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91Y/2019-432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济航[2019]34号)
各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指挥部,中心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港航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港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决定自8月起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大庆”主线,
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瞄准航道、船闸、水运工程等重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港航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航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航标、浮标、指示牌、助航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登记台账(附件1)和影像资料,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科室、责任人。落实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航道巡查制度,参照航道(航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加强对固定标、浮标、指示牌、警示牌和桥区航道的检查,及时清除航道内的碍航物,严禁各类危害航标、影响航标工作效能的行为,确保航标标位正确、发光正常、涂色鲜明、视距足够。对缺少、损坏、灭失的航标、指示牌等设施,要及时报告中心进行修复、补充。登记台账和影像资料于9月5日前报航道科、安全科。(牵头科室:航道科;责任单位:各服务中心)
(二)加强船闸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船闸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船闸运行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成立建设组织机构,制定体系培训计划,逐一梳理风险点,全面辨识危险源,明确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制作并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悬挂风险告知牌。同时分层级开展日常、综合、专项隐患排查,明确检查项目、标准,完善各级别的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9月10日前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情况、有关资料、风险告知牌设置情况报船闸科、安全科。(牵头科室:船闸科;责任单位:各船闸服务中心)
(三)加强水运工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工程项目指挥部要组织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山东省公路水路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建立风险管控制度,结合实际编制风险评价作业指导书,确定风险点,辨识危险源,从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管控措施。针对基础管理、作业现场,编制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对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各施工企业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各指挥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于次月5日前报送中心安全科。(牵头科室:工程科;责任单位:各工程项目指挥部、港航服务中心)
(四)加强单位内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车船驾驶员、外勤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严格遵守航道巡查、安全检查、船舶检验、水上搜救各项工作纪律和劳动防护规定,强化对办公区、宿舍区、报到站、值班趸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防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工作,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指挥部、中心各科室)
(五)加强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应对防范
各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人员负责,建立健全恶劣天气、水文气象信息收集和预警预控机制,及时采取船闸停止运行、工程停工撤人等措施,做好航道、船闸、工程项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应对防范台风、暴雨、洪水等极端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结合职责职能调整,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严格落实汛期、重点时段、政治敏感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搜救船艇、物资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科学有效做好通航水域水上应急搜救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命财产损失。(牵头科室:安全科、搜救科;责任单位:各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指挥部)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机构改革未到位前,中心有关科室要继续按照原有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落实好本单位、科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安排调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百日行动”相关工作的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全面排查,严格防范措施。各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要组织人员,全面梳理摸清本辖区、本项目内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附件2),并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各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于9月5日前将风险管控清单(附件2)报安全科。
(三)加强信息报送,严格监督检查。从现在开始至10月31日,每月14日、29日前报送《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3)及排查整治情况分析报告。中心将适时对各单位“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工程项目指挥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3日内报中心安全科。
联系人:谢飞;联系电话:2603880
附件:
1、航标、指示牌统计表
2、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清单
3、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
辖区航标、指示牌统计表
单位: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类别 | 数量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具体名称、位置 |
固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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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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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助航 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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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安全 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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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区助航 和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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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统计人: 电话:
附件2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清单
单位: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风险点 | 危险源 | 风险等级 | 管控措施 | 管控层级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主要负责人: 统计人: 电话:
备注:风险等级在3级和4级划分;管控层级分单位级、班组级、岗位级。
附件3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安全事故风险隐患)
单位: 填报时间:2019年 月 日
类别
日期 | 重点人员 安全隐患 | 重点场所 安全隐患 | 重点物品 安全隐患 | 重点部位 安全隐患 | 重点人员 隐患累计 | 重点场所 隐患累计 | 重点物品 隐患累计 | 重点部位 隐患累计 | ||||||||
排查 | 处理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处理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整改 | 排查 | 整改 | |
8月 | ||||||||||||||||
9月 | ||||||||||||||||
10月 |
主要负责人: 统计人: 电话:
备注:分别填报上半月和下半月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