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发〔2020〕1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 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委各 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发至县级)
济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优化
营商环境“2020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 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 造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 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 “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事无需不扰、结果评价” 服务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 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攻坚破难,创新发展,在更大 范围实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不求人、便捷又高效、结 果可预期",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 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紧紧围绕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相 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频事项,精准施策,部门联动,上下互 动,集中攻坚,通堵点、破卡点,解难点,推动放管服改革再深入,营 商环境再优化。
——转变职能,用心服务。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 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全生 命周期需求,以办好每一件事为目标,进行流程再造,打造“手续 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办事流程。
——示范带动,统筹推进。发挥审批服务、城市管理、公安服 务、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示范引领作用,让群 众和企业办事结果可预期。
(三)工作目标
全面精简办事环节,加快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时限,拓展新技 术应用,提升服务品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制度 体系更加健全,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市县镇村政务服务事 项标准化,广泛实施“容缺办理”,市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 成并广泛使用,民生高频事项“一证通办”,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 项“一网通办''、全域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就业、医疗、居民 养老保险、民政、残疾人事业等基本民生事项与济南、青岛跨市可 办,政务服务效率和便利度明显提升,办事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结 果的可预期性明显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 项目审批、验收更加快捷,全市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构建“办事不求人”工作机制
1. 更大力度简政放权。按照“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的原 则,依法依规取消或下放市级权力事项,巩固“市县同权”改革成 效,推进审批权限扁平化,对跨层级的许可服务事项,简化为一级 办理。对从省级调整到济宁市级实施的权力事项,除明确规定由 市级实施的外,全部快速扩展至县级实施。全面取消市级层面设 定的行政许可,严禁市级层面增设新的许可。探索建立保障“市 县同权”改革顺利运行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同权范围向 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力争成为全国“市县同权”改革的样板。助推 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聚焦经济发展、双招双引、科技创新等 用权需求,实施精准定向赋权,切实做到“区内事区内办”。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 全面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落实“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清理整顿变相审批、隐型审批措 施,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特许经营企业、中介机构、社会 组织的审批及变相审批事项,重点规范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 年检、监制、认定、认证、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形式存在的变相审 批或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消除审批“灰色地带”。明确 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 综合服务事项以及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 保障、文化体育、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和方法;明确经政府部门批准、具备 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中介机构开展的各 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 等中介服务事项,除明确的外,其他中介服务一律不作为行政许可 和政务服务的条件。清理规范中介行为,减少办事环节,放开中介 市场,用竞争机制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 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 量权,更大力度减程序、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逐项编制 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形成市、县、 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清单,向社会公开发布,推进同一事 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的审批服务 运行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分 别比2019年再减少50%。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4. 拓展民生服务“一链办理气 集中开展民生事项流程优化 专项行动,推进“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以便捷高效办好“一件 事”为目标,围绕高频、热点、社会反映强烈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 各事项申请材料、流程规范,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编制“一 件事''办事指南,逐步形成“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套 材料、一次提交、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向群众和企业提供主题 式、套餐式集成服务。2020年6月底前梳理出不少于100个“一件 事”目录清单,并逐步扩大清单范围。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5. 建立健全容缺机制。推动成立容缺办理领导工作机构,研 究制定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制度规范。对符合申请条件、核心要件 齐全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广泛实行“承诺制+容缺办”,先许 可、后规范。对达成明确投资意向的重点投资项目,提前开展各类 评估评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事项,待项目获得土 地手续后,及时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深化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 将仍分散在各个部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经常发 生、申请量大、有明确审批标准和程序、集中办理更加便民高效的 审批服务事项,统一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修订完善 事项划转指导目录,保证市县划转事项上下对应、相对统一。推进 审批服务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实现审批、监管信息
6.双向反馈、实时高效。按照“整链条、一件事”的原则,在更多领域推进行 政许可事项外的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相对集中,让群众和企 业办事更便捷更容易。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公室、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7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重点围绕为市场主体高效办 成一件事,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优势,优化审批流程和集 中审批程序,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 张载明相关行玫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2020年8月底前, 至少16个行业领域实现“一业一证”。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8.推进基层审批服务和执法力量整合。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 公共服务职责,加强开发区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完 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便民服务平台。对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 革的经济发达镇,鼓励支持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推行“一枚 印章管审批'',逐步实现“一 口受理、一窗通办气整合乡镇(街道) 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 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玫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 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 支队伍管执法"。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 —8 —
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二)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便捷高效审批服务
