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机、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适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我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附后),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4号)。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这一制度发布时间较常年偏晚,2018年统计调查数据上报时间后延至2019年3月31日,以后年份按制度要求时间报送。
联系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政策规划处 滕雪飞
联系方式:010—59192862、59192876(传真)
njhcy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2日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9年1月
本调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 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4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
(三)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
(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五)农业机械事故月报(农市(机月)1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五、附录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提供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宏观决策依据,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制度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垦系统,不包括军委、劳改系统、森工、远洋捕捞单位及其他行业。
(三)调查内容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属于部门统计调查,调查表式包括: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农业机械事故月报(农市(机月)1表)。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农市(机年)1表、农市(机年)2表、农市(机年)3表的调查频率为一年一次;农市(机季)1表的调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农市(机月)1表的调查频率为每月一次。具体开展调查的时间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但应于规定时间前报送数据。
(五)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
(六)组织实施
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原则上由乡(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查统计,上报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县及县以上农机化生产经营管理等单位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县及县以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直接调查统计。从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开始将上述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汇总,送同级统计部门征求意见。
本制度农市(机季)1表、农市(机月)1表由农机监理机构逐级汇总上报,同时送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农垦系统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农垦系统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送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计划单列市的统计资料由所在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七)报送要求和质量控制
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数据于次年2月28日前上报,季报数据于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月4日前上报,月报数据于次月4日前上报。其中,农市(机年)2表“农业机械总动力”(代码001)数据,于次年1月15日前,单独函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年报数据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上报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要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要符合实际。
本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填报的综合表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保证满足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可具体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填报表式。
报送单位应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对其报送数据质量负责。
(八)资料公布
统计数据通过每年农机化统计年报公布。
(九)信息共享
经批准对外发布的数据,可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与相关政府部门共享,共享信息内容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具体负责,共享责任人为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统计工作负责人。
(十)使用名录情况
本制度使用本部门基本单位名录。
(十一)计量单位
本调查制度中以“亿”“万”和“千”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十二)本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二、报 表 目 录
表 号 | 表 名 | 报表 期别 | 统计范围 | 报送单位 | 报送时间及方式 | 页码 |
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 | 4 | |
农市(机年)2表 | 农业机械拥有量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 | 6 |
农市(机年)3表 | 农机作业情况 | 年报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各省(区、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月28日前(网上直报) | 11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 | 季报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各省(区、市)农机监理机构 | 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月4日前(网上申报) | 15 | |
农业机械事故月报 | 月报 | 辖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 | 各省(区、市)农机监理机构 | 次月4日前(网上直报) | 17 |
三、调 查 表 式 | |||||||
(一)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 | |||||||
表 号: | 农市(机年)1表 |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
批准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批准文号: | 国统制〔2019〕14号 | ||||||
有效期至: | 2022年1月 | ||||||
报送单位: 20 年 | |||||||
代码 | 年末机构数 (个) | 年末人数 (人) | |||||
乙 | 1 | 2 | |||||
1 | - | - | |||||
(一)农机服务组织 | 2 | ||||||
其中:1.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 3 | ||||||
2.农机专业合作社 | 4 | ||||||
其中:拥有农机原值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 5 | ||||||
(二)农机户 | 6 | ||||||
