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4939547762/2020-554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组配分类 审计整改报告
成文日期 2020-12-0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中共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01 信息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822日至920日,市委第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1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傅明先书记指示要求和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围绕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学习贯彻,全面动员部署。市委巡察反馈会召开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履行整改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事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期限,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12项整改任务全面整改、主动认账,做到不回避、不漏项、不打折。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细照细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19年1121日,中心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明责定责,统筹安排落实。明确了三个方面、12项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中心党组的统筹安排下,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分支机构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三)扎实有序推进,注重整改实效。一是建立台账,挂图作战。根据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对账整改。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每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真改实改。二是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树立“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精准发力,针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立即整改解决;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统筹加以解决;针对制度漏洞,实行标本兼治,推动源头治理,各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推进和按要求完成。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业务风险压力较大问题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9年12月24日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济住党字〔2019〕21号);2019年12月24日印发《关于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通知》(济住党字〔2019〕22号),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成员,明确学习职责要求和学习秘书等。针对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没有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整改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住建领域重要讲话及党史、新中国史,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体会和自身存在的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通过学习和工作调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形成了6篇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并转化成具体的工作措施,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等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出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优化了资金使用方向。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调研制定出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优化贷款政策。经统计新政出台后的贷款受理较去年同期下降30%左右,资金压力有所缓解。针对开发商变相限制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开展针对开发企业限制、阻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开发企业已无上述现象发生。

2.防范化解流动性资金风险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实行贷款发放轮候制度,在网上业务大厅对职工轮候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每月根据资金情况进行贷款顺序发放,形成公开透明的贷款发放机制。二是为缩短贷款职工轮候时间,缓解职工等候压力,中心学习外省先进经验,拓宽发放贷款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开展融资业务。三是通过宣传、上门催缴等方式加大归集力度,通过电话、上门、信函等催缴方式增人扩面,拓宽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渠道。四是及时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对购房提取范围、冲还贷频次、租房提取条件、可贷额度计算方法、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等提取、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进一步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五是实时监测账户资金动态,定期对业务运行状况进行分析,适度灵活调整风险管控措施。

截止2020年10月底,全市当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77.7亿元,同比增长11.2%;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1亿元,同比减少6.4%;当年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39.91亿元,同比降低47.49%;累计向商业银行融资18.05亿元。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缓解了资金运行压力,满足了缴存职工购房需求,维护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住房公积金防范化解流动性资金风险机制得到建立。

3.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住房公积金新出台的政策,对政策进行解读,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度;积极通过电话、上门、信函等方式进行增人扩面。2019年共新增缴存单位1923个,新增缴存职工5.68万人,比上年增长13.04%。二是积极为企业职工争取利益,2020年初,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遇到困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作用,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实施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允许企业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缴存,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经济压力,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未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对于支付房租压力大的职工,将租房提取的额度上浮20%。三是扩大缴存职工受益面,2020年,中心制订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将在本市稳定就业的港澳台同胞、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同时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门槛,进一步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和普惠性,扩大了缴存职工的受益面。在《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明确了贴息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资料、办理频次及提取额度等内容。同时开展贴息贷款赎回业务,2020年1月8日受理第一笔贴息贷款赎回,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中心已陆续分批次赎回贴息贷款446笔,赎回金额为10391.22万元

4.“放管服”改革推进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接省、市大数据中心,获得了市不动产信息社保退休信息市民政殡葬信息省民政婚姻信息省税务局的增值税普通及电子发票信息、完税税收证明信。2019年12月底已将上述数据接口开发完成并嵌入到业务系统,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民政、税务、人社等数据的测试工作。二是已通过金融专网接入了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完成征信前置查询,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积极沟通大数据中心,取消了房产套数证明、无房证明、火化证明等三项证明材料。取消了全部业务的资料复印件。已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综合柜员制,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方便了群众。

5.对承担的扫黑除恶任务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专题汇报,建立涉黑线索移交的流程,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已发现持虚假材料骗提的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限制业务办理。二是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对贷后无故停缴行为惩戒的通知》,对贷后停缴三个月及以上的职工进行按月筛查,界定无故停缴的标准,对取得贷款后停止缴存的职工纳入诚信黑名单进行业务限制。三是针对中心机构、人员编制的不足,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申请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目前,审批环节采取一人多岗、交叉兼职等方式,弥补审批把关环节的短板。根据省放管服工作要求,市中心采取多网点业务办理,并积极开发、推广网上多渠道业务办理,通过网上数据核验,减轻前台办理压力。

