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19-474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19-12-3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政办字〔2019〕70号 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品质城市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46号),全面改善城市功能环境,提升品质档次,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的“品质济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因地制宜、文化特色、宜居宜业、管理创新的城市建设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着力推进济宁市“水、文、城、人”四大核心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品质城市作为济宁城市发展的总目标和总纲领,以城市空间及特色为载体,统筹各方面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解决近期城市发展的重点问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强,为我市中长期品质化建设做好铺垫,对城市各系统进行全方位优化提升,努力将济宁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品质城市建设的典范。
(三)基本原则
1.以创新发展为基础。结合济宁目前城市发展现状,从城市发展模式、城建产业发展方向、土地利用率、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等多层面开展济宁创新发展行动。
2.以人文特色为灵魂。从城市特色、空间要素等层面解决济宁目前空间特色面临的问题,重点从架构特色空间、融入历史文化特色等方面,架构济宁品质城市建设大格局。
3.以人民幸福为方向。以宜居、宜业、宜行、宜游为目标,从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活力幸福社区,便利交通出行,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实施以人为本的品质城市建设。
4.以科学管理为保障。以明确化、精细化、智慧化、高效化为指导,转变城市管理理念,完善济宁城市精细化管理模式,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1.深化城市设计。把城市设计作为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的总遵循,框定城市总体景观结构,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布局,着眼于城市的空间形态、建筑形态、街区形态以及城市的几何线、天际线、轮廓线等方面,统筹提升整体风貌,使单体建筑各具特色,群体建筑和谐美观,不同街区风貌各异,整体形象特色鲜明。
2.开展城市文化复兴工程。实施运河文化弘扬计划,深入打造运河文化品牌。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及工业遗产等保护开发工作。启动文化氛围提升行动,开展文化项目策划研究,建立一批历史文化活力示范区。
3.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创建特色主题活动,培育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深度挖掘夜间经济载体,进一步提升重要节点夜景景观,美化亮化夜间环境,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运河之夜”,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
(二)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及污泥安全处置。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制定改造计划,3年内中心城区实现雨污分流。加强黑臭水体排查,全面消除济宁市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隐患。
2.加强城镇供水能力建设。优化城区水厂布局,协同推进济宁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加快地表水厂建设,实现城市供水水源由单一地下水转变为地表水和地下水。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制定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
3.实施城市绿化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区绿地总量,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休憩、活动空间。打造串联式带状公园,提高园艺化、景观化水平,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用于留白增绿。围绕打造“一环八水绕济宁、十二明珠映古城”大生态格局,加快塌陷地治理,建设塌陷地治理示范区。
4.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贯通到城市整体建设项目中,在各类建筑小区、水系治理、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标准,充分结合城市的区位、资源、环境优势,打造现代化海绵新城。
(三)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1.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焦化、轮胎、化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稳步推进燃煤机组关停淘汰工作。
2.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增加集中供暖区域覆盖面积,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建设,积极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动绿色建筑由设计向全生命周期发展,积极打造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3.大幅减少交通用能排放。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全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 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科学布局城市和城际公共加氢站网络。
4.高标准落实扬尘治理要求。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设扬尘污染治理各项规定,施工工地必须严格落实“8个100%”和“六项加严加细”扬尘治理措施。开展渣土车“净车”行动,持续加大违规运输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和渣土车的扬尘控制措施。
(四)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1.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出台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建设“五纵三横”都市区城区城际联系通道系统。加快主城区内环高架项目建设,启动都市区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枢纽、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城区断头路打通工程,打造城区交通微循环。
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启动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制定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进存量停车设施的智慧化、立体化改造。
3.优化交通组织,全面清理占道行为。加快推进城市公交专用道设置,制定完成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打造公交示范线路,加快推进公交枢纽工程建设。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优化交通环境。
4.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开展占压道路红线绿线建设清理整治,梳理摸清占用道路红线和绿线违法建设及线杆的现状,持续开展主干道强弱电下地工作,建设连续、安全、功能完善的步行道路系统。加快推进慢行过街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过街天桥,合理设置地下通道等设施。
(五)生活服务提升行动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衡布局,推动“15分钟生活圈”全覆盖。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城区教育、医疗服务水平,统筹解决养老问题,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2.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讯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3.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打造“红色物业”,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协调运行”的物业管理机制和“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三级物业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规范化管理提升活动,有效改善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国内知名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济宁,带动培育一批本土品牌企业。
(六)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智慧化水平,强化制度保障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字惠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突出城市建设特色,在惠民、兴业等方面形成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各县(市、区)、街道、社区根据有关评价标准开展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对智慧城市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加强市容秩序整治。全面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城市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实施数字城管提升工程,完善平台软硬件系统建设,做好市区一二级平台的对接联网和数据共享,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