其中:拥有农机原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 | 7 | ||||||
其中: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 | 8 | ||||||
二、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 | 9 | ||||||
三、乡村农机从业人员 | 10 | - | |||||
其中:持有拖拉机驾驶证人员 | 11 | - | |||||
持有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人员 | 12 | - | |||||
同时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人员 | 13 | - | |||||
农机维修人员 | 14 | - | |||||
15 | -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甲 | 乙 | 1 | 2 | ||||
四、农机化投入 | 16 | - | - | ||||
(一)财政资金 | 17 | 万元 | |||||
1.科研 | 18 | 万元 | |||||
2.推广 | 19 | 万元 | |||||
3.安全监理 | 20 | 万元 | |||||
4.试验鉴定 | 21 | 万元 | |||||
(二)基本建设 | 22 | 万元 | |||||
(三)农业机械购置 | 23 | 万元 | |||||
五、农机服务收入 | 24 | 万元 | |||||
其中:农机作业服务收入 | 25 | 万元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 |||||||
说明:1.统计范围
(1)代码1—15统计范围是辖区内从事农机作业、农机维修等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和组织,不论其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如何,均应在本表统计。具有多项经营服务项目的单位和组织,应将其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等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各作为一个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统计在本表相关栏目之内。各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从业人员,也应分别统计。
(2)代码16—25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所属及其归口管理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农机化投入、收入情况。
2.指标平衡关系:2≥3;2≥4;4≥5;6≥7;6≥8;10≥11+12+13+14;14≥15;17≥18+19+20+21;24≥25。
(二)农业机械拥有量 | ||||||
表 号: | 农市(机年)2表 |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
批准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批准文号: | 国统制〔2019〕14号 | |||||
有效期至: | 2022年1月 | |||||
报送单位: 20 年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甲 | 乙 | 丙 | 1 | |||
一、农业机械总动力* | 001 | 万千瓦 | ||||
(一)柴油发动机动力 | 002 | 万千瓦 | ||||
(二)汽油发动机动力 | 003 | 万千瓦 | ||||
(三)电动机动力 | 004 | 万千瓦 | ||||
(四)其它机械动力 | 005 | 万千瓦 | ||||
二、拖拉机及配套机械 | 006 | 万台 | - | |||
(一)拖拉机 | 007 | 万台 | ||||
008 | 万千瓦 | |||||
1.小型(22.1千瓦及以下) | 009 | 万台 | ||||
010 | 万千瓦 | |||||
2.中型(22.1-73.5千瓦) | 011 | 万台 | ||||
012 | 万千瓦 | |||||
其中:58.8千瓦及以上 | 013 | 万台 | ||||
014 | 万千瓦 | |||||
3.大型及以上(73.5千瓦及以上) | 015 | 万台 | ||||
016 | 万千瓦 | |||||
(二)拖拉机配套农具 | 017 | 万部 | ||||
其中:与58.8千瓦及以上拖拉机配套 | 018 | 万部 | ||||
三、种植业机械 | 019 | - | - | |||
(一)耕整地机械 | 020 | - | - | |||
1.耕整机 | 021 | 万台(套) | ||||
022 | 万千瓦 | |||||
2.微耕机 | 023 | 万台(套) | ||||
024 | 万千瓦 | |||||
3.机引犁 | 025 | 万台 | ||||
4.旋耕机 | 026 | 万台 | ||||
5.深松机 | 027 | 万台 | ||||
6.机引耙 | 028 | 万台 | ||||
7.铺膜机 | 029 | 万台 | ||||
8.联合整地机 | 030 | 万台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甲 | 乙 | 丙 | 1 | |
(二)种植施肥机械 | 031 | - | - | |
1.播种机械 | 032 | - | - | |
其中:(1)免耕播种机 | 033 | 万台 | ||
(2)精量播种机 | 034 | 万台 | ||
(3)整地施肥播种机 | 035 | 万台 | ||
(4)水稻直播机 | 036 | 万台 | ||
2.栽植机械 | 037 | - | - | |
(1)水稻插秧机 | 038 | 万台 | ||
039 | 万千瓦 | |||
其中:乘坐式 | 040 | 万台 | ||
041 | 万千瓦 | |||
(2)秧苗移栽机 | 042 | 万台 | ||
(三)排灌机械 | 043 | - | - | |
1.水泵 | 044 | 万台 | ||
2.节水灌溉类机械 | 045 | 万台(套) | ||
(四)田间管理机械 | 046 | - | - | |
1.中耕机械 | 047 | - | - | |
其中:田园管理机 | 048 | 万台 | ||
049 | 万千瓦 | |||
2.机动植保机械 | 050 | 万台 | ||
051 | 万千瓦 | |||
其中:自走式 | 052 | 万台 | ||
053 | 万千瓦 | |||
3.修剪机械 | 054 | - | - | |
(1)茶树修剪机 | 055 | 万台 | ||
(2)果树修剪机 | 056 | 万台 | ||
057 | 万千瓦 | |||
(五)收获机械 | 058 | - | - | |
1.谷物联合收割机 | 059 | 万台 | ||
060 | 万千瓦 | |||
(1)稻麦联合收割机 | 061 | 万台 | ||
062 | 万千瓦 | |||
(2)玉米联合收割机 | 063 | 万台 | ||
064 | 万千瓦 | |||
其中:自走式 | 065 | 万台 | ||
2.大豆收获机 | 066 | 万台 | ||
067 | 万千瓦 | |||
3.油菜籽收获机 | 068 | 万台 |
续表二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069 | 万千瓦 | ||
4.马铃薯收获机 | 070 | 万台 | |
071 | 万千瓦 | ||
5.花生收获机 | 072 | 万台 | |
073 | 万千瓦 | ||
6.甜菜收获机 | 074 | 万台 | |
075 | 万千瓦 | ||
7.甘蔗收获机 | 076 | 万台 | |
077 | 万千瓦 | ||
8.棉花收获机 | 078 | 万台 | |
079 | 万千瓦 | ||
9.蔬菜收获机械 | 080 | 万台 | |
081 | 万千瓦 | ||
10.采茶机 | 082 | 万台 | |
083 | 万千瓦 | ||
11.青饲料收获机 | 084 | 万台 | |
085 | 万千瓦 | ||
12.牧草收获机 | 086 | 万台 | |
087 | 万千瓦 | ||
13.秸秆粉碎还田机 | 088 | 万台 | |
14.打(压)捆机 | 089 | 万台 | |
090 | 万千瓦 | ||
(六)收获后处理机械 | 091 | - | - |
1.机动脱粒机 | 092 | 万台 | |
093 | 万千瓦 | ||
2.干燥机械 | 094 | 万台 | |
095 | 万千瓦 | ||
(1)谷物烘干机 | 096 | 万台 | |
097 | 万千瓦 | ||
其中:30吨以上 | 098 | 万台 | |
099 | 万千瓦 | ||
(2)果蔬烘干机 | 100 | 万台 | |
101 | 万千瓦 | ||
3.种子加工机械 | 102 | 万台 | |
103 | 万千瓦 | ||
4.保鲜储藏设备 | 104 | 万台(套) | |
105 | 万千瓦 |
续表三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七)设施农业设备 | 106 | - | |
温室 | 107 | 万平方米 | |
其中:连栋温室 | 108 | 万平方米 | |
日光温室 | 109 | 万平方米 | |
塑料大棚 | 110 | 万平方米 | |
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 111 | - | - |
(一)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 | 112 | 万台 | |
113 | 万千瓦 | ||
其中:柴油机 | 114 | 万台 | |
115 | 万千瓦 | ||
电动机 | 116 | 万台 | |
117 | 万千瓦 | ||
(二)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 | 118 | 万台(套) | |
1.粮食初加工机械 | 119 | 万台(套) | |
2.油料初加工机械 | 120 | 万台(套) | |
3.棉花初加工机械 | 121 | 万台(套) | |
4.果蔬初加工机械 | 122 | 万台(套) | |
