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4939547762/2020-589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组配分类 “十四五”规划
成文日期 2020-11-0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工作谋划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1-02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

工作谋划的报告

济住字〔202030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三五时期工作开展情况、十四五2021年工作谋划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项决议,管理体制渐趋完善,资金规模稳步增长,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十三五期间,我市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75.58亿元,比十二五增长62.52%;提取住房公积金272.82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48.38%;累计为8.45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5.17亿元,比十二五分别增长5.63%46.61%;实现增值收益16.65亿元,比十二五增长40.74%

(一)狠抓工作源头,扩大制度覆盖面。一是加大宣传,放大政策效应。围绕不同的目标人群和宣传内容,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线上线下多种媒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作用。拍摄了微电影和宣传片,开展多次广场宣传活动,建成了住房公积金主题公园,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面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业园区的三进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起到了政策宣传的集聚效应。二是降低门槛,拓宽覆盖范围。出台了《济宁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绿色通道,并陆续将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增强了民生保障能力。推进县市区财政供养人员缴存比例调整,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面提高至12%。三是合作联动,加大催收催建。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同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开展应建未建单位的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摸清辖区内未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情况,在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有针对性地采取电话、信函、上门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率。

(二)强化业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水平。一是及时调整政策。贯彻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及时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先后修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购房提取范围、冲还贷频次、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适时开通异地贷款政策。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模式,升级财务管理系统,资金、业务和财务信息的自动匹配,财务核算实现集中统一管理,财务管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形成增值收益13.6亿元,扣除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经费和贷款风险准备金后9.5亿元全部上缴财政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便民服务体系。一是精简业务要件,实现简化办。推进减证便民,取消了缴存证明、提取证明、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关系证明等10项证明事项。取消了全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材料复印件,实现了业务办理无纸化。二是强化信息建设,实现线上办。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通了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网上业务大厅等多种线上服务渠道,拓宽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办理途径,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丰富线上业务,除死亡提取外的全部提取业务实现零跑腿。三是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安心办。推进大数据建设,实现户籍、婚姻、殡葬、住房等信息的联网核查,确保各类资料信息的准确无误。与支付宝合作推行个人身份刷脸认证,实现业务办理零风险。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满意办。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不断推进服务效能提升,在全省率先建立晨会制度,组建了省内第一支住房公积金内训师队伍,强调一线窗口服务规范和工作纪律,常态化开展陪跑帮办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效能培训和纪律作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树立了单位良好形象。五是推进多点布局,实现方便办。市直及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已达23处,实行相同的管理规定、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渠道和多点布局、就近办理的服务条件。

(四)加大风险防控,筑牢资金安全篱笆。一是出台并严格执行诚信黑名单制度。将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合作单位、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依托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平台,对贷后无故停缴情况按月筛查、及时催缴。强化电子稽查,建立按月巡检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二是实行住房公积金资金供求预警机制。根据资金供求状况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及时预防、化解和控制资金供求矛盾的发生。三是加大对合作银行考核力度。修订出台了《业务受托银行综合考评办法》,监督业务委托合同履行情况,提高各业务受托银行的业务服务质量、工作绩效和风险防控能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注重内部管理,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搞好顶层设计,谋划了党建“12345”总体思路。紧密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党组议事规则》等30余项制度,形成了有研究谋划、有部署安排、有实施推进、有督导考核的完整闭合系统。完善工作体系,设立机关党委,在各县市区分别成立党支部,各支部明确党建兼职人员,定期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切实增强党务人员工作水平和能力。经过努力,中心党建工作呈现出全新的面貌,进入了全市党建先进工作梯队。二是加大廉政建设力度。谋划了党风廉政建设“1423”工作思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了约束、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既定目标。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创新教育形式,定期组织高校轮训,多次开展中层干部培训班、业务骨干培训班、窗口服务礼仪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强化了理论修养,提高了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四是构建标准化体系。归纳形成了济宁住房公积金“4+8”标准化体系,涵盖了党务、政务、业务、服务四个大类,党建统领体系、廉政制约体系、行政管理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业务发展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信息保障体系、服务支撑体系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了各项工作互相融合、互为促进,进一步推动了工作发展。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齐心协力抗击疫情,作出了自身的积极贡献。在此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用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冲疫情影响。一是打赢阻击战,抗击疫情彰显担当。及时出台应对疫情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针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的人员,疫情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支付房租压力较大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租房提取额度上浮20%。为缓解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的生产压力,允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今年以来,共有87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职工2.9万人,节约企业经营成本8861.7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二是开辟新渠道,资金运作规范高效。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持续旺盛、可用资金不足、贷款轮候周期较长的压力,积极创新运作模式,开辟融资渠道,强化与商业银行合作,综合运用流动性资金贷款和存量公转商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今年以来共筹措资金14.27亿元,有效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供给,缓解了资金不足的压力。今年1—10月,全市已释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5亿元,有效保障了职工群众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三是围绕惠民生,信息建设提速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数聚赋能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水平。为方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支付宝城市服务平台上线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功能,多项高频提取业务可在支付宝一站办结。研发上线无纸化业务系统,做到了材料、证明、签章全程电子化。通过数据共享和信息联网,大幅度精简证明事项,实现了除死亡提取外的全部提取业务零跑腿,大大方便了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四是严把安全关,风险防控力度增强。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视不足,靶向治疗,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强化业务审核,防范骗提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19名骗提人员,全部纳入诚信黑名单进行业务限制;4名骗提人员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移送起诉。

