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托管班需要的手续

发布日期:2019-04-28 15:27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高新区常女士反映,她想在高新区科苑路沿街门面房的4层开设托管班,咨询需要哪些手续。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如果涉及小餐桌问题请电话咨询:2378315。如果申办校外培训机构,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8〕163号)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与办学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办学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并且教学用房面积不得少于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具体需提供如下材料:(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资质举办者是个人的需提交:①居民身份证;②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出具)举办者是法人的需提交:①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②决策机构同意申办的会议纪要,决议;③法人代表人居民身份证;④法人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3)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4)办学场所使用证明:①土地使用证;②房产证;③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凭证;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提交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的可以不提交此项);⑤房屋抗震安全鉴定报告(申办培训机构的无需提交此项);⑥房屋租赁合同(属租赁场所的需提交,申办学历教育学校必须为自有房屋);(5)校产捐赠协议及有效证明(仅限属捐赠校产的提交);(6)联合办学协议书(仅限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的提交);(7)济宁市民办学校审批表;(8)筹设批准书(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不需要提交,但需一并提交筹设所需的申请材料);(9)设施设备明细表;(10)校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如上所有材料到街道教办或高新区市民中心进行相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