5.茶叶加工机械 | 123 | 万台(套) | |
五、畜牧机械 | 124 | 万台(套) | |
125 | 万千瓦 | ||
(一)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 126 | 万台(套) | |
127 | 万千瓦 | ||
其中:1.铡草机 | 128 | 万台 | |
2.饲料(草)粉碎机 | 129 | 万台 | |
(二)饲养机械 | 130 | 万台(套) | |
131 | 万千瓦 | ||
其中:畜禽粪污处理机械 | 132 | 万台(套) | |
(三)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 133 | 万台(套) | |
134 | 万千瓦 | ||
其中:1.挤奶机 | 135 | 万台 | |
136 | 万千瓦 | ||
2.剪羊毛机 | 137 | 万台 | |
138 | 万千瓦 | ||
六、水产机械 | 139 | 万台 | |
140 | 万千瓦 | ||
(一)水产养殖机械 | 141 | 万台 | |
142 | 万千瓦 |
续表四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其中:1.增氧机 | 143 | 万台 | |
144 | 万千瓦 | ||
2.投饲机 | 145 | 万台 | |
146 | 万千瓦 | ||
(二)水产捕捞机械 | 147 | 万台 | |
148 | 万千瓦 | ||
七、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 149 | 万台 | |
150 | 万千瓦 | ||
八、农用航空器 | 151 | 架 | |
(一)有人驾驶农用飞机 | 152 | 架 | |
(二)植保无人机 | 153 | 架 | |
九、其他机械 | 154 | -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单位和农户及为其提供农机作业服务的主体实际拥有的农业机械数量。包括在用、封存、待修、在修、租出、借出的机械,不包括借入、租入等不具有所有权的机械。
2.指标平衡关系:1=2+3+4+5; 7=9+11+15;8=10+12+16;11≥13;12≥14;17≥18;38≥40;39≥41;50≥52;51≥53;59=61+63;60=62+64;63≥65;94≥96+100;95≥97+101;96≥98;97≥99;107≥108+109+110;112≥114+116;113≥115+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6+130+133;125≥127+131+134;126≥128+129;130≥132;133≥135+137;134≥136+138;139≥141+147;140≥142+148;141≥143+145;142≥144+146;151≥152+153。
3.农业机械总动力(代码001)数据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
(三)农机作业情况 | |||||||
表 号: | 农市(机年)3表 |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
批准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批准文号: | 国统制〔2019〕14号 | ||||||
有效期至: | 2022年1月 | ||||||
报送单位: 20 年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甲 | 乙 | 丙 | 1 | ||||
一、农机作业总体情况 | 001 | - | - | ||||
(一)机耕面积 | 002 | 千公顷 | |||||
(二)机播面积 | 003 | 千公顷 | |||||
(三)机电灌溉面积 | 004 | 千公顷 | |||||
(四)机械植保面积 | 005 | 千公顷 | |||||
(五)机收面积 | 006 | 千公顷 | |||||
二、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情况 | 007 | - | - | ||||
(一)小麦 | 008 | - | - | ||||
1.机耕面积 | 009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10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11 | 千公顷 | |||||
(二)水稻 | 012 | - | - | ||||
1.机耕面积 | 013 | 千公顷 | |||||
2.机械种植面积 | 014 | 千公顷 | |||||
其中:机直播面积 | 015 | 千公顷 | |||||
机插面积 | 016 | 千公顷 | |||||
机浅栽面积 | 017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18 | 千公顷 | |||||
(三)玉米 | 019 | - | - | ||||
1.机耕面积 | 020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21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22 | 千公顷 | |||||
(四)大豆 | 023 | - | - | ||||
1.机耕面积 | 024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25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26 | 千公顷 | |||||
(五)油菜 | 027 | - | - | ||||
1.机耕面积 | 028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29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30 | 千公顷 | |||||
续表一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六)马铃薯 | 031 | - | - |
1.机耕面积 | 032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33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34 | 千公顷 | |
(七)花生 | 035 | - | - |
1.机耕面积 | 036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37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38 | 千公顷 | |
(八)棉花 | 039 | - | - |
1.机耕面积 | 040 | 千公顷 | |
2.机播面积 | 041 | 千公顷 | |
3.机收面积 | 042 | 千公顷 | |
(九)水果 | 043 | - | - |
1.机械中耕面积 | 044 | 千公顷 | |
2.机械施肥面积 | 045 | 千公顷 | |
3.机械植保面积 | 046 | 千公顷 | |
4.机械修剪面积 | 047 | 千公顷 | |
5.机械采收产量 | 048 | 万吨 | |
6.机械田间转运产量 | 049 | 万吨 | |
(十)茶叶 | 050 | - | - |
1.机械中耕面积 | 051 | 千公顷 | |
2.机械施肥面积 | 052 | 千公顷 | |
3.机械植保面积 | 053 | 千公顷 | |
4.机械修剪面积 | 054 | 千公顷 | |
5.机械采收产量 | 055 | 万吨 | |
6.机械田间转运产量 | 056 | 万吨 | |
三、单项农机作业情况 | 057 | - | - |
(一)机械深耕面积 | 058 | 千公顷 | |
其中:机械深松面积 | 059 | 千公顷 | |
(二)机械免耕播种面积 | 060 | 千公顷 | |
(三)精量播种面积 | 061 | 千公顷 | |
(四)机械深施化肥面积 | 062 | 千公顷 | |
(五)机械铺膜面积 | 063 | 千公顷 | |
(六)农田机械节水灌溉面积 | 064 | 千公顷 | |
(七)机械播种牧草面积 | 065 | 千公顷 | |
(八)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 | 066 | 千公顷 | |
(九)秸秆捡拾打捆面积 | 067 | 千公顷 | |
(十)农用航空器作业面积 | 068 | 千公顷 | |
其中: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 | 069 | 千公顷 |
续表二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十一)机械化青贮秸秆数量 | 070 | 万吨 | |
四、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 | 071 | - | - |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 | 072 | 千公顷 | |
(二)农机跨区作业面积 | 073 | 千公顷 | |
1.跨区机耕面积 | 074 | 千公顷 | |
2.跨区机播面积 | 075 | 千公顷 | |
3.跨区机收面积 | 076 | 千公顷 | |
其中:跨区机收小麦 | 077 | 千公顷 | |
跨区机收水稻 | 078 | 千公顷 | |
跨区机收玉米 | 079 | 千公顷 | |
(三)生产托管作业面积 | 080 | 千公顷 | |
五、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作业情况 | 081 | - | - |
(一)机械脱出农产品数量 | 082 | 万吨 | |
其中:1.机械脱出粮食数量 | 083 | 万吨 | |
2.机械脱出油料数量 | 084 | 万吨 | |
(二)机械清选农产品数量 | 085 | 万吨 | |
其中:1.机械清选蔬菜数量 | 086 | 万吨 | |
2.机械清选水果数量 | 087 | 万吨 | |
3.机械清选棉花数量 | 088 | 万吨 | |
(三)机械保质农产品数量 | 089 | 万吨 | |
