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352K/2020-491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 组配分类 | 公共文化 |
成文日期 | 2020-04-2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公共文化活动】关于征集全市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文旅系统相关单位:
为繁荣全市群众艺术创作、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集全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的通知》要求,备战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决定开展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征集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评选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时代精神和山东地域特色。坚持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突出群众文艺作品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悍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评选对象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作品。除专业文艺院团演员和专业艺术院校在校师生创作或表演的作品外,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标准
(一)申报作品为2019年6月之后创作,未获得历届“群星奖”的新创优秀群众艺术作品;
(二)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6人;
(三)舞蹈作品时间长度不得超过8分钟,上台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四)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五)曲艺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三、报送时间
(一)初选报送
时间:2020年4月底-7月10日。
初选由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组织选拔,确保作品质量,于7月10日前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参加评选。
(二)作品评选
时间:2020年7月中旬
由市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采取专家评委集中观看录像评审的方式进行,选出重点打造作品。
(三)加工提升
时间:2020年7月-8月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对重点作品进行提升、加工,同时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好入围作品的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在基层演出中进一步磨练作品,提高作品质量。
(四)推荐上报
时间:2020年9月初
根据省厅要求,推荐重点作品参加全省优秀新创群众文艺作品复赛。
四、报送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作为参选对象申报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每个申报主管部门在对作品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报送1份申报报告,注明申报作品的名称、数量、资格审查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材料
音乐作品:曲谱、歌词、报送表(见附件);
舞蹈作品:影像视频、报送表(见附件);
戏剧、曲艺作品:剧本、曲谱、报送表(见附件);
音乐、戏剧、曲艺类作品如有条件可同时提供作品音频或视频资料。
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文化馆音乐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素梅
联系电话:2887586 17705370766
邮 箱:17705370766@163.com
附件:1.音乐作品报送表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
音乐作品报送表
县市区(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形 式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含作词、作曲) 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表演者姓名、性别、 年龄、单位 | ||||||
作品简介(含主创、主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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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舞蹈作品报送表
县市区(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形 式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含编舞、导演、音乐设计、 舞美设计)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表演者(注明领舞演员) 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作品简介(含主创、主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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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曲艺作品报送表
县市区(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曲 种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姓名、性别、 年龄、单位 | ||||||
表演者姓名、性别、 年龄、单位 | ||||||
作品简介(含主创、主演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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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戏剧作品报送表
县市区(单位) 签 章
作品名称 | 演出单位 | |||||
形 式 | 人 数 | 节目时间 | ||||
创作者(含编剧、导演、音乐设计、舞美设计) 姓名、性别、年龄、单位 | ||||||
表演者姓名、性别、 年龄、单位 | 演员: | |||||
作品简介(含主创、主演简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