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6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财农〔202012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财政局、农业服务中心,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农业服务中心:

2020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1.472亿元,截至目前结算进度不足15%,部分县(市、区)资金结算工作仍未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确定的强农惠农政策,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保证粮食安全生产和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各级财政、农机部门严格按照部省政策要求,密切配合,实干担当,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推进,连续多年被省农业农村厅评定为优秀等次。今年,省财政厅多次通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慢、兑付不及时,影响惠农政策实施效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增强农民群众惠农政策获得感的高度,把补贴资金结算作为落实惠农政策的关键环节抓好,要做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按量兑付,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水平,更好地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工作,落实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二、抓住关键环节加快资金结算进度

资金结算进度是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工作,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全面清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厘清未能及时结算资金的具体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农机部门要提高群众知晓度,及时受理农户申请并进行机具核实,按照落实一批、结算一批的原则,及时汇总提交财政部门结算,加快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程序。财政部门和农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互督互促,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制度规定。

各县(市、区)要加快结算进度,对于进度慢的县(市、区),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补贴资金额度。市财政局、市农机中心将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定期督导检查,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进度通报到当地政府。

三、切实发挥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作用

补贴资金的结算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级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和农机部门组织实施责任。严格落实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政策规定,坚决避免发生推诿、扯皮等影响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问题,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010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