其中:1.机械保质粮食数量 | 090 | 万吨 | |
2.机械保质油料数量 | 091 | 万吨 | |
3.机械保质蔬菜数量 | 092 | 万吨 | |
4.机械保质水果数量 | 093 | 万吨 | |
5.机械保质棉花数量 | 094 | 万吨 | |
6.机械保质茶叶数量 | 095 | 万吨 | |
六、畜牧养殖机械化作业情况 | 096 | - | - |
(一)机械收获饲草秸秆量 | 097 | 万吨 | |
其中:机械收获牧草数量 | 098 | 万吨 | |
(二)机械化饲草料加工数量 | 099 | 万吨 | |
(三)机械饲喂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0 | 万个 | |
(四)机械清粪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1 | 万个 | |
(五)机械环控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2 | 万个 | |
(六)机械挤奶的家畜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3 | 万个 | |
(七)机械剪毛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4 | 万个 | |
(八)机械捡蛋的蛋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 | 105 | 万个 | |
七、水产养殖机械化作业情况 | 106 | - | - |
(一)池塘养殖 | 107 | - | - |
1.机械投饲池塘养殖产量 | 108 | 万吨 |
续表三
指标名称 | 代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甲 | 乙 | 丙 | 1 |
2.机械水质调控池塘养殖产量 | 109 | 万吨 | |
3.机械起捕池塘养殖产量 | 110 | 万吨 | |
4.机械清淤池塘养殖产量 | 111 | 万吨 | |
(二)网箱养殖 | 112 | - | - |
1.机械投饲网箱养殖产量 | 113 | 万吨 | |
2.机械清洗网箱养殖产量 | 114 | 万吨 | |
3.机械起捕网箱养殖产量 | 115 | 万吨 | |
(三)工厂化养殖 | 116 | - | - |
1.机械投饲工厂化养殖产量 | 117 | 万吨 | |
2.机械起捕工厂化养殖产量 | 118 | 万吨 | |
(四)筏式吊笼及底播养殖 | 119 | - | - |
1.机械投苗养殖产量 | 120 | 万吨 | |
2.机械采收养殖产量 | 121 | 万吨 | |
八、设施农业(种植)机械化作业情况 | 122 | - | - |
(一)耕整地机械化面积 | 123 | 千公顷 | |
(二)种植机械化面积 | 124 | 千公顷 | |
(三)采运机械化面积 | 125 | 千公顷 | |
(四)灌溉施肥机械化面积 | 126 | 千公顷 | |
(五)环境调控机械化面积 | 127 | 千公顷 | |
补充资料:①保护性耕作面积__千公顷;②免耕播种面积__千公顷,其中:小麦免耕播种面积__千公顷,水稻免耕播种面积__千公顷,玉米免耕播种面积__千公顷;③农田基本建设作业量__万立方米;④实际脱出、清选、保质农产品总量分别是__万吨、__万吨和__万吨;⑤收获的饲草秸秆总量、饲草料加工总量分别是__万吨和__万吨,折算为羊单位后的畜禽总数、环控畜禽总数、产奶家畜数量、产毛畜禽数量、蛋禽数量分别是__万个、__万个、__万个、__万个和__万个;⑥池塘养殖、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和筏式吊笼及底播养殖总产量分别是__万吨、__万吨、__万吨和__万吨;⑦果园和茶园面积分别是__千公顷和__千公顷,采收产量分别是__万吨和__万吨。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
2.指标平衡关系:2≥9+13+20+24+28+32+36+40;2≥58; 2≥74;3≥10+14+21+25+29+33+37+41;3≥60; 3≥61;3≥65;3≥75;4≥64;5≥46+53; 6≥11+18+22+26+30+34+38+42;6≥76;11≥77;14≥15+16+17;18≥78;22≥79;58≥59;68≥69;73≥74+75+76;76≥77+78+79;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7≥98;123≥124≥125;123≥126;123≥127。
表 号: | 农市(机季)1表 |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
批准机关: | 国家统计局 | ||||||||||||||||
批准文号: | 国统制〔2019〕14号 | ||||||||||||||||
有效期至: | 2022年1月 | ||||||||||||||||
报送单位: 20 年 季 | |||||||||||||||||
指标名称 | 代 码 | 累计 在册 (台) | 注册登记(台) | 注销(台) | 检验(台) | ||||||||||||
当年累计 | 本季度 | 当年累计 | 本季度 | 当年累计 | 本季度 |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
一、拖拉机 | 1 | ||||||||||||||||
其中:轮式拖拉机 | 2 | ||||||||||||||||
手扶拖拉机 | 3 | ||||||||||||||||
履带拖拉机 | 4 | ||||||||||||||||
轮式拖拉机运输 机组 | 5 | ||||||||||||||||
手扶拖拉机运输 机组 | 6 | ||||||||||||||||
二、联合收割机 | 7 | ||||||||||||||||
其中:轮式联合收割机 | 8 | ||||||||||||||||
履带式联合收割 机 | 9 | ||||||||||||||||
续表一 指标名称 代 码 累计 在册 (人) 申领驾驶证(人) 注销(人) 到期换证(人) 当年累计 本季度 当年累计 本季度 当年累计 本季度 1 2 3 4 5 6 7 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 人 10 四、拖拉机驾驶人 11 其中:轮式拖拉机(G1) 12 手扶拖拉机(K1) 13 履带拖拉机(L) 14 轮式拖拉机运输 机组(G2) 15 手扶拖拉机运输 机组(K2) 16 五、联合收割机驾驶人 17 其中:轮式联合收割机(R) 18 履带式联合收割 机(S) 19 补充材料:本季度违法记分考试__人,本年累计:__人;本季度考试人数__人,本年累计:__人。 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统计范围: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情况。 2.指标平衡关系(乙列):1=2+3+4+5+6;7=8+9;10≤11+17;11=12+13+14+15+16;17=18+19。 表 号:农市(机月)1表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4号 有效期至: 2022年1月 报送单位: 20 年 月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月 乙 丙 1 2 一、事故起数 001 起 二、死亡人数 002 人 三、受伤人数 003 人 四、直接经济损失 004 万元 五、事故按等级分类 005 - - - 1.一般农机事故 006 - - - 事故起数 007 起 死亡人数 008 人 受伤人数 009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10 万元 2.较大农机事故 011 - - - 事故起数 012 起 死亡人数 013 人 受伤人数 014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15 万元 3.重大农机事故 016 - - - 事故起数 017 起 死亡人数 018 人 受伤人数 019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20 万元 4.特别重大农机事故 021 - - 事故起数 022 起 死亡人数 023 人 受伤人数 024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25 万元 六、事故按农业机械类型分类 026 - - - 1.轮式拖拉机 027 - - - 事故起数 028 起 死亡人数 029 人 受伤人数 030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31 万元 续表一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月 当年累计 甲 乙 丙 1 2 2.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 032 - - - 事故起数 033 起 死亡人数 034 人 受伤人数 035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36 万元 3.手扶拖拉机 037 - - - 事故起数 038 起 死亡人数 039 人 受伤人数 040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41 万元 4.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042 - - - 事故起数 043 起 死亡人数 044 人 受伤人数 045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46 万元 5.履带拖拉机 047 - - - 事故起数 048 起 死亡人数 049 人 受伤人数 050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51 万元 6.轮式联合收割机 052 - - - 事故起数 053 起 死亡人数 054 人 受伤人数 055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56 万元 7.