3.扎实推进垃圾收运和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环卫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以街道、社区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科学规范运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街道、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七)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1.加快推动危险化工企业进区入园。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驱动,扎实有序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最终实现全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协调。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安全。对全市雨水管网淤堵情况、积水点进行全面排查改造,确保城市汛期安全;加强消防站点、水源、楼内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消防人员应急救援能力;统筹规划设立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规范的场所标志、标识,配备应急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
(八)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以提升市民素质、基础设施、城市管理、社区小区管理服务、窗口服务、志愿服务、农村面貌等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提升市民公德意识,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市品质提升重大政策研究、重点问题协商、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扎实实落实好城市品质提升各项任务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推动试点片区建设,完善机制,加强调度,推动工作落实。
(二)健全保障机制。坚持用工程的办法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库,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按照国有企业融资为主、财政资金为辅的原则落实资金统筹安排,市级财政加大对城市品质提升的支持力度,保障城市品质提升的组织实施。加强城市品质提升保障政策的实施,结合品质提升要求,创新现有政策,制定新型管理政策。
(三)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查、暗访,开展城市品质提升年度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全面反映城市品质提升推进情况。强化激励和问责,把城市品质提升纳入市级目标绩效管理,实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发挥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作用,积极报道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动态,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先进工作典型, 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民生需求,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济宁市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实施措施 | 责任单位 |
1 | 风貌特色提升行动 | 编制《济宁市中心城区风貌规划》、任城区太白楼路及运河路沿线两侧城市设计方案、太白湖新区核心区功能城市设计与控规,提升建筑立面、广告牌匾、景观照明等文化艺术美感和文化内涵。2021年年底前,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有活力、有特色的优秀示范项目。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 | 实施运河文化弘扬计划,建设大运河文化研究论坛、运河文化展览,打造运河文化企业及产业等运河文化品牌。加快推进运河总督衙门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及工业遗产等保护开发工作。启动文化氛围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济宁运河文化新城项目,有序推进济宁新老运河沿线文化街区建设。全面开展济宁市历史遗存调查,普查济宁历史文化遗迹及其保护和利用情况,编制《历史文物遗迹保护与利用规划》《历史文化活力区发展规划》,建立一批历史文化活力示范区。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3 | 通过发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夜泊”“夜练”“夜读”等特色活动,提升重要节点夜景景观,建设具有独特魅力的“运河之夜”。打造以太白楼路、竹竿巷片区等为主体的“运河记忆”夜间旅游聚集区,以万达金街、仙营北里美食街、江南春美食街、亨利广场、印象吟龙湾、石佛渡水岸商街等为重点的夜间美食示范街区,以万达商圈、运河城商圈、沃尔玛商圈、秀水城步行街、南池文旅商业街、永华新百汇商业街、新贵和商圈、鸿顺运河金街等为核心的都市夜游购物聚集区和示范街区,建设具有运河特色的“济宁夜间经济”。 |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4 | 蓝绿空间提升行动 | 积极推进任城区、太白湖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和兖州区、曲阜市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力争到2021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编制《济宁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规划》,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实现雨污分流。加强黑臭水体排查,2020年底全面消除济宁市建成区河道黑臭水体隐患,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以上。 | 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5 | 加快地表水厂建设,2021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地表水厂和运河地表水厂一期工程建设,新增地表水厂供水规模20万吨/日。定期监(检)测、评估供水单位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供水水质状况,确保主城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8%以上。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到2020年,济宁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修改完善节水专项规划,制定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率,2020年年底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 市城乡水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6 | 对新世纪广场、南池公园、太白湖景区、滨河公园、人民公园等公园景区进行完善。以洸府河生态休闲带为轴线,按照景观标准提升河堤绿化水平,打造城市生态休闲景观带。围绕打造“一环八水绕济宁、十二明珠映古城”大生态格局,完善规划设计,启动平原水库、水利公园、田园综合体建设,加快实施完善如意湖、十里湖、九曲湖、少康湖等湿地公园。加快塌陷地治理,探索实行“土地综合整治、沉陷区复垦、生态环境修复、湿地景观开发”等模式,建设塌陷地治理示范区。到2019年年底,中心城区人均公共公园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达到14平方米、39%、45%以上,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林荫路85%以上”的目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7 | 在各类建筑小区、水系治理、道路广场、景观绿化等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完成梁济运河、洸府河景观带及太白湖新区、蓼河新区等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8 | 空气洁净提升行动 |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钢铁、焦化、轮胎、化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完成燃煤机组关停淘汰规划,推进济宁电厂、东郊热电等关停。完成焦化产能压减120万吨,2019年年底前关停两家焦化企业中的4.3米焦炉,2020年年底前,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厂全部关停整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9 | 增加集中供暖区域覆盖面积,2020年年底前,城区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021年采暖季前,完成75.72万户清洁取暖改造,新建民用建筑(3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外)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设计、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021年年底前,新增绿色建筑高星级项目240万平方米以上。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市区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15%;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0 | 2020年年底前,对区域内运输距离较长,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水路或管道运输。