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0559Q/2020-57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发展改革委日常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市发展改革委日常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为客观反映委机关公务员工作成绩,让付出多、成绩多和付出少、成绩少的人员都晒在阳光下,激励全委上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主动作为,真正达到激励表现优秀的干部、鞭策表现慵懒散的干部的目的,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担当作为、提升效能”为主基调,坚持以评促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升全委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创造力和凝聚力,努力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干事创业善作为走在前列、服务大局谋良策走在前列、为民务实敢担当走在前列”,齐心协力推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二、考核范围
机关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考核内容
日常考核分为月评价、季评鉴,围绕市发改委中心工作,以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一)月评价
月评价由人事科、评估督导科负责,评价内容包括个人月工作计划、对上争取工作和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及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交办工作完成情况等。月评价按百分制核算,每月打分一次。
1、每月初,工作人员结合科室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个人月工作计划,形成月工作计划台账;对上争取工作和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交办工作形成对上争取工作台账和上级交办工作台账。个人月工作台账要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时限、质量要求等。
2、个人月工作台账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报评估督导科。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目标任务无法完成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同意后调整。对上争取工作和省发改委、市委市政府以及委会议、委主要领导交办工作随时报评估督导科形成工作台账。
3、每月初,人事科、评估督导科坚持结果导向,按照台账中的工作数量,对每项工作平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台账完成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对个人业务工作进行评价打分,如该项工作没开展或没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值。
4、对个人月工作台账中符合规定情形的实绩计入公务员实绩档案。
(二)季评鉴
1、分管领导对分管人员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每季度末,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季度个人工作开展情况,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分管人员工作完成情况、履行岗位的素质能力、协同配合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打分。
2、季评鉴设置加减分项,主要是对完成省对市考核等重点任务、表彰奖励、对上争取、出台政策文件、信息宣传等情形给予加分,对未完成考核等重点任务、受到通报批评等情形给予减分。加减分事项根据委年度重点工作动态调整。加减分事项每季度统计一次。
3、人事科、评估督导科按照分管领导打分、加减分、个人月评价结果等计算得出个人季度得分,根据需要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经综合研判,提出每名工作人员的季评鉴意见建议,报委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4、季评鉴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人员数量原则上掌握在委机关在编在岗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总数的40%以内。对评鉴为好等次的工作人员,在委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工作人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季评鉴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季评鉴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6、人事科、评估督导科采取个别谈话、工作通报等方式,向工作人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7、工作人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事科、评估督导科反映,人事科、评估督导科要按照客观工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结果运用
1、强化结果运用。对于季评鉴结果好等次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全年季评鉴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工作人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2、对季评鉴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工作人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季评鉴结果较差等次的工作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3、季评鉴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季评鉴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4、季评鉴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全年季评鉴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其他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日常考核在委班子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委机关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日常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日常考核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日常考核工作,成立日常考核工作专班,人事科、评估督导科工作人员为专班成员,专班成员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工作开展。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济发改发〔2020〕4号市发展改革委日常考核工作方案(试行).doc
济发改发〔2020〕4号市发展改革委日常考核工作方案(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