履带式联合收割机 057 - - - 事故起数 058 起 死亡人数 059 人 受伤人数 060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61 万元 8.其他农业机械 062 - - - 事故起数 063 起 死亡人数 064 人 受伤人数 065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66 万元 续表二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月 当年累计 甲 乙 丙 1 2 七、事故按原因分类 067 - - - 1.无证驾驶 068 - - - 事故起数 069 起 死亡人数 070 人 受伤人数 07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72 万元 2.酒后驾驶 073 - - - 事故起数 074 起 死亡人数 075 人 受伤人数 076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77 万元 3.违法载人 078 - - - 事故起数 079 起 死亡人数 080 人 受伤人数 08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82 万元 4.操作失误 083 - - - 事故起数 084 起 死亡人数 085 人 受伤人数 086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87 万元 5.无牌行驶 088 - - - 事故起数 089 起 死亡人数 090 人 受伤人数 09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92 万元 6.超速超载 093 - - - 事故起数 094 起 死亡人数 095 人 受伤人数 096 人 直接经济损失 097 万元 7.未年检 098 - - - 事故起数 099 起 死亡人数 100 人 受伤人数 10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102 万元 续表三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本月 当年累计 甲 乙 丙 1 2 8.机件失效 103 - - 事故起数 104 起 死亡人数 105 人 受伤人数 106 人 直接经济损失 107 万元 9.其它 108 - - - 事故起数 109 起 死亡人数 110 人 受伤人数 111 人 直接经济损失 112 万元 补充材料:本月发生在道路上的农机事故起数__起,累计__起,死亡人数__人,累计__人,受伤人数__人,累计__人,直接经济损失__万元,累计__万元。其中,拖拉机事故起数__起,累计__起,死亡人数__人,累计__人,受伤人数__人,直接经济损失__万元,累计__万元。 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说明:1.统计范围: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处理和调查核实,辖区内发生在上一个自然月的农业机械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作为补充资料填报。 2.指标平衡关系:1=7+12+17+22=28+33+38+43+48+53+58+63;2=8+13+18+23=29+34+39+44+49+54+59+64; 3=9+14+19+24=30+35+40+45+50+55+60+65;4=10+15+20+25=31+34+41+46+51+56+61+66。 四、主要指标解释 农市(机年)1表 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 1.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户 农机服务组织:指具有章程、一定经营规模和相对稳定场所,从事各种农机作业服务的主体,包括国家、集体、个人领办的农机服务站(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其中拥有农机原值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专门统计。 农机专业合作社: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其中拥有农机原值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合作社专门统计。 农机户:指拥有或承包2千瓦及以上的农用动力机械,自用或为他人作业,没有章程或管理办法的农户。两户或多户联合购置、经营农业机械,只作为一户统计,但年末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统计。其中拥有农机原值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农机户和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专门统计。 农机作业服务专业户:指用农业机械为农业生产提供作业服务的收入占全家收入60%以上的农户。 2.农机维修厂及维修点:指辖区内从事农机维修的维修厂、维修车间、维修门市部和有相对稳定场所的农机维修个体户。不包括农机企业设立的售后维修场所。 3.乡村农机从业人员:指县以下(不含县)从事农机化管理、生产和经营服务的人员。 农机维修人员:指县以下(不含县)农机服务组织中从事农机维修工作的人员、维修厂(点)中的农机维修人员、其他生产经营主体中主要从事农机维修的人员,以及零散农机维修人员。其中持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人员单独统计。 4.农机化投入 科研:指用于农机化技术和农业机械研究开发等的财政资金。 推广:指用于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的财政资金。 安全监理:指用于农机安全监理的财政资金。 试验鉴定:指用于农机试验鉴定的财政资金。 基本建设:指用于机具库棚、烘干、仓储、设施等建设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社会投入。 农业机械购置:指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全价),包括财政资金和社会投入。 5.农机服务收入:指各类从事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的主体当年全部生产经营服务收入,不包括借贷、暂存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等。 农机作业服务收入:指各类从事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的主体,使用农业机械从事作业服务当年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田间作业收入、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收入。 农市(机年)2表 农业机械拥有量 1.农业机械总动力:指全部农业机械动力的额定功率之和。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农机总动力按使用能源不同分为以下四部分: 柴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柴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汽油发动机动力:指全部汽油发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电动机动力:指全部电动机(含潜水电泵的电动机)额定功率之和; 其他机械动力:指采用柴油、汽油、电力之外的其他能源,如水力、风力、煤炭、太阳能等动力机械功率之和。 2.拖拉机:用于牵引、推动、携带或/和驱动配套机具进行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 拖拉机配套农具:指由拖拉机牵引或悬挂的田间移动作业机具,如机引犁、旋耕机、机引耙等农具。其中与58.8kW及以上拖拉机配套的专门统计。 3.种植业机械 (1)耕整地机械 耕整机:指自带发动机驱动,配套发动机标定功率不大于6.5kW,主要从事水田、旱田耕整作业的单轮或双轮驱动的机械(含乘座或无乘座)。耕整机与其配套机具一并按套统计,一台耕整机不论配套几台机具,均统计为一套。 微耕机:指功率不大于6.5 kW,直接用驱动轮轴驱动旋转工作部件,以旋耕为主要功能,用于旱田耕整作业的步行操纵式耕作机械,又称微型耕耘机。 深松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在不翻动土壤、不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下,能够疏松土壤、打破犁底层的耕作机械。 铺膜机:指由拖拉机带动,铺盖地膜的机械。 (2)种植施肥机械 免耕播种机:指不需要进行土壤耕翻,直接进行播种作业的播种机械,包括免耕精量播种机。 精量播种机:指由拖拉机悬挂牵引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非免耕的精量播种的机械。 水稻直播机:指专门用于直接进行稻种田间播种作业的机械。 水稻插秧机:指自带动力驱动作业的水稻插秧机械。 (3)排灌机械 水泵:指通过抽水或压水进行灌溉和排水的机械,主要包括离心泵、潜水电泵、微型泵、泥浆泵、污水污物泵等用于农业生产的各类水泵。与节水灌溉类机械配套的水泵不统计在内。 节水灌溉类机械:包括微灌、喷灌、滴灌、渗灌机械。一台水泵不论配多少喷头,均作为一台(套)统计。利用天然水流或水利工程落差的压力进行自流喷灌的自压喷灌系统,也应统计在内。 (4)田间管理机械 田园管理机:指自带动力标定功率不大于6.5kW,行驶速度不大于10km/h,配套工作装置后,具备旱田开沟、培土、起垄、锄草、施肥等功能中的2种或以上的机器。田园管理机与其配套机具一并按套统计,一台田园管理机不论配套几台机具,均统计为一套。 机动植保机械:指自带动力或配套动力机械进行作业的植保机械,如电动喷雾器、动力喷雾机、喷杆喷雾机和风送喷雾机等。 (5)收获机械 谷物联合收割机:也称谷物联合收获机,指能一次完成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机械。