二、十四五工作目标

2025年,住房公积金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适应事业发展、满足业务需要;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明显提高,覆盖率达到全省先进行列;资金管理更加科学有效,形成以住房公积金内循环为主、融资、拆借等外循环为辅的资金运作和周转机制;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实现全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零跑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全面建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加强,资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行业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壮大资金规模。预计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85亿元;新增缴存单位5000,新增缴存职工25.2万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5亿元,支持购房家庭6.88万户;租赁住房提取金额12.4亿元,支持租赁住房的家庭户数7.65万户。

(二)加大归集力度。大力推进归集扩面,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工作。到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超过17000个,缴存人数突破62万人。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及对企业的有关考核评比条件,在全社会营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氛围。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中心,重点支持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推动业务创新。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实行住房公积金同业拆借,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资金支持力度。拓宽增值收益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向和渠道,在提高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基础上,探索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丰富贷款业务种类,推行贷款差异化政策,优化贷款结构,重点向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户型自住住房倾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和刚需购房的积极作用。

(四)推进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各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实现与相关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用信息、服务渠道的共享机制以及房产、婚姻状况等信息协查机制,为人才跨区域流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提供基础信息保障。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缴存信息互认,实现相关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推进联动治理违规行为,建立治理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核查联动机制,开展延伸打击,形成治理合力。

(五)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多渠道集中接入,构建规模、容量、功能完全满足业务发展的线上服务系统。转变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建立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微信应用、手机APP、多媒体终端等服务渠道,实现一点接入、全程联动的服务模式,为职工群众提供更为丰富、更为便捷、更有效率、更加安全的服务。

三、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改革完善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继续坚持高点定位,进一步扩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大抓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强化对各党支部的督导、指导,深化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做强先进党支部、提升中间党支部、整改后进党支部,推进各党支部平衡发展。二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突出政治标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继续开展陪跑帮办活动,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服务窗口特点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和机制创新。四是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配强专职、激活兼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党员素质和支部领导力。

(二)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结合住房公积金系统工作实际,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系列党规党纪及查处典型案例情况通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经常性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关键节点的监督提醒。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隐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归集扩面措施,进一步做好资金开源工作。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范围。一是注重大数据应用。通过与人社、工商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建立全市未缴企业和职工台账,有针对性地进行催建催缴。二是重点做好民营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建缴建制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使广大企业和职工认识到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的一项义务。三是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合作,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评价标准,为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低息按揭贷款,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支持。四是强化对受委托银行的监督考核,探索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服务水平提升。

(四)优化资金使用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一是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增加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等与住房相关的提取政策,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二是推动部门协同,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持续精简贷款办理手续,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办好。三是丰富融资渠道,强化与商业银行合作,灵活采用流动性资金贷款、存量公转商贷款等融资形式,增加资金供给,保障职工群众的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

(五)强化风险防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风险防控相结合,将防控业务风险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岗位、个人的职责,认真分析风险点的表现、危害,制定防控措施。实现电子稽查工作日常化,做好电子稽查报告的应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对于常规催缴不起作用的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的权力,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