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情况

发布日期: 2019-06-26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农业部对2018年大型轮式拖拉机质量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和鉴定机构按规定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升质量意识,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努力提高大型轮式拖拉机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强化售后服务。

      通报指出,本次调查范围为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7省(区)。调查对象为2016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100~150马力大型轮式拖拉机。共调查了31家企业生产的31个型号的产品,涉及620个用户。本次调查的结果,用户对大型轮式拖拉机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为76.02分,属于“满意”档次。综合满意度评价为“满意”的产品占调查总数的90.3%,没有用户“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产品,反映出用户对产品的总体评价较好,但也没有“很满意”的产品。对“三性一状况”4项内容总体满意度评价得分结果分别为:安全性80.56分、适用性79.00分、售后服务状况72.28分、可靠性72.08分,安全性得分最高,可靠性得分最低。71%的用户表示下次还会购买同一企业的产品。

    通报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在用拖拉机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一)安全性方面。一是安全标志缺失或破损。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安全标志粘贴不全或不牢固、材质差、粘贴部位易磨损等。二是危险部位安全防护缺失。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的风扇、电机皮带、动力输出轴等外露旋转件和排气歧管、消声器等发热部件防护装置缺失,其中排气歧管防护缺失较为普遍。三是部分产品没有安装安全框架或驾驶室,安全带配置不全。四是照明信号装置不齐全。主要表现为后视镜缺失比较普遍,部分产品未安装后反射器。(二)可靠性方面。一是发动机故障。主要表现为部分产品喷油泵失效、漏油,水箱开焊、漏水,启动机失效等。二是液压系统故障。有些产品液压分配器、液压泵失效,液压缸铰接处磨损、相关部件漏油等。三是传动系统故障。主要表现为变速箱故障较多,有的产品甚至出现输出轴、传动齿轮断裂现象。四是行走系统故障。主要表现为一些产品制动系统故障、半轴断裂、制动泵失效、轮毂轴承破损、相关部件渗油等。(三)适用性方面。液压提升力和液压输出问题较多,特别是液压提升力不足;部分产品牵引力不足;有的用户对产品操纵性不满意,反映驾驶室空间小、油门拉线难拉回、踏板较重、挡位挂接不顺畅等。(四)售后服务方面。部分企业售后服务不及时,产品配件供应不足,服务承诺兑现难,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态度较差等。

       通报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大型轮式拖拉机“三性一状况”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部分企业质量意识薄弱。一是贯彻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不力,对相关强制标准要求的安全装置减配、选配。二是片面追求降低成本,对零部件质量把关不严、材质选择不当。三是忽视产品装配质量。(二)部分产品设计存在缺陷。液压系统流量输出、动力输出轴转速、结构质量等设计不够合理,影响作业效率和效能的发挥。(三)有些企业忽视产品售后服务保障。一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不足,售后服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责任意识不强。二是所依托的经销企业或维修机构售后服务能力有限,特别是柴油机排放要求国二升级国三后,发动机维修难度增大、成本增加,售后服务质量难保证。三是对用户的使用培训缺失或不到位,使用户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和使用常识。

       通报要求,相关生产企业要按照整改要求,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诚信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结果需经企业所在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确认。各有关省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标志使用情况及产品一致性的监督管理要求,组织督导辖区内企业按时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企业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农机鉴定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注销该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