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内河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将京杭运河航道打造为低碳内河水运通道,实现绿色岸电基本全覆盖。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 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优先采用新能源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充电站100座、充电桩1400个、加氢站1座。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1 | 严格落实“8个100%”和“六项加严加细”扬尘治理措施要求,所有施工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监管部门联网。将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市场主体“黑名单”。开展渣土车“净车”行动,严查渣土车带泥上路。试行将“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等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2019年年底前,PM2.5、PM10浓度分别下降2%、5.8%以上。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2 | 道路交通提升行动 | 制定出台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加快《济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9—2024年》报批工作。加快中心城区外环建设,启动都市区轨道交通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综合枢纽、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40公里以上。开工建设新机场、机场高速,启动南绕城高速规划,连通济微高速、济徐高速,打造绕城高速路网。加快济宁大道东西延、环湖大道东线太白湖段、国道327改建等重点工程建设。建成王母阁路跨线桥、城市快速路一环工程,打通滨河大道贯通等39条断头路,打造城区交通微循环。完成主城区车站西路、古槐路等8条主干道升级改造。 | 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13 | 2020年出台《济宁市城区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济宁市主城区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优惠政策》《济宁市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等配套政策文件,启动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在停车场移交3个月内实现停车设施管理和诱导信息化。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推进存量停车设施的智慧化、立体化改造,2021年年底前建成停车场38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4 | 完成火炬路等12条公交专用道设置,制定完成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2020年年底前完成公交专用道途经的交叉路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2019年年底打造“一纵一横”全长35.6公里的公交示范线路,2021年年底前,加快火炬路至太白湖景区线路等7条示范线路公交场站建设,建设琵琶山路北首南杨庄、西客站北2处公交停车场,太白湖景区荷花路等4处公交枢纽,凤凰台植物公园、省运会指挥中心2处首末站;增加新能源公交车的投放,至2021年购置新能源公交车550台。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优化交通环境。 |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 |
15 | 制定《济宁市主城区占压绿线道路红线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年底完成整治工作。建设慢行过街设施,2021年年底前建设完成11处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持续开展主干道强弱电下地工作,2020年底,结合道路条件,完成城区内所有主干道路强弱电线缆下地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6 | 生活服务提升行动 | 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到2021年改扩建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0所,新增学位3万个;完成新建及改扩建中小学校75所,新增学位7万个,到2020年基本消除大班额问题;三年内新建及改扩建普通高中15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新增学位4.4万个。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区分院二期工程、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北院区、济宁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13处,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00人以上。统筹解决养老问题,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人员养老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17 | 加快实施老旧小区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讯管网设施更新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老旧小区内强弱电“飞线”整治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及背街小巷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019年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到2021年,形成一批加装电梯示范建筑。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 | |
18 | 加快搭建运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系统,将评价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相结合,倒逼物业企业改进服务。推动物业管理地方立法。建立和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优化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制定“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标准,探索“市场化运营+财政补贴”机制。鼓励社区成立物业公司,对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兜底”管理,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19 | 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 全面开展线杆整治、户外广告整治、非法小广告整治、背街小巷整治等行动,确保市容秩序规范有序。实施市级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智慧城管云平台、全移动信息系统平台、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健全运行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采集工作体系,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城管“啄木鸟”APP的推广,使城市管理人人参与,市民群众反映问题“一键直达”。 | 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 |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全面推行以压缩车为主、运桶车为辅的垃圾收运模式,做到收集不落地、存放不暴露、运输不洒漏、全程密闭化、日产日清。科学规范运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全过程分类系统和配套垃圾分类制度;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试点街道、示范片区创建工作,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 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21 | 安全运行提升行动 | 扎实有序开展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 | 市化工专项行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2 | 汛期前对雨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制定积水点改造计划,2021年年底前有步骤地完成主城区积水点改造,确保城市汛期安全。加强消防站点、水源、楼内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规范的场所标志、标识,配备应急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设施。 | 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
23 | 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 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浓厚氛围,力争到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 市委宣传部,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
24 | 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引导市民遵守《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济宁市民文明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加大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 | 市委宣传部,各市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