管理准则》(GB/T 29590-2013)国家标准,按照《济宁市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现场管理星级评价。对评价产生的五星、四星、三星企业颁发星级现场评价证书和牌匾,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布。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场管理全部达到中以上等级水平。

(三)工作要求。开展企业现场管理评价工作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市工信局将组建督查、抽查领导小组深入各县市区、各企业,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完成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