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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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残联办函〔2019〕39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阳光伴我行”

集善明门儿童轮椅项目的通知

 

任城、微山、鱼台、嘉祥、汶上、梁山县残联、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济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残联和省福利基金会文件精神,今年赠发我市 “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50辆。参照县市区儿童轮椅筛查申报数量和以往年度捐赠分配情况,下达分配计划(见附件1),并就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  救助对象及适应症

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龄3-14岁、体重不超过45公斤的重度脑瘫、脑外伤、脊髓损伤、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其伴有肢体功能中度以上的肢体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学生优先安排。

轮椅是专门根据脑瘫儿童身体的特殊情况设计的,车体轻便,可折叠伸缩,供脑瘫儿童训练及生活使用。

二、  项目管理要求

(一)   精准帮扶

“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要做到“精准帮扶”,发放到残疾儿童个人使用。各项目执行县级残联、社发局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在前期筛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适配评估,举办发放仪式,对儿童家长进行培训,做到“精准适配”。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要拍摄受益儿童使用轮椅的照片,所有资料要规范存档备查。

(二)及时准确报送资料

各项目执行县级残联、社发局完成项目后,应按照要求于2019 年9月 30日前,准确报送项目以下资料和表格。

1、《物资签收单》盖公章(1份);

2、《受助儿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Excel)同时报送扫描件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

3、照片每人至少1张:发放轮椅、培训场景、儿童生活场景或视频资料(需电子版);凡是提供的带儿童的照片,需附儿童家长签署 “肖像” 权使用同意书”,带儿童的视频则不需要签署;拍摄儿童乘坐轮椅照片时,请注意扣好安全带及调好脚踏板;

4、媒体报道(报纸、网媒、电视复印件)(1 份)(须有来源如网址、报头等,注意突出项目及物资名称);

5、典型人物案例1个;

6、《项目评价调查表》(各执行县3-5份,家长签字并盖公章)。

共计6个材料,请各项目执行残联和社发局按照要求,使用省基金会提供的统一模板填写,按时报送。省基金会救助部和中基会项目负责同志将直接从提供的受助者信息中随机抽取受助人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检查。

三、  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

各项目执行县级残联、社发局要严格按照项目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精细管理要建立规范完整的受益人信息档案,进行实名制管理,按要求做好各项目资料的收集、统计、汇总、上报,保存好相关凭证和记录档案;将适配信息录入山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

联系电话:0537-2253870       联系人: 高  乐

邮箱:scl2253870@163.com

辅助器具领取请与市残联辅助器具中心联系,联系人:付兰英,联系电话:15953728336。

 

附件:1、2019-2020年度阳光伴我行集善明门残疾儿童轮椅项目分配表

      2、项目资料、表格           

附件.doc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