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263P/2019-368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审计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19-04-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审计局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25 信息来源:济宁市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主动适应审计工作新形势,落实审计工作新任务,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审计职责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处理处罚法定,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开展审计监督

2018年我局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开展了精准扶贫、

保障性安居工程、“放管服”改革等9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开展了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济宁市机构编制系统、济宁市扶贫系统、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4个行业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全市税收征管质量情况审计,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开展了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机场运营补贴专项资金等审计,依法对对口支援新疆建设情况、泗河综合开发、大运河产业带开发建设等136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共166个,出具审计报告206篇,移送处理事项24起,提出审计建议374条。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省厅对我局2018年审计质量检查中,未发现有违法的事项。实施的审计项目能够认真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

二、不断推进制度化建设

2018年,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对投资审计的新要求,结合我市投资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我局在充分调研研究后起草了《济宁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用专业人员管理办法》。上述办法的起草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听取各县市区的意见建议,经反复酝酿充分论证后形成草案,报市法制办审核备案,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印发。

为进-步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审计,2018我局制定了《济宁市审计机关审理团队管理办法》、《济宁市审计机关审计能手评先办法》《济宁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立卷归档操作规程》,用以规范激励约束审计行为,促使审计人员依法审计。

三、依法履职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

一是强化审计工作计划管理。每年经科学论证,在与省厅沟通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衔接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科室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的审计项目计划建议,草拟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提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省审计厅和市政府。我局组织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均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之外,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不得自行安排或向下级审计机关下达审计任务。

二是严格规范实施审计。所有审计项目均按规定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被审计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取得送达回证。审计组进点实施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的显著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公示审计内容、审计纪律、监督电话等,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审计组进点后按时限要求提交审计方案,经审计组充分讨论后报经组长(主审)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由局业务会议审定。重大审计项目审计方案,如财政同级审审计方案需报市政府领导审核,报市人大备案。审计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审计,根据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取得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记载调查了解记录和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并进行复核。审计人员取得审计证据材料,由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单位签名或者盖章。审计组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至少2人实施,并向被调查者出示审计通知书副本和审计人员工作证件,并作出书面记录。审计组自现场审计结束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的起草。审计组起草报告前,审计组组长(主审)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予以认可、责成采取审计措施补充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纠正或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意见。起草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以局机关的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意见,并取得接收单位盖章和接收人员签名的送达回证。征求意见后,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要进一步核实,对审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异议核实情况审计组集体研究,逐项作出采纳或不予采纳的书面说明,并由审计组组长签字,并根据审计组集体研究后的意见修改审计组审计报告,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修改稿)。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修改稿),被审计单位、被调查单位、被审计人员或者有关责任人员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采纳情况的说明,审计实施方案,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材料等资料报审计组组长(主审)所在业务部门复核,审计组组长(主审)所在业务部门复核后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并将复核修改后的审计项目资料,移交审理机构审理。

三是全面严谨做好审理。审理以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为基础,重点关注审计实施过程及结果,重点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主要事实是否清楚、相关证据是否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恰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事项审理,根据审理情况提出要求审计组补充重要审计证据或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进行修改的审理意见。2018年全年审理项目81个,提出审理意见423条。

四是科学民主集体定案。实行审计项目集体定案制度。一般审计项目召开小型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由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总审计师,审计组组长所在科(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主审、主要成员,法制审理科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结果执行科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重大审计项目召开大型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指定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审计组组长、主审、主要成员,法制审理负责人、审理人员,审计结果执行科负责人,有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市经责办负责人参加,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市政府投资审计处负责人参加。业务会议对问题定性及处理处罚意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意见、审计评价意见和审计建议、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提出的未采纳意见、法制科提出的未被审计组采纳的审理意见等事项进行审定,与会人员集体议定审计结论,形成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经法制审理科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存入审计项目档案。审计组根据审计业务会议决定修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并按公文处理程序送核、送签。

五是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审计整改督办机制,由审计结果执行科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审计结论,及时跟踪督办审计结论落实情况,并建立审计项目执行台账。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审计结果执行科查明原因,提出意见建议,向分管领导报告。每个审计事项执行完毕,审计结果执行科填制审计项目执行结案审批表,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将审计执行资料按项目立卷归档。

四、强化对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安排审计工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认真研究落实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的审议意见。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了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编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力事项依法依规和准确完整,并将权力责任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市级预算执行等重大审计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所有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均在被审计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是聘请审计行风监督员监督。在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聘请19名审计行风监督员,对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审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五、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人员法治素养

2018年按照审计署、省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济宁市审计机关2018年集中整训,除收看审计署、省厅学习培训视频外,市、县审计机关又分别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安排了为期2天的学习培训。全年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等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班36个。我局组织在南京审计大学分别举办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专题培训。组织30余人次脱产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开展的培训班。抽调10人(次)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法治素养,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保障。以考促学,以学促守纪守法,组织局有关同志参加了德廉知识考试、全市普法考试,

六、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分级落实到位。对法制工作,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法制审理科牵头,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对审计项目实行五级复核,所有审计项目都要经审计组、审计组组长所在科(室)、法制审理科、局分管领导、局长五级复核。与市纪委派驻我局纪检组研究制定审计回访制度,实行定期审计回访和不定期审计回访。审计项目实施或现场实施结束后,我局人事科会同派驻纪检组联合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每年年底全部审计项目结束后,再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

三是严格检查考核。每年对全局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优秀项目评选,并将检查和评选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各科室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点。

    2018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对照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各项要求,努力工作,发挥好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以务实有效的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