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19-36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9-02-1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2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

(济宁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面向农民、农业、农村,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农业人员学历培训;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农民科技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住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法定代表人:郭东坡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42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农业局

人员编制:8人

实有人员名单:吴玉川、李佼、李欣、倪兴平、杜伟、夏伟、郭东坡、崔伟

 

 

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山东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济宁市分校,其他名称为济宁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地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农业委员会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的宗旨:面向农民、农业、农村,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农业人员学历培训。

    (二)农技人员继续教育。

    (三)农民科技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其主要职责是(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济编【80】第19号《关于“关于加强农业广播学校建设的报告”的批复》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办公室、高教科、教务科、会计室等6个内设机构。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鲁价费发【2003】85号和鲁价涉发【1996】292号文件规定收取学杂费,各项收费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十四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五条 本单位对所有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六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七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九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之前,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二十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三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四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8年1月25日行政办公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济宁市农广校2018年工作总结

 

在市农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省农广校的指导下,市农广校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阵地,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2018年,市农广校系统共承担了2900人的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育任务。按照要求,市、县两级农广校统筹协同,指导和督导培训基地共同完成了7天异地集中、封闭式的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培训全过程实行统一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模式、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资料、统一师资调配、统一服务管理、统一考试考核、统一证书发放“八统一”管理的培训模式。在实施过程中:首先是强化领导,规范实施。成立了以农广校校长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培训操作流程,确保培训规范、扎实开展。其次是顺应趋势,为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我们深入调研,按需培训,事前发放培训征求意见,坚持农民需要什么我们讲什么,市场需要什么我们讲什么,一切以农民需求为出发点,以农业增收、农民增效为目标,确保了培训质量,受到了领导的好评。

二、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训

2018年省农广校安排济宁市承担100人农民创业培训任务。在省校的统一安排和具体指导下,由市农广校和泗水县、金乡县共同组织实施。市农广校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任务目标,制定了培训计划。培训班严格按照《新型农民创业培训规范》和省农广校的具体要求,进行科学筹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了各培训环节落实到位。按照省校有关文件要求,市农广校认真组织了对2017年创业培训学员跟踪服务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三、做好赴台农业培训

选拔31名优秀新型职业农民执行赴台培训任务。其中11名农民随省校赴台培训,20名农民由济宁组团赴台培训。重点培训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领办人及种养大户等。主要考察台湾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农业和乡村旅游观光园区。经过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四、做好扶贫科技培训工作

2018年,济宁市有3个县承担山东省扶贫科技培训项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济宁实际,制定完善了《新型农民扶贫科技培训实施方案》。加大了媒体宣传力度,营造扶贫培训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扶贫培训。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型农民扶贫科技培培训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有利于新型农民扶贫科技培训工作的好氛围,圆满完成了300名学员扶贫科技培训任务。同时,市农广校完成了济宁市对口扶贫市重庆万州市的科技扶贫任务,培训万州新型职业农民近300人。

五、认真开展冬春大培训

2018年,市、县两级农广校系统积极响应中央校号召,组织市、县农广校系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走进教学班、深入田间课堂及农村、农业生产第一线,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和农民致富技术需求,开展了送科技下乡、进村入户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下乡服务及现场指导培训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困难和问题。全年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及专家咨询共200余场次,培训农民近5万人次。

六、完成《农事早知道》栏目播出任务

因党建频道暂停,《农事早知道》电视栏目2018年实际播出24期,农广课堂24期次,农业气象24期次。在栏目制作中,我们依照农时季节,合理安排节目选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技术难题,及时反映三农的最新动态,宣传农民身边的种养能手和农业领域先进人物,定时发布气象信息和生产提示。栏目的开播受到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收视率不断上升,影响力不断扩大。2018年,我们根据农民的需求,从播放的课件中筛选出了蔬菜技术课件,并出版了《图说蔬菜栽培技术》一书,免费发放给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

七、加强师资建设,做好优秀课件评选工作

按照省校《关于开展全省农广校第十二届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农广校组织实施优秀课件评选工作。评选出兖州、曲阜、泗水分校的三名优秀教师录制教学视频,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八、做好有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工作

按照省校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宣传力度的要求,在省校协调下,市校与大众日报社签订合作协议,利用大众日报及其手机客户端对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和优秀学员等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目前,已在《大众日报》发宣传稿2期。

九、努力做好市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做好“济宁礼飨”品牌启动仪式、市农业局羊山干部教育活动、泰山科技论坛暨全国辛辣蔬菜产业发展研讨会、市直农业系统微党课大赛、市高效农业项目论证会议等视频拍摄和制作工作。

 

济宁市农广校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