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433559K/2019-30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9-06-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联合开展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行动的通知
济工信字〔2019〕20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总抓手,按照抓产业必须抓质量、抓质量必须树品牌的工作方向,深入实施“好品济宁”区域品牌建设,引领济宁高质量发展,推进济宁企业质量品牌水平整体提升,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企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落实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质量品牌工作重点任务,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济宁行动计划》,推进企业质量品牌水平提升,以扩大优质供给为目标,聚焦重点产业、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整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推广相结合、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以重点装备和消费品质量提升为重点,夯实质量品牌工作基础,提升企业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营造质量品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质量品牌宣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品牌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让“质量第一”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有利于质量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组织策划质量品牌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在《中国工业报》、《济宁日报》专版宣传济宁市企业获得国家、省、市质量奖获奖情况以及典型经验。在曲阜高铁站大屏和济宁电视台开设济宁品牌专栏,宣传济宁市“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和“好品济宁”重点培育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特别是国家质量标杆、中国质量奖、省质量标杆、省长质量奖、市质量标杆、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先进管理方法交流、生产现场观摩、创奖经验座谈等各类经验分享活动。开展企业品牌扶持和保护,结合国家驰名商标申报和商标注册工作,走访辖区企业宣传商标品牌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按要求做好驰名商标申报材料的收集工作,加强对企业进行商标注册指导,引导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注意依法、规范使用注册商标。
(二)努力提升产品实物质量。
启动一批企业技改项目。重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工艺技术水平提升、产业链(群)重点发展领域及上下游配套、扩大先进产能、产学研成果转化、提高产品附加值、集约节约用地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加快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组织实施一批市级重点产学研合作专项,加大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力度。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培育一批国家、省、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示范企业。
支持一批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推动物联网在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应用,提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和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商务支持服务等信息服务业,为发展高端制造业提供支撑。新增一批贯标试点企业,推动一批企业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引导制造业向高端智能转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工程,评选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三)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提升消费品产品质量。
开展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明确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提升纺织、服装、家具、食品在服装、家具等行业重点等传统消费品供给,增加旅游装备、文化体育等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拓展智能、健康等新兴消费品供给。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升级和创新消费指南》,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中高端消费品,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全市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妇幼用品、纺织服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医药、轻工、家具、人造板材等重点产品,对生产加工集中区进行调查摸底,结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督等情况,切实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
(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为重点,突出安全性指标,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督促不合格企业落实问题整改到位,消除产品质量问题隐患。深入推进“质检利剑”行动和“双打”工作,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侵权假冒行为。推进区域集中整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辖区范围组织区域排查,确定实施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对主流媒体曝光、连续两年国抽省抽不合格率高、发生质量安全事件、质量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经调查属实的,应列入需集中整治的重点区域,并通报当地政府;推动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落实机制,对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坚决打击;将区域整治工作和创建品牌生产示范区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帮助加强技术基础和质量管理,对质量稳定的企业,引导争创品牌;对已经开展整治的区域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创新“双随机一抽查”涉企检查和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行动模式,加强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完善质量信用奖惩机制。
(五)实施质量技术基础提升工程。
实施计量提升工程。建设济宁市计量检测公共创新平台、计量测试信息化服务平台、高端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鼓励大中型企业导入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管理水平,促进节能增效,提升质量。
推进标准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国际、全国或全省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或作为其委员,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工作。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继续开展“双千”行动,一是,千家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二是,开展千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加强实验室环境及硬件设施建设,优化仪器设备配置,积极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研发,提升新产品、新参数的检测能力,扩大检测项目范围。加强管理创新,推动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相融合,实现实验室环境、设备、样品、人员、检测报告、客户关系等要素的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体验。推进“互联网+检验检测”,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在线检测能力和移动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信息集成、共享和开发利用。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协同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团队,引导创新资源向检测服务平台集聚。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努力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市场认可资质,切实提高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鼓励在产业园区、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中小微企业集聚区设立工作站,延伸服务范围。鼓励探索现场服务,深入中小微企业了解需求,指导企业质量体系建设,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进行技术诊断,提出合理建议,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和精准度。加强检测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鼓励跨地域、跨行业检测服务平台联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实施品牌建设三大工程,提升济宁企业品牌形象。
依托市品牌建设促进会,深入实施“好品济宁”区域品牌整体形象提升工程、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创建工程、“十百千”企业品牌培育工程等三大工程。举办中国(济宁)品牌经济年会,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品牌宣传、展示、交流活动,举办企业品牌展览会。开展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企业按照工信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等指导文件,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明确品牌培育工作职责,推广企业首席品牌官制度,策划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制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计划,开展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推动区域品牌建设。推进“国家级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打造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产品集聚区。实施质量品牌三年滚动培育计划。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国家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省质量标杆企业、省长质量奖、市级质量标杆、市长质量奖创奖企业三级梯队。
(七)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根据工信部要求,做好“2019年制造业企业品牌建设现状调查”和“2019年制造业企业质量现状调查”的相关工作。组织企业申报2019年工信部、省工信局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指导企业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做好审核和推荐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全国、省质量标杆交流学习活动;同时,开展市质量标杆的认定工作并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推广ISO9000系列管理标准,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八)帮扶小型微型企业质量改进。
实施质量精准服务,组织质量管理专家和行业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质量公益诊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帮助企业查找标准、技术、产品、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为企业提供质量提升建议。
发挥济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专业级机构的公共服务作用,有针对性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技术基础、品牌培育、生产管理、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培训、诊断和辅导等服务。推动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帮助中小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开展技术攻关。
(九)夯实质量品牌文化建设。
推进先进质量品牌文化建设,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守操守,崇尚敬业求精,培育“济宁工匠”。推动中小学加强日常质量品牌常识教育,组织“质量品牌知识进校园”、中小学生质量品牌夏令营等活动,培育“工匠精神”。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丰富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现场管理、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市民质量品牌满意度调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品牌意识,提升市民质量品牌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市场监管局要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支持。市品牌建设促进会应发挥专业作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行动,为质量品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加强过程跟踪,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确保责任落实。
(三)加强沟通。各县(市区)工信(经发)局、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联系,形成合力,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与质量监管部门相结合的优势。对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勇于实践,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予以解决,认真总结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