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2397/2020-577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0-03-3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城区客运行业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文明行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与市文明办联合研究制定了《济宁城区客运行业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下旬至2020年8月底在济宁城区客运行业(含城际公交)开展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品牌创建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评选范围:从事出租客运经营一年以上,一年内未发生违章和乘客投诉的济宁城区出租车;公交线路开通一年以上,所有车辆一年内未发生有责投诉的济宁城区公交、城际公交线路。
(二)评选数量:文明出租车100辆;文明公交线路10条。对符合标准条件的予以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和授牌。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3月底前)。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和措施;层层召开会议,做好对济宁城区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的思想发动和教育培训,引导客运行业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并通过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和内外合力,推动活动健康开展。
2、全面实施(4月至8月)。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抓好具体落实。各争创单位对照创建工作标准条件,扎实开展争创活动。
3、推荐申报(8月14日)。按照层层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查。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和公交线路,分别由城区出租车所在公司、公交(城际公交)线路所在公司向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申报。经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确认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14日前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办。
4、授牌宣传(8月15日至31日)。召开由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联合召开的评审会,确定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命名公布,对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授牌,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宣传推广。对已经授牌的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因出现违规违纪以及乘客投诉行为被核查属实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三、起草过程: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明办联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印发。
四、主要特点: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城区客运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礼貌待客,为市民提供了畅通、便捷、舒适的公共服务,济宁城区客运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提升,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和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