本报表只统计稻麦联合收获机和玉米联合收获机。 稻麦联合收割机:也称稻麦联合收获机,指用于小麦、水稻收获,能够一次完成谷物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剥皮)、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作业机械, 包括小麦联合收割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稻麦两用联合收割机。 玉米联合收割机:也称玉米联合收获机,指用于玉米收获,能够一次完成收获的切割(摘穗)、脱粒(剥皮)、分离、清选等其中多项工序的作业机械。包括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悬挂式玉米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等,不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 甘蔗收获机:指用于甘蔗收获的机械。包括甘蔗联合收获机和甘蔗割铺机;按类型可分为自走式、悬挂式。 青饲料收获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用于青饲料或作物秸秆收获、粉碎,并制作青贮饲料的机械,包括玉米青贮收获机。 (6)收获后处理机械 机动脱粒机:指由动力机械驱动专门进行农产品脱粒的作业机械,主要包括谷物脱粒机、玉米脱粒机、花生摘果机、籽瓜取籽机等。 烘干机:指用于干燥作业的机械,主要包括谷物烘干机、种子烘干机、籽棉(皮棉)烘干机、果蔬烘干机、药材烘干机、油菜籽烘干机。 谷物烘干机:指专门用于干燥粮食或种子的机械。 果蔬烘干机:指专门用于干燥水果、蔬菜的机械。 种子加工机械:指用于农作物种籽脱芒(绒)、分级、包衣、丸粒化处理的设备,主要包括脱芒(绒)机、种子分级机、种子包衣机、种子加工机组、种子丸粒化处理机及棉籽脱绒成套设备等。 保鲜储藏设备:指农产品收获采摘后保持其鲜活程度的储藏机械设备。 (7)设施农业设备 温室:指采用透光覆盖材料作为全部或部分维护结构,具有一定环境调控设备,用于抵御不良天气条件,保证作物能正常生长发育的设施。根据结构特征可分为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 连栋温室:指温度、湿度、水肥等生长条件可控,两跨及两跨以上,通过天沟连接起来的现代化整体连栋温室。包括玻璃连栋温室、PC板连栋温室、塑料膜连栋温室。 日光温室:指由保温蓄热墙体、保温后屋面和采光前屋面构成的可充分利用太阳能,夜间用保温材料对采光屋面外覆盖保温,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单屋面温室。 塑料大棚:指跨度不小于6m,脊高不低于2.4m,以塑料薄膜为全覆盖材料的拱形单体温室。 4.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1)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指用于为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提供动力的机械。 (2)农产品初加工作业机械:指由动力机械驱动,对农产品进行初加工的机械。 5.畜牧机械 (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指用于饲料(草)切割、粉碎、打浆、压制等加工作业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铡草机、饲料(草)粉碎机、青贮切碎机、饲料加工成套设备等。 (2)畜牧饲养机械:指用于畜禽孵化、保温、养料、清粪、消毒等饲养作业的机械,主要包括孵化机、清粪机(车)、育雏保温伞等。 畜禽粪污处理机械:指对畜禽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加工、利用的农业机械。本报表只统计清粪机、粪污固液分离机和粪污水处理设备。 (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指用于畜牧产品的采集、贮藏、屠宰等加工作业的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挤奶机、剪羊毛机、贮奶(冷藏)罐、屠宰加工成套设备等。 6.水产机械:指水产养殖机械和水产捕捞机械,其中水产养殖机械包括指增氧机、投饲机、水体净化处理设备等,水产捕捞机械包括绞纲机、起网机、吸鱼泵等。本报表不统计远洋捕捞单位的水产捕捞机械。 7.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指用于农田基本建设作业的机械,包括挖掘机械、平地机械和清淤机械,如农用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等。 8.农用航空器:指在农业生产中用于播种、植保喷药等作业的各类航空器,包括固定翼飞机、旋翼飞机、遥控无人机等。 植保无人机:指专门用于农林牧植保等作业的遥控航空器。 农市(机年)3表 农机作业情况 1.农机作业总体情况 (1)机耕面积:指当年使用拖拉机或其他动力机械耕作过的农作物面积,包括耕翻、旋耕、深松等,不包括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耕地上的深松。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机械耕作,按二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但对同一茬作物,当年不论耕作几次仍按一公顷统计。 (2)机播面积:指当年使用各种播种、栽植机械实际播种、栽植各种农作物的作业面积。 (3)机电灌溉面积:指在当年有效灌溉面积中,使用机灌和电灌的耕地面积(自然面积)。 (4)机械植保面积:指当年使用机动植保机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实际作业面积。在一公顷农作物上不论喷药几次,均按一公顷统计。但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机械植保,则按二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 (5)机收面积: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和收割(割晒)机等机械实际收获各种农作物的面积。不论何种农作物,机械收获一公顷就统计为一公顷。 2.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作业情况 某种农作物的机耕面积、机播(插)面积、机收面积:按照上述机耕面积、机播面积、机收面积的口径统计。 水稻机直播面积:指使用水稻直播机或其他播种机直接播种水稻的作业面积。 水稻机插面积:指使用水稻插秧机进行水稻插秧的作业面积。 水稻机浅栽面积:指用水稻移栽机械进行水稻抛秧、摆秧的作业面积。 水果(茶叶)机械中耕面积:指当年使用机械在果(茶)园内进行中耕除草作业的自然面积,不包括使用机械施除草剂的方式。同一块地在一年中进行多次作业的,只要有一次使用了机械作业,则视作机械化作业,且只计算一次机械作业面积。 水果(茶叶)机械施肥面积:指当年使用动力机械对果(茶)园进行施肥作业的自然面积。主要指使用撒肥机、滴灌施液肥和开沟施肥机等进行作业,不包括使用植保机械等喷洒叶面肥或微耕机旋耕肥料。同一块地在一年中进行多次作业的,只要有一次使用了机械作业,则视作机械化作业,且只计算一次机械作业面积。 水果(茶叶)机械植保面积:指当年使用动力植保机械及装置进行防治和消灭果(茶)园的病、虫、鼠、杂草(喷施除草剂)等作业的自然面积,采用频振式杀虫灯等物理或生物防治措施视为使用机械。同一块地在一年中进行多次作业的,只要有一次使用了机械作业,则视作机械化作业,且只计算一次机械作业面积。 水果(茶叶)机械修剪面积:指当年使用动力机械或装置(含机动、电动、气动)对果(茶)园进行修剪作业的自然面积。同一块地在一年中进行多次作业的,只要有一次使用了机械作业,则视作机械化作业,且只计算一次机械作业面积。 水果(茶叶)机械采收产量:指当年使用动力机械或装置采收的水果(茶叶)产量。 水果(茶叶)机械田间转运产量:指当年使用“轨道/索道运输”、小型运输车/机械或其它机动运输工具将水果(茶叶)从园内运到公路旁的产品质量,若将采收的产品从园内转运到公路时,人工搬运的距离小于100米视为机械化作业。 3.单项农机作业情况 (1)机械深耕面积: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耕作业面积。 机械深松面积:指深度在25厘米(包括25厘米)以上的机松作业面积。 (2)机械免耕播种面积:指不进行土壤耕翻,直接使用免耕播种机械进行耙茬播和原垅播的播种作业面积。 (3)精量播种面积:指当年按照精量播种对播种量的要求,使用精量播种机械进行播种作业的面积。 (4)机械深施化肥面积:指当年使用化肥深施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的深度,对农作物深施化肥的作业面积。 (5)机械铺膜面积:指当年使用机械为农作物铺塑料薄膜的面积。年内在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农作物,并且铺盖两次塑料薄膜,则统计为机械铺膜二公顷。 (6)农田机械节水灌溉面积:指在农田作物播种及田间管理环节,利用管道喷、滴、渗灌及用拖拉机节水箱和喷、滴、灌设备进行节水灌溉的面积。在一公顷农作物上不论灌溉几次,均按一公顷统计。但年内一公顷耕地上种植两茬作物,且都进行了机械节水灌溉,则按二公顷统计,种植多茬作物的类推。 (7)机械播种牧草面积:指当年使用机械播种牧草的面积。 (8)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指当年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或其他秸秆切碎机械将农作物秸秆粉碎或整株机械深埋直接还田的作业面积。 (9)秸秆捡拾打捆面积:指当年使用秸秆捡拾打捆机进行秸秆捡拾打捆作业的面积。 (10)农用航空器作业面积:指当年使用农用航空器进行植保等作业的面积。 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指当年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植保等作业的面积。 (11)机械化青贮秸秆数量:指把农作物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氨化调质贮存的数量,以青贮前的质量计算。 4.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 (1)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指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年实际完成的田间作业面积,包括机耕、机播(插)、机械植保、机收、机电灌溉面积等。 (2)农机跨区作业面积:指外来农业机械在本县完成的作业面积。跨区指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包括跨区机耕面积、跨区机播面积和跨区机收面积等。 5.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作业情况 (1)机械脱出农产品数量:指当年使用机械对粮油作物脱粒脱壳、蔬菜外观整理、水果去皮去核、畜禽屠宰剃毛脱羽放血、水产品采肉处理、机收棉花的除杂、糖料作物剥叶切樱、茶叶杀青等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多次重复加工,均按首次加工的原料质量计入。 机械脱出粮食数量: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剥皮机、脱粒机、砻谷机等,或其他动力机械脱出的粮食质量之和。 机械脱出油料数量:指当年使用联合收获机、脱粒/壳/荚机等,或其他动力机械脱出的油料质量之和。 (2)机械清选农产品数量:指当年使用机械进行粮油清选分级、果蔬清选分级、肉类胴体分割加工、蛋类清选分级、乳类杀菌、水产品清选分级、茶叶揉捻等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多次重复加工,均按首次加工的原料质量计入。 机械清选蔬菜数量:指当年使用清选机、清洗机、分级机等动力机械清选的蔬菜质量之和。 机械清选水果数量:指当年使用清选机、清洗机、分级机等动力机械清选的水果质量之和。 机械清选棉花数量:指当年使用机器设备进行籽棉或皮棉清理的棉花质量。 (3)机械保质农产品数量:指当年使用机械进行干燥、保鲜、储藏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多次重复加工,均按首次加工的原料质量计入。 机械保质粮食数量:指当年使用谷物烘干机、种子烘干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粮食质量之和,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粮食质量之和。 机械保质油料数量:指当年使用烘干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油料质量之和,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油料质量之和。 机械保质蔬菜数量:指当年使用烘干机、干制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蔬菜质量之和,或当年使用保鲜储藏设备、外加能源的预冷储藏等设施进行保鲜处理的蔬菜质量之和,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蔬菜质量之和。 机械保质水果数量:指当年使用烘干机、干制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水果质量之和,或当年使用保鲜储藏设备、外加能源的预冷储藏等设施进行保鲜处理的水果质量,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水果质量之和。 机械保质棉花数量:指当年使用烘干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棉花质量,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棉花质量。 机械保质茶叶数量:指当年使用烘干机和有热源装置的干燥设施进行干燥处理的茶叶质量,或当年使用外加能源进行通风、控温、气调等设施进行储藏处理的茶叶质量。 6.畜牧养殖机械化作业情况 (1)机械收获饲草秸秆量:指当年使用农业机械收割的牧草、秸秆等饲草的质量。 机械收获牧草数量:指当年使用牧草收获机收获牧草的数量。 (2)机械化饲草料加工数量:指当年使用各种饲草料加工机械加工(切碎、粉碎、搅拌等)饲草料的实际质量。不论加工何种物料,均按加工前原料质量计算。 (3)机械饲喂的畜禽数量:指当年由送料机、传输带等机械设备完成饲料投喂的各类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4)机械清粪的畜禽数量:指当年采用刮粪机(板)、水泵冲粪,并使用固液分离、发酵池或沼气工程、粪便抽吸等方式完成粪便清理、处理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5)机械环控的畜禽数量:指当年采用水帘、空调、暖风机、通风设备、紫外线消毒、喷淋消毒等环境控制机械调控圈舍环境(至少采用两种设备)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6)机械挤奶的家畜数量:指当年饲养的用于产奶的家畜中,由挤奶机械完成挤奶的家畜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7)机械剪毛的畜禽数量:指当年饲养的用于产毛(绒)的畜禽中,由机械完成剪毛(绒)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8)机械捡蛋的蛋禽数量:指当年饲养的蛋禽中,使用机械捡蛋的蛋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7.水产养殖机械化作业情况 (1)池塘养殖 机械投饲池塘养殖产量:指当年池塘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喷浆机,机动、气动及太阳能投饲机、投饲车等)进行投饲作业的养殖产量。 机械水质调控池塘养殖产量:指当年池塘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进行水质调控的养殖产量。若使用增氧机及其他任意一种水质调控机械,产量按100%计算;若只使用增氧机械(如叶轮式、水车式、充气式、喷水式等增氧机),产量按50%计算。水质调控环节包括增氧、水质监测、消毒、杀菌、水循环、过滤等。 机械起捕池塘养殖产量:指当年池塘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起网机等)进行起捕作业的养殖产量。 机械清淤池塘养殖产量:指当年池塘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含土建工程机械,如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等)进行清淤作业的池塘养殖产量。 (2)网箱养殖 机械投饲网箱养殖产量:指当年网箱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喷浆机,机动、气动及太阳能投饲机、投饲车、投饲船等)进行投饲的养殖产量。 机械化网箱清洗养殖产量:指当年内,网箱养殖模式中采用动力机械进行网箱清洗水域的养殖产量。 机械起捕网箱养殖产量:指当年网箱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起网机、气幕赶鱼器、吸鱼泵等)进行起捕的养殖产量。 (3)工厂化养殖 机械投饲工厂化养殖产量:指当年工厂化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喷浆机,机动、气动及太阳能投饲机、投饲车等)进行投饲作业的养殖产量。 机械起捕工厂化养殖产量:指当年工厂化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如起网机等)进行起捕作业的养殖产量。 (4)筏式与吊笼及底播养殖 机械投苗养殖产量:指当年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模式中使用动力渔船外及其他任意一种投苗机械(如贝类播种机械、藻类打桩机等),产量按100%计算;若只使用了动力渔船,产量按50%计算。 机械采收养殖产量:指当年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模式中采用机械进行采收作业的养殖产量。若使用动力渔船及其他任意一种采收机械(例如贝类采捕机械、藻类收割机、采苗机等),产量按100%计算;若只使用了动力渔船,产量按50%计算。 8.设施农业(种植)机械化作业情况 (1)耕整地机械化面积:指当年使用耕整地机械作业的设施面积。其中:土壤栽培温室,使用耕地和整地机械中的一种,统计全部设施面积;水培温室面积全部统计;基质栽培温室,使用基质处理机械中的一种,统计全部设施面积。 (2)种植机械化面积:指当年使用播种机或移栽机作业的设施面积。使用播种机或移栽机中的一种,统计全部设施面积。 (3)采运机械化面积:指当年使用采摘和室内运输机械作业的设施面积。使用采摘和室内运输两种机械,统计全部设施面积;若使用其中的一种,则统计的设施面积减半。 (4)灌溉施肥机械化面积:指当年使用灌溉和施肥机械作业的设施面积。使用灌溉和施肥两种机械,则统计全部面积;若使用其中的一种,则统计面积减半。 (5)环境调控机械化面积:指当年使用环境调控机械作业的设施面积。其中:塑料大棚使用通风机械(如电动卷膜机)统计全部设施面积;日光温室使用保温机械(如电动卷帘机)统计全部设施面积;连栋温室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自动控制室内温度等环境因子)统计全部设施面积。 注:1)以上5个指标所指的设施面积均为设施内的种植面积;2)灌溉机械指有动力水源,且具有固定的输水管道或沟渠的灌溉系统;3)当年设施内有多茬生产时,所有设施面积均只统计一次;4)当年设施内有多茬生产时,只要其中一茬作物在某环节使用了相关机械设备,则认为该环节实现了机械化。 9.补充资料 (1)保护性耕作面积:指在地表有秸秆覆盖或留茬情况下,进行免(少)耕播种的耕地面积(自然面积)。年内在一公顷耕地上不论种植几茬作物,都实行免(少)耕播种的才统计为保护性耕作面积。 (2)免耕播种面积:包括机械化免耕播种面积和当年按照农艺要求不需要机耕的播种面积。