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19-300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济政办字
成文日期 2019-07-1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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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办字〔2019〕25号 关于成立济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1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济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18年12月27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予以批准,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实施《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好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市政府确定成立济宁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李海洋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宋恩岱 市政府副秘书长

宋昭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员:    市委宣传部副县级干部

张彦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永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尹林壮  市司法局副局长

   财政局党组成员、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徐茂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聪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玉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作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艳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季魁洋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调研员

张德智  任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修斌  兖州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作宜  曲阜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范天鹏  泗水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书寅  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微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善效  鱼台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马琨生  金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嘉祥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许文祥  汶上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闫长虹  梁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蒋永轩  太白湖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恒志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宋昭君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衍坦(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制定养犬管理政策规定和重要事项;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