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19-300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19-01-04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政办字〔2018〕178号 关于印发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

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体系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统一调度、多方参与、社会联动、科学救援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平台建设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5〕80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7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上,搭建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实现电梯运行安全监控、重点部位电梯运行监测、电梯困人救援统一调度和快速施救,2019年上半年我市主城区建成运行。

(二)覆盖范围

立足主城、辐射全市,满足当前、留足将来,一次设计、逐步实施。

目前我市主城区在用电梯1.2万台、全市在用电梯1.8万台。根据近年来我市电梯增长速度,预计到“十三五”末,我市主城区在用电梯将达到1.8万台,全市在用电梯将达到3.6万台。平台系统按5万台电梯容量设计,并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升级改造。

平台建设采用1+X的建设模式,一期覆盖主城区,其他县(市、区)条件成熟后逐步加入。

(三)项目实施

由市质监局和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呼叫中心设在市市长公开电话,由专席专人负责处理。

二、运作流程

(一)电梯困人应急救援

1.定位电梯

在电梯轿厢内醒目位置张贴电梯的唯一识别码,电梯发生故障时,轿厢内被困乘客可按下报警键通知电梯使用单位,由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实施救援;如使用单位未响应,可通过手机拨打该电梯维保单位电话,也可拨打7812345报警专用号码向接警员报出电梯识别码,即可定位电梯所处详细位置。

2.接警及调度

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接警员接警后,要将电梯识别码输入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系统,迅速定位故障电梯位置,并由信息系统自动将位置信息、报警人信息等短信推送到一级救援单位,即法定救援单位(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短信发送的同时,接警员要拨打法定救援单位电话,通知其前去救援,并要求救援完毕后及时反馈信息,规定响应时间为2分钟,如法定救援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接警员按照接警及调度程序通知二级网格化自愿救援单位实施救援,如二级救援单位在5分钟内未能响应,启动三级救援响应,由消防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等待救援期间,接警员要不间断回拨轿箱内乘客手机,了解被困情况,并及时将轿厢内被困乘客情况通报救援人员。

3.救援响应

使用单位和签约维保单位、自愿救援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在接到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系统调度指令后,迅速做出反应,实施有效救援。

4.统计分析

完成救援任务后,救援人员及时将救援结果、电梯故障信息反馈至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系统根据故障处置情况,每月对各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供各职能部门分析研究,为电梯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二)电梯运行安全监控

1.电梯维保质量监督

在每台电梯轿厢顶部、机房、底坑、轿厢内等位置安装电梯维保签到点,自动采集电梯维保工作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电梯维保工作情况进行自动跟踪和监督,从而提高电梯维保的效率与质量。

2.电梯运行状态监控

在重点场所电梯安装传感器、摄像头、显示屏等物联网设备,采集电梯实时运行状态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并结合事故案例和工作参数,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预警,对发生的故障进行识别、判断、处置。

(三)救援过程监控

二级救援队伍应配备移动式摄像设备,对其救援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并及时回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协调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平台建设具体推进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

(一)市质监局:负责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的建设,包括电梯编号数据库建设、应急救援管理软件系统的建设、电梯编号标识牌和电子标签的部署等工作;负责二级救援单位的布置和落实;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应急救援车辆的改装等。

(二)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配合市质监局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数据服务器申请使用、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终端硬件资源配置搭建,人员配备与管理。负责平台日常运转维护、数据管理等工作,包括电梯数据信息的实时更新、软件升级维护、电梯故障的分析统计等。

(三)市消防支队:按照抢险救援处置规程负责三级救援响应。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促协调济宁铁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济宁联通公司、济宁移动公司、济宁电信公司)完成对全市电梯轿厢内通信信号的覆盖。

(五)市财政局:负责市级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的保障。

(六)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应急救援相关部门确定电梯应急救援车辆统一标志后,由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排物业管理企业配合做好电梯通信信号覆盖和电梯标示牌等设施的安装工作。

(八)各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协调工作,要参照市级做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全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四、进度要求

2018年12月中旬完成主城区电梯赋码、信息采集及救援系统必备硬件和软件的准备工作,同时完成对救援人员的培训;12月底前完成主城区电梯轿厢通讯信号覆盖和平台搭建,并在试点区域试运行;逐步实现主城区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全覆盖。


     附件: 济宁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