按照农艺要求不需要机耕的播种面积是指按照农艺要求实行套种、抛秧等,不需要进行机耕的播种面积。 (3)农田基本建设作业量:指当年使用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等进行挖掘、装载、平地、清淤等农田基本建设作业的总立方米数。 (4)实际脱出农产品总量:本年度实际进行脱出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 实际清选农产品总量:本年度实际进行清选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 实际保质农产品总量:本年度实际进行保质处理的各种农产品原料质量之和。 (5)收获的饲草秸秆总量:指当年所收获的牧草、秸秆等饲草的质量之和。 饲草料加工总量:指为满足当年各类畜禽饲养所需加工的饲草料实际质量。不包括直接投喂而无需加工的饲草料。不论加工何种物料,均按加工前原料质量计算。 畜禽总数:指当年饲养的各类畜禽折算为羊单位后的数量之和。 环控畜禽总数:指当年饲养的对圈舍有温度、通风、湿度、防疫等要求并且可以通过一定的方法达到温度、湿度、通风及消毒处理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产奶家畜数量:指当年饲养的用于产奶的家畜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产毛畜禽数量:指当年饲养的用于产毛(绒)的畜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蛋禽数量:指当年饲养的蛋禽数量,折算为羊单位后加总。 (6)池塘养殖总产量:当年采用池塘养殖模式养殖水产品的总产量。 网箱养殖总产量:当年采用网箱养殖模式养殖水产品的总产量。 工厂化养殖总产量:当年采用工厂化养殖模式养殖水产品的总产量。 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总产量:当年采用筏式吊笼与底播养殖模式养殖水产品的总产量。 农市(机季)1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指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驾驶人。 2.轮式拖拉机:通过车轮行走的两轴(或多轴)拖拉机。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G1”。 3.手扶拖拉机:由扶手把操纵的单轴拖拉机。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K1”。 4.履带拖拉机: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L”。 5.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由轮式拖拉机牵引一组挂车组成的用于运载货物的运载机组。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G2”。 6.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由手扶拖拉机牵引一组挂车组成的用于运载货物的运载机组。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K2”。 7.轮式联合收割机:通过车轮行走的联合收割机。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R”。 8.履带式联合收割机: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对应驾驶证准驾机型代号为“S”。 9.累计在册:指从本辖区监管农业机械之日起至本季度统计截止日期内,纳入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有效数量。 10.注册登记:包括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中迁入登记及转移登记中转入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包括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11.注销:包括办理注销登记和变更登记中迁出本辖区的及转移登记中转出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不包括注册登记、抵押登记及其他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12.申领驾驶证:包括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初次申领、增加准驾机型申领的人数;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2年的,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的人数以及驾驶人户籍迁入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换证的人数。 13.注销驾驶证:包括注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人数以及驾驶人户籍迁出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而换证的人数。 14.到期换证:指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的换证审验。 农市(机月)1表 农业机械事故月报 1.农业机械事故:指农业机械在作业、转移和停放时,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2.事故按等级分类 (1)一般农机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农机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农机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农机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事故按农业机械类型分类 (1)轮式拖拉机事故:指通过车轮行走的两轴(或多轴)拖拉机发生的事故。 (2)手扶拖拉机事故:指由扶手操纵的单轴拖拉机发生的事故。 (3)履带拖拉机事故: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拖拉机发生的事故。 (4)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事故:指由轮式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5)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事故:指由手扶拖拉机牵引一辆挂车组成的用于载运货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6)轮式联合收割机事故:指通过车轮行走的联合收割机发生的事故。 (7)履带式联合收割机事故:指装有履带行走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发生的事故。 4.事故按原因分类 (1)无证驾驶:指农业机械驾驶人没有领取驾驶证而驾驶农业机械,或持有已经失效的驾驶证驾驶农业机械,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机型不相符合的农业机械造成事故的。 (2)酒后驾驶:指饮酒、醉酒后驾驶农业机械造成事故的。 (3)违法载人: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违反交通法规和农机安全法规载人造成事故的。 (4)操作失误:指由于疏忽、判断错误及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 (5)无牌行驶:指农业机械没有领取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号牌和行驶证或号牌、行驶证已经失效造成事故的。 (6)超速超载:指超过道路交通法规和农机安全法规规定的速度驾驶农业机械或超过农业机械设计规定的载质量(牵引力)搭载物体造成事故的。 (7)未年检:指农业机械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造成事故的。 (8)机件失效:指农业机械的机件磨损、断裂、调整不当,导致机件失去原有的功效等原因造成事故的。 (9)其它:指除上述原因外其它原因造成事故的。 5.直接经济损失:指农机事故现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农业机械和有关物资的损失,以及牲畜伤亡的折价费等。 6.累计:指当年1月1日至统计之月月末发生的农机事故各项指标的数字之和。 7.本表及解释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五、附录 (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年度统计资料: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 季度统计资料: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月度统计资料:农业机械事故月报(农市(机月)1表)。 (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年度统计资料: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及投入产出情况(农市(机年)1表)、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2表)、农机作业情况(农市(机年)3表)。 季度统计资料: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月度统计资料:农业机械事故月报(农市(机月)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