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济宁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方案》的通知济自资规发〔2019〕19号

发布日期:2019-03-26 15:46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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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嘉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济宁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6日    

 

济宁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

环境整改方案

 

根据全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按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六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发〔2019〕8号)的要求,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群众办事成本比率跻身全省先进行列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发展的水平,切实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压缩登记办理时限、提高日常工作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在2018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的实际,经市局党组研究,就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继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切实改正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认真贯彻国务院“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举措、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大力助推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不断规范登记程序,优化登记流程。教育引导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以“登记准确、便民高效”为总目标,全面提升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开展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查找不动产登记领域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继续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精简要件、加强信息共享,积极探索服务新机制,响应企业关切,树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良好形象,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力争在2019年上半年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省前八名。

二、整改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为导向,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查摆不动产登记业务链条,尤其侧重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廉洁从政等方面,查找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方便企业。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企业“高兴不高兴”“方便不方便”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成果好坏的标准。全面落实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充分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成为常态。

(三)坚持依法依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于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的全过程,既要保护产权、优化服务,又要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积极化解企业和群众土地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等问题。

(四)坚持立行立改。以坚决整改不动产登记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为目标,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完善一个,边查边改,既要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办证难”的突出现实问题,也要关注影响不动产登记工作效能的潜在制约因素。在着眼长远,追根溯源,建章立制上,形成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整改内容

对照《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房屋交易、税款征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施方案》以及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下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和申请材料清单,尤其是对照《山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2018)》,逐项检查工作标准和要求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申请材料未一次性告知,登记存在评估测绘建立楼盘等前置条件,将工作环节进行体外循环未落实一次办好,额外收取申请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等重点问题,杜绝出现政策规定的“玻璃门”和“天花板”。

(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服务意识不强问题。重点整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解决不力等问题。

(二)基础业务经费保障不足问题。重点整改权籍调查经费、不动产登记系统落实等保三级检测及相关防护设备经费、登记数据异地灾备经费、农村房地一体权调查测绘经费不落实等问题。

(三)人员配备和窗口设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问题。重点整改因人员窗口不足造成的窗口排队等待时间长、延时受理业务、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常态化、工作业务积压等问题。

(四)办理时间长问题。重点整改业务办理超过三个工作日、税务收缴不能现场完税且超过一个工作日、超期办理业务未建立延时日志等问题。

(五)跑腿次数多问题。重点整改申请材料未一次性告知、存在建立楼盘前置环节、企业税收需要会审、存在证书证明单独领取环节等问题。

(六)申请材料多问题。重点整改申请材料存在兜底条款、收取登记申请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等问题。

(七)办理登记费用高问题。重点整改登记窗口存在评估测绘收费、未按规定落实登记费减免优惠等问题。

四、具体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督导考核。建立督导考核标准,将环节多、办理慢、材料多等问题尤其是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人员少、数据差等基础性工作纳入督导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标准,以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名义定期进行排名,并向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考核标准(见附件2)随整改方案一并印发。

(二)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利用3月21日-31日税务部门金税三期征税系统集中维护,无法办理涉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时间,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集中组织业务学习。市局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全市2019年度第一期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邀请营商环境比较好的地市的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授课。

(三)开展证书送达服务。为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环节,全面开展不动产权证书专人送达服务。3月底前市本级开展试点,4月底前全市统一执行。

(四)搞好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积极参与优化不动产营商环境整改工作,5月底前协调市住建局将全部预售商品房备案合同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取消建立楼盘前置环节;4月底前协调市税务局解决企业不动产登记涉税需会审未实现“一次办好”和未落实全城通办未实现“就近办理”等问题;4月底前,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与税务、房产交易部门共同制定联办事项综合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单,杜绝群众询问多人、多部门,出现申请材料未一次性告知问题。

(五)逐步压缩办理时限。5月底前,在实现信息查询、查封解封、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即时办结的基础上,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后再进行一手房转移登记和已取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再进行二手房转移登记等业务1个小时内办结;6月底前,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权籍调查结束建立完整准确现势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后,全部登记业务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六)全面取消材料复印。在全市开展创建无复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活动,实现全部材料通过高拍仪进行数字化处理进入不动产登记系统。确需在档案中留存纸质材料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税务部门、房产交易机构自行打印。

(七)开展微信预约服务。5月底前,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实现登记业务可以微信预约,无独立网站的单位,要积极协调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尽量开通网上预约。切实解决个别时段办理业务群众出现拥挤和排长队的现象。