(二)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6.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逐一摸排问题,逐一整改提升,逐一建章立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规范起来二是把支部工作着力点聚焦到落实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建和支部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上来,确保上级规定动作和基本要求在本系统真正落实落地,拿出实招、硬招。继续培养建立基层党建兼职人员队伍、提升支部书记能力素质,夯实本单位党建基层基础工作,按照“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打造分支机构党支部特色亮点,解决支部工作开展不平衡等问题。三是为提高整改的系统性整体性,确保上级制度规定在中心落实落地,2019年12月31日制定《中心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清单》;2019年12月24日印发《建立中心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济住党字〔2019〕20号)和《建立中心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制度》(济住党字〔2019〕19号)。2019年11月15日向机关工委申请撤销老干部支部,安排机关支部加强对老干部党员的日常服务工作。四是巩固落实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陪跑帮办活动等延伸和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作用。五是2020年1月6日重新修改完善《党支部基础工作流程图》,明确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2020年先后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支部述职等活动。六是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及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的学习,对照制度规定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规定要求在各支部能够真正落实到位。2020年1月6日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明确有关工作程序和考察写实规范,严格按程序标准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发展等全部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党员发展全程纪实。

7.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已出台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根据科室职责、科室名称和人员岗位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对照《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及《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负担的十条意见》有关规定要求,除上级明确要求的留痕事项外,本系统自行提出的原则上一律取消,杜绝党建工作过度留痕。对于各类公文材料,分别由起草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把关,综合科严格审核后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等全部按程序经主任办公会或党组会集体研究后制定发布

8.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力度,初审、复核工作明确到人。认真学习组织部下发的最新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相关业务知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对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人事档案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对档案中出现的材料缺失、信息不全等问题进行认真查证补充,对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规范确认核定。整改以来,共补充档案缺失材料47份,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确认表》87份。

(三)关于作风建设不实,厉行勤俭节约不足问题

9.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研的质量和效果,加强到一线调研2019年11月28日出台《关于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的通知》,坚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到分管分支机构开展专题调研,每半年安排1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工作调研,每年不少于1次。今年以来,先后围绕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等方面工作,深入县市区一线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各县市区房地产市场走向,摸清了资金需求。年内还围绕数据共享网络建设,线上业务流程优化、材料精简,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工作,赴青岛、烟台等省内先进地市开展考察学习,对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超过50人次,形成调研报告7篇,推动解决问题63个,有效促进了工作开展。

10.外出学习成果转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以多种形式将学习成果进行转化,建章立制,学以致用。一是完善服务制度,制定了《工作纪律7不准、服务标准7做到》《晨会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仪表着装规范》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二是成立省内第一支内训师队伍,探索建立中心内部培训标准模式。已经完成了对内训师的培训两次,并由内训师对各管理部进行培训两次。三是建立晨会制度,加强对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四是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服务效能。完善网厅功能,搭建了包含网站、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渠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数聚赋能”专项行动完成了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改造,拓展了综合平台功能,提高了网上业务办理能力目前我市已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一次办好”、提取业务“零跑腿”服务功能,让缴存职工更加便捷地办理公积金业务、享受公积金服务。

11.厉行勤俭节约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合理确定2020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宣传费用预算压减到2019年预算的70%。科学制定2020年宣传工作方案,靶向宣传、精准宣传。二是2019年12月31日出台了《关于规范交通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分不同情况,从节省费用的角度,规定市县辖区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租车,实行凭据报销与上限控制相结合的办法报销交通费用。三是减少了2020年活动安排,除了上级要求必须开展的活动外,我单位自身开展的大中型活动压减为上一年度的80%。2020年开展活动时,以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为主能避免产生住宿行为的,活动期间不安排住宿。四是将邹城市分中心、兖州区分中心、嘉祥县管理部原有服务大厅升级改造为公积金智慧服务大厅,安装了计算机、打印机、自助设备等,安排专人现场引导。同时,开设了绿色通道,集中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贷款合同签订、提取等人流量大的业务。

12.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将各分支机构服务场所购置金额与装修、改造及安装消防设施等费用相匹配进行资本化,对2015年以来所有服务场所装修、改造及安装消防设施等工程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入账,将多个场所装修、消防等项目转入了固定资产科目。做到了全面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以后将对新的项目设施及时结转,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财会知识学习。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虽然巡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于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如成立公积金托管中心、在编人员不足等问题,目前仍在与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协调推进,扎实开展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压实责任,对账销号。压实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坚定不移地向问题开刀,确保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真改实改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加强对各科室、分支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肃整改纪律,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0537-2609837;
     邮政信箱:济宁市洸河路133号兴唐金茂大厦 
      电子邮箱:gjjfk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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