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17C/2019-459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 2019-05-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公安机关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全力化解重大风险
当前,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全市经济违法犯罪还处于多发态势,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尤其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成为主要的作案手段。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金融、财税、商贸、证券等领域经济犯罪,全市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46起,抓获970人,移送起诉504人,涉案价值33.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7.9亿余元。成功发起全国集群战役36起,战果排名全省前列。严打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立案68起,抓获210人,移诉127人,涉案金额18.6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成功劝返“百名红通”逃犯邱某海妻子同案犯张某珍,省委书记刘家义、市委书记傅明先等领导给予高度评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进行报道。2019年,先后从加拿大、香港抓获、劝返2名境外逃犯,提前完成“猎狐2019”年度任务目标。
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努力构建立体化经济犯罪防控体系。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形成由“一把手”统领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责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预警监测,持续摸排线索,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强化破案攻坚,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围绕受理立案、批捕起诉、追逃挽损等重点环节,把侦查破案的句号划在人犯抓获、赃物追回、有罪判决,努力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三统一。强化防范宣传,开展经侦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点“七进”系列活动,筑牢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网络。
在5月15日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市公安局组织市中、任城、高新、北湖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济宁市检察院、济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以及部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新世纪广场开展集中宣传。联合经侦支队党建共建单位阜桥街道解放路社区在宁建集团宿舍开展社区宣传。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分别在当地繁华地段设置宣传点。活动中,通过摆放展板、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视频、发放资料、现场答疑和新媒体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展示打击成果、剖析典型案例、揭露犯罪手法、传授防范知识,动员社会各界认清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严重危害,远离高利陷阱,防范不法侵害。全市共印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展板300余块,悬挂横幅600余条,发送公益短信2万余条。自3月份以来,拍摄防范传销微电影《如临深渊》1部,制作《远离传销、理智理财》等防范宣传视频16个,制作《不是馅饼是陷阱》等微动漫3个,在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现场、市公安局一楼大屏、市县两级广场大屏、社区电视、银行网点、流动宣传车等30余个户外媒体上滚动播放5.15主题视频宣传片3000余分钟。在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主题宣传信息200余条,运用“两微一抖”平台,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构筑打防经济犯罪宣传网络。“济宁经侦”抖音短视频点击量累计3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