(八)落实收费减免优惠。组织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切实弄清登记费减免的相关情形,在窗口明显位置予以张贴,并在办理收费时予以提醒。

(九)推进档案自助查询。推广普及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自助查询设备,7月底前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自助查询设备全覆盖,9月底前在城区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配备不动产登记自助查询设备。

(十)定期进行回访调查。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电话回访调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做好整改工作。回访调查比例不低于30%。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市局成立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组,具体负责优化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集中人员力量,争取政府支持,加强部门衔接,形成最大工作合力,确保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政策,以及不动产登记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既要让群众明白什么是“一次办好”,防止出现群众和企业误解,也要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时间节点,抓好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各单位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方案于3月底前;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市局。

 

附件:1.济宁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济宁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导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1

 

济宁市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成之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胡宪峰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高玉国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李晓燕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彭 磊 市土地勘测大队大队长

李德坡 市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组,负责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李德坡同志任主任,刘玉洋、屈子怡、殷齐鲁为成员。

 

 

 

 

 

 

 

 

附件2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导

检查评分标准

 

为贯彻落实傅明先书记在全市提升干部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营造良好的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就2019年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督导检查制定评分标准如下:

一、基础建设(60分)

(一)窗口设置(5分)

窗口设置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得5分,督导检查存在群众窗口排长队或者等待时间过长的该项不得分,存在非群众原因工作时间内业务受理办理不完需要延时服务的该项不得分,以上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扣5分。

(二)人员配备(10分)

每个县市区基础工作人员为40人,参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配备情况和2018年度各单位工作量,按照每1000件业务增加1人的标准,各单位应达到的工作人数为:兖州区65人、曲阜市63人、邹城市74人、微山县50人、鱼台县48人、金乡县55人、嘉祥县57人、汶上县59人、泗水县54人、梁山县56人。与应达到的标准人数相差1人扣1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2018年各单位业务量:兖州区25291件、曲阜市22574件、邹城市34005件、微山县9520件、鱼台县7838件、金乡县15369件、嘉祥县16956件、汶上县18891件、泗水县14094件、梁山县16230件)

(三)权籍调查(25分)

已完成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招标的得25分,已落实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经费未招标的得15分,未落实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经费的不得分。

(四)异地灾备(5分)

已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灾备工作的得5分,已落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灾备经费未实施该项工作的得2分,未落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异地灾备经费的不得分。数据出现安全问题的扣5分。

(五)等级防护(5分)

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等保三级检测并且取得备案的得5分,已落实不动产登记系统等保三级检测相关经费未取得备案的得2分,未落实不动产登记系统等保三级检测相关经费的不得分。不动产登记系统因受病毒攻击等造成系统出现安全问题的扣5分。

(六)农村房地一体调查(5分)

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经费已纳入预算的得5分,农村房地一体调查经费未纳入预算的不得分,农村房地一体登记未开展造成社会不良舆情的扣5分。

(七)档案移交(5分)

土地、房产、林业登记档案资料全部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管理得5分,土地、房产、林业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档案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使用的得2分,土地、房产、林业登记档案资料未全部移交不得分。

二、业务办理(40分)

(一)办理时限(25分)

抽查2018年10月1日以后的100件登记业务,除需要公告、非公证继承等业务外,全部3个工作日办结的得25分,超过3个工作日办结的每件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2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每件加1分、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每件加2分,最高加20分。

(二)跑腿次数(10分)

多窗口跑存在开具备案确认书、受理窗口要求复印材料等环节的扣5分,多次跑存在建立楼盘、缴纳税款等前置环节的扣5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得10分。被新闻媒体曝光存在未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的扣10分。

(三)收费标准(2分)

登记服务大厅存在测绘、评估收费的不得分,未落实登记费优惠政策的每件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材料件数(3分)

未按规定额外收取申请材料每件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三、创新服务加分项(10分)

(一)自助查询(2分)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的得2分,未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的不得分。

(二)网上预约(2分)

开展网上(微信)预约服务的得2分,未开展网上(微信)预约服务的不得分。

(三)抵押前置(3分)

在银行设置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窗口的每家银行得1分,最高得3分,未开展抵押窗口前置工作的不得分。

(四)服务态度(3分)

工作秩序良好、服务热情周到的得3分,督导检查存在工作时间聊天、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或者服务态度不好的不得分,被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以上问题的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