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493950919N/2020-577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配分类 数字图文解读
成文日期 2020-11-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文件解读】济国资〔2020〕84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提出了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等改革要求。2019年6月,为深入推进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分类明确了对中央企业的35项授权放权事项,并要求各地国资委结合实际制定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2019年12月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了《山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要求各市国资委要按照国发〔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本市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制定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促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

二、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17号)精神,更好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切实增强市管企业活力。

四、重要举措

(一)分类开展授权放权

《清单》结合企业的功能定位、治理能力、发展阶段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针对市管企业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

(二)加强行权能力建设

各市管企业要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合规建设,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市国资委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构建实时在线的综合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市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


【文件解读】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