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91Y/2020-579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济航[2020]40号)
中心各科室、服务中心: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意见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事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报人员需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评审资格条件, 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按照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文件执行。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钻研业务,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2.规定任职年限内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3.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报名。申报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填写《职称申报评审表》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单位初审。各科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申报专业与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相符,单位出具审核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汇总后上报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和量化赋分。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及专业、年度考核评定、业绩荣誉、获奖成果、论文著作等方面进行个人量化赋分(赋分标准见附件)。将具备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提交推荐专家委员会。
(四)专家评议推荐。评议标准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各系列职称晋升标准和条件执行。
1.成立推荐专家委员会。委员从现聘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随机抽取(申报人不得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7人以上推荐专家委员会,并确定1名同志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
2.专家委员会评议。专家委员会结合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对业绩贡献和业务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赋分。
根据个人量化赋分和专家委员会赋分两项相加总分进行排序。当有2人以上申报同一系列等级出现个人量化赋分和专家委员会赋分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优先排序:1.工作年限长者;2.现专业技术资格年限长者;3.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多者。有符合省、市相关职称评审特殊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专家委员会根据赋分结果和评议情况提出推荐名单,中心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成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个人及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资格严格审核、赋分。
(三)强化监督。健全工作程序和申报推荐规则,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建立倒查追责机制,整项工作在中心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推荐结果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果对推荐人选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严禁任何形式的造假行为,对申报人提供假论文、假成果、假证件等假申报材料和反映工作业绩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申报推荐资格,且从下年度起连续2年不得再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量化赋分表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量化赋分标准
3.专家委员会赋分表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承诺书
5. 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6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量化赋分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专业 技术职称 | 取得 时间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称 | |||||||
量化赋分项目 | 赋分内容 | 赋分结果 | 备注 | ||||||
专业工作年限 | |||||||||
评审学历 | |||||||||
年度考核结果 | |||||||||
业绩荣誉 | |||||||||
获奖成果 | |||||||||
论文、著作 | |||||||||
总分 |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量化赋分标准
一、量化赋分项目
1.专业工作年限
2.评审学历
3.任职期间考核结果
4.业绩荣誉
5.获奖成果
6.论文、著(译)作
二、分项赋分标准
(一)专业工作年限赋分
专业工作的年限,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当年度计算,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1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最高计20分。
(二)学历赋分
学历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 | 大专 | 中专 |
第一学历 | 35 | 25 | 20 | 15 | 10 |
后取学历 | 30 | 20 | 15 | 10 | 5 |
学历须为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学历,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为准,按此学历计算分值。对学历有特殊规定的,按当年度各系列职称评审政策要求执行。
(三)年度考核赋分
按最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以个人档案中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1分。
(四)业绩荣誉赋分
赋分 项目 | 国家级 | 部级(行业)和省政府级 | 厅级(行业)和市政府级 | 县处级(行业)和县政府级 |
专业奖励 | 25 | 20 | 15 | 10 |
行政奖励 | 15 | 10 | 5 | 3 |
劳动模范 | 25 | 20 | 15 | 10 |
1.业绩荣誉是指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获得县处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奖励荣誉。
2.所获奖励必须与所从事业务工作相关。以奖励证书原件为准,一般应附原公布文件,
3.同一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荣誉,只按最高级别计分。
4.荣誉计分项目不超过3项,临时机构所发荣誉均不计分。
(五)获奖成果赋分
级别 | 第1位 | 第2位 | 第3位 | 第4位 | 第5位 | 第6位 | |
国家级 | 一等 | 25 | 20 | 18 | 15 | 13 | 10 |
二等 | 20 | 18 | 15 | 13 | 10 | 8 | |
三等 | 18 | 15 | 13 | 10 | 8 | 5 | |
省部级 | 一等 | 15 | 13 | 10 | 8 | 5 | |
二等 | 13 | 10 | 8 | 5 | 3 | ||
三等 | 10 | 8 | 5 | 4 | |||
市(厅)级 | 一等 | 11 | 9 | 6 | 4 | 2 | |
二等 | 9 | 7 | 5 | 4 | |||
三等 | 7 | 5 | 4 | ||||
县(局)级 | 一等 | 6 | 4 | 3 | |||
二等 | 4 | 3 | 1 | ||||
1.赋分时只计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所获奖项,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计分;未明确获奖成果位次的,按表列中相应等级最后一位赋分。
2.获奖成果是指国家认可的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级别按评审或颁发单位计算。各级学会、协会、科研院所评定的各类成果不予计分。
3.持有国家专利的首位人员,一项发明专利10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8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5分。计算机软件著作一项8分。
4.获奖成果及专利应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岗位工作对口或相关,否则不予计分。
(六)著作论文赋分
(1)著(译)作赋分
级别
类别 | 公开出版(ISBN) | 内部出版(准印证号) |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
著 (译)作 | 20万字以上 | 15 | 10 | 8 | 8 | 6 | 4 |
10万字以上 | 10 | 8 | 6 | 6 | 4 | 2 | |
3万字以上 | 8 | 6 | 4 | 4 | 3 | 2 | |
3万字以下 | 6 | 4 | 2 | 3 | 2 | 1 | |
(2)论文赋分
级别
类别 | 国家级 | 省级 | 市(地)级 |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
公开发表 | 5 | 4 | 3 | 4 | 3 | 2 | 2 | 1 | |
1.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及著(译)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2.论文、著(译)作应与本专业对口,且只计算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论文、著(译)。属多人合著(编)的,其主编、副主编、编委可分别视作第一、第二、第三作者计算;
3. 刊物级别的确定:国家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科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统一刊号为CN或ISSN,省级期刊是指省级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属国务院部委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国家级期刊物,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的院校所办的学报可视作省级期刊;
4.著作、论文以刊物原件为准,最多计3件。
专家委员会赋分表
序号 | 姓名 | 量化赋分项目 | 总得分 | |
业绩贡献 (满分10分) | 工作能力 (满分10分) |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承诺书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单位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 申报资格 | |||
个 人 承 诺 | 本人郑重承诺: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我在本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严肃认真、真实准确地提供了本人的个人信息、佐证材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没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反诚信的行为。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 申报人员申报专业与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来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同意申报。
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得园 中心副主任、总船检师
副组长:辛彦青 中心副县级干部
成 员:石国安 中心综合科负责人
吕成标 中心人事科科长
闫荣强 中心党建科科长、机关纪委书记
陈 梅 中心发展计划科科长
庞丽萍 中心财务科科长
尚乔岗 中心工程建设科科长
李先锋 中心航道事务科科长
史宝伟 中心营运船舶检验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吕成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和机关纪委有关人员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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