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全面启动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和认定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19-07-10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下发通知,全面启动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和认定评价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号)要求,组织申报县认真开展自评,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自今年起,辖区内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超过70%的地市,均可申报示范市,审核后将与示范县一并公布。

通知强调,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省级初评推荐。要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实际情况审核把关,确保把真正符合条件的示范县推荐出来,充分体现本省域内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先进水平。对各申报县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得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申报材料务于9月30日前将上报。农业农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复核和实地抽查工作,评定公布示范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