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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4-02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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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信字〔2020〕11号 关于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2 信息来源: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发局:

为认真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指导督促工业行业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工信民爆〔202039号)精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创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稳定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西昌市经久乡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的前提和保障,指导工业企业抓好本质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治理火灾、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履行相关职责,指导督促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指导督促属地工业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抓好本质安全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一)统筹规划指导。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时,统筹考虑安全因素,充分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把构建本质安全的工业体系和安全发展理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规划。

二)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特别是加大涉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淘汰;在项目引进、编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导向目录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政策论证,严格控制安全生产水平低、风险大的项目进入;在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时,严格按有关规定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

三)引导企业安全技术投入。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企业促进安全高效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采用机器换人,推进智能化制造,无人化工厂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两化融合,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建设智能工厂、智慧园区。通过安全技术投入,提升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现场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贯彻实施《企业现场管理准则》,抓好我市《企业现场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通过全面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水平,带动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在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时,适当设置安全发展有关课程,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素养;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在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表彰企业和企业家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票否决有关规定。

六)推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安全生产是工业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时统筹兼顾,尤其是当前督导企业时,要提醒督促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

、强化工作措施,做好民爆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有关县级监管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当前工作实际,强化对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做好防火工作。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在前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开展全员防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应对突发火情能力。二是开展专项排查,全面排查厂区、库区内电路、电器,及时消除隐患;全面排查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完好有效;清除枯草等可燃物,严格用火管控,严防火种进入管控区。三是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特别是清明节临近,加强厂区、库区周边巡防管控,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县级民爆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季节特点,进行风险研判,强化对本辖区民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各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风险辨识管控,加大自查自改力度,公司级每天要到生产区、库区检查,强化对高危工段、关键设备等高风险点段和爆炸物品装卸环节监管,严防专用生产设备带病运转,确保安全联锁和防传(殉)爆措施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有效管控职工操作行为,防范违规违章。加强厂区库区安全管理,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民爆物品丢失、被盗或被抢。严格落实好原材料、半成品和民爆产品出入库登记,确保账物一致,严防民爆产品流失到社会。要加强库房储存管理,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将废旧、缴获或来路不明的危险品与民爆物品同库存储。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防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坚持24小时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要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县级监管部门要进行值班值守和应急防范工作专项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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