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466C/2020-479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济政办字 |
成文日期 | 2020-03-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政办字〔2020〕5号 关于建立济宁市GDP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济宁市GDP统一核算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GDP统一核算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国民经济核算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GDP核算数据和部门、单位统计工作质量,经研究,市政府确定建立济宁市 GDP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协调;研究解决 GDP统一核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国民经济核算重要基础数据的匹配性、科学性、真实性分析,对部门数据进行监测和联审,提高核算数据质量;统筹协调部门、单位统计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统计局局长任副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成员单位包括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保监分局、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保持相对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任务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国民经济统一核算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单位统计工作;重点关注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有关的农业、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相关专业统计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收集各部门、单位基础数据,及时测算预警GDP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服务业各行业运行;重点关注联网直报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情况。
——市教育局。重点关注教育业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科技局。重点关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中涉及科技的科技会展服务重点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重点企业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生产运行情况,关注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原材料价格、工业品价格、产销衔接等情况及应对措施;关注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电信业务总量、电信业务收入等情况。
——市民政局。重点关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工资总额等情况;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等重点企业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司法局。重点关注商务服务业中涉及法律服务等司法 领域重点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情况。
——市财政局。重点关注商务服务业中涉及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等重点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情况,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完成情况;负责提供涉及GDP核算所需的财政基础数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重点关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重点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关注林产品产量、林业总产值完成情况;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关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涉及 生态环境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关注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及增速、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额、房地产从业人员以及工资总额等情况;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关注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装载搬运和仓储业、多联动和运输代理业等情况;负责向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对接了解铁路、航空运输客货运周转量等情况。
——市城乡水务局。重点关注水利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业运行情况,重点关注第一产业增加值情况。
——市商务局。重点关注限上、限下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限上、限下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市文化和旅游局。重点关注商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中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票务代理等重点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从业人数、工资总额等情况,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等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重点关注卫生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情况。
——市体育局。重点关注体育业重点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做好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单位统计调查和金融业统计监测工作;重点关注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等情况。
——市税务局。及时向统计部门提供预计当年营业收入能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名单;按照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提供所需税收数据,包括税收收入、分行业增值税和消费税数据。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本外币、人民币)、社会融资规模;负责提供GDP核算所需相关资料。
——济宁银保监分局。重点关注保险业行业发展情况,负责 提供全市保费收入增长速度数据,加强同省直部门对接。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报表制度,分析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及其趋势;负责提供 GDP核算所需相关资料。
——市邮政管理局。重点关注邮政业务总量、收入完成情况。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重点关注社会用电量、工业用电量等情况。
四、运行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总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主要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趋势性把握,对GDP统一核算各项指标数据进行评估论证,加强对基础数据匹配性、协调性和科学性的分析,及时做好统计监测预警和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及时向市统计局提供相关月度、季度、年度数据资料,并负责督促协调对口行业企业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市统计局建立全市GDP统一核算信息平台,形成部门互联共享机制。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统计工作职责,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GDP统一核算工作合力。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分别建立行业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召集,重点调度以下情况:涉及GDP核算的指标完成情况;主管行业领域运行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措施;主管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影响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下步措施。各成员单位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经济运行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形成报告,呈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附件:1. 济宁市GDP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宁市GDP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于永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马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徐兴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周 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尹立峰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宋洪泰 市科技局一级调研员
陈夫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玲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 炜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杨奉月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 冬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级调研员
徐建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包 杰 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冯奎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张广池 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
孔祥利 市城乡水务局副局长
田武菊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刘绪军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郑庆军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贾天峰 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邵 波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敦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 立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宋伟洲 市税务局副局长
薛昭顺 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宗 超 济宁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刘金明 国家统计局济宁调查队副队长
江玉强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霍轶东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徐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敦广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