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1241/2019-3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19-03-15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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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建建字〔2019〕19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规范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用三年时间逐步实现我市施工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

 

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

管理实施方案

 

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管理,全面完成2019年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对全市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按照《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导则》、《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评分办法》和《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解》进行规范管理,努力实现对标达标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标准,全面实施。制定印发《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导则》、《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评分办法》和《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解》,全面推行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针对导则和图解进行培训教育,指导培育2-3个标准化样板工地,组织召开观摩会,迅速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考核主体,量化考核内容。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为考核主体,对主城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排名”,其余县(市、区)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每次抽查辖区内10%的在建工程,以综合平均分进行排名。2019年,主要对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和扬尘治理强化要求,共分为3个大项,25个小项。通过对标检查,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三)建立评审考核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导则》,严格评审考核条件和程序,建立“严格管理、动态检查、全程监控”的工作机制,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导则,确保现场标准化管理覆盖施工全过程。

(四)加强激励措施。凡是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方可参加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各类工程质量评选,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加分;不合格的工程,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减分。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学习阶段(2019年3月20日—2019年3月31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导则》、《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评分办法》和《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解》培训学习。坚持典型引路,指导培育一批标准化样板工地,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

(二)持续考核、快速推进阶段(2019年4月—2019年12月)。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督导考核,对主城区(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排名”,其他县(市、区)实行“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按照《2019年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导则》要求,力争实现全市建筑施工现场达标率100%。

(三)总结成果,细化标准阶段(2020年1月)。汇总各县市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结果,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是实现施工现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市委、市政府对建筑工地管理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抓手,成立领导组织机构,组建专职办公室,制定工作职责、实施计划、推进措施,积极提供人员、办公场所以及经费等方面的支持保障。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并于4月10日前将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2019年工作推进计划报市住建局。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每月对所监管建筑工程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报送市住建局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任启明,联系电话:0537-3239802,邮箱:jnjzbzh@163.com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