9. 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基础数据归集,全面启用人口、 法人单位、电子证照、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6大基础数据 库。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共用,将全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与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对接,推进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互 联互通、共享运用、校验核对,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业 务协同,实现历史办事数据重复利用,同一事项再次办理可复制历 史办件,非同一事项新申请可调用申请人历史办件信息、附件信 息、资料库存档信息等作为基础信息辅助录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 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加快电子印章平台建设,完善 应用功能,加快推进与省、国家电子印章平台对接,全面应用电子 印章数据。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 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0.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建 设。各领域“一网通办"业务系统接入“一网通办''总门户。按照 应上尽上原则完成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迁移上云。不动产登记系 统、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公安通行证 管理系统、社保管理系统、住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统缴 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对接。引用智能视频、人脸识别、区块 链等前沿技术,加快系统改造,打造AI智能审批平台,提高申报材 料的电子化率,推进更多事项“全程网办Mo 2020年10月底前,全 部行政许可事项和95%以上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办 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各 县市区、功能区。
11 .全面推行波务大厅“一窗受理wo 2020年6月底前,全市 各级各类政务大厅全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 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制定全市统一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指南,实行 岗位责任制,平等对待毎一位办事群众,保持同一标准、同一程序, 用制度约束人,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找政策、办事按标准、办事走流 程,杜绝加塞、说情、找中介等求人现象。2020年7月底前,依申 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线上线下大厅集中办理、就近办理,实 现“大厅之外无审批”。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 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2.实行基层“全科式”办理。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乡村 振兴、精准脱贫、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 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攻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建立和完善 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全部纳入基层为民服务中 心集中办理。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联动的便民服 务网络,重点打造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实体,推进村级便民服 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直接受理社保、卫生、民政、残疾人事 业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积极开展代办代缴等便民 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3.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府”。全面推进市县镇村标准化政 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建立市县镇村一体化网上服务体系,提高网 上办理深度,打造“一网通办”综合服务旗舰店。大力推行“掌上 办”,进一步提高“爱山东”“济时通”APP及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 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向掌上办延伸拓展,探索开发微信、 支付宝端政务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 2020年6月底前至少60项高频服务事项接入“爱山东”“济时通” APP。对标学习广东省“粤省事”微信端服务经验,2020年10月底前,我市政务服务网和“济时通”APP具备与“粤省事”微信端一样的便民服务。开通政务服务网村级站点,推进不动产、公积金、社 保、医保、公安、教育、民政、信用、水、电、气、暖、公交等便民服务事 项的申报办理、查询、缴费向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集中,2020年年 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在县、镇级为民服务中心全覆 盖,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功能区延伸到大型行政村(社区)便民服务 站、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教 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 (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4.持续减证便民。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解决烦扰群众 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严格证明事项清单 管理。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凡申请人书面承诺其申请 巳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 的,行玫机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直接依据书面(含电 子文本)承诺即可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承诺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依托 济宁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济宁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平台, 推进更多证明事项通过数据共享、部门之间核验获取。2020年10 月底前,通过直接取消、个人承诺、数据查询、部门之间核验等方 式,公布一批减少证明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 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5.试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开发应用“全域通 办”平台成照“审批权属不变、数据网络流转、批件快捷送达”模式进行内部流转,让企业和群众就近选择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8月底前,实现部分办件量大、办事频次 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紧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域通办”。2020年 年底前,全市6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域通办气主动探 索推行跨市域协作政务服务,围绕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跨市就医 登记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社保卡申领换发等民 生高频事项,通过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服务协同,与济南、青岛、泰 安实现“跨市可办气2020年底前,力争与泰安市实现“跨市通 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对标国内先进,攻坚流程再造,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16.深化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持续推广企业开办“一 窗通”平台应用,全面实现“一天办结”。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 一套印章和“政策包”。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范围,在税务、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等涉企服务高频领域实现电子营业执照 深度应用。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推 行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模式。2020年8月底前,实现企业简易注 销1个工作日完成。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功能区。
17.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质效。全面推行施工许可“一单即 办'',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以内。依 法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推行 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管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全面监管。 合并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 案网上联合审查,新建项目的水电气暖讯等专营事项一并审查,统 一出具审查结果。推行联合验收统一受理、集中勘验、限时办结, 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2020年8 月底前,制作并公布联合验收申报材料清单、现场勘验事项清单、 现场查验标准清单。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涉企收费环节, 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窗收费”。试行建设工程凌工规划核实、土 地综合核验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三同步”,实现“验收即办证二完 善“多规合一”信息协同平台,深化“一张蓝图”应用管理。2020年 6月底前,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 作方案。再造土地运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财政评审工作 流程,提高政府部门运行效率。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 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等有关 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8.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完成我市主城区范围内权籍 调查工作,整合完善分散的存量登记数据,确保存量登记数据全面 性、准确性和数据入库率。继续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一般登记业 务即时办结,转移、抵押登记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推动不动产登 记服务一网通办,推出一批全程网办登记事项,2020年8月底前 实现全市通办。完成不动产登记、税务、房产交易、水、电、气、通讯 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推送机制,实现二手房交易水电气暖房主信息 自动注销和一站式更新。推行在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不动产抵押登 记“不见面审批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19.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丰富线上办电渠道,做到用户办电 一次告知、一网通办,实现简单业务“零跑腿'',夂杂业务“最多跑 一次”。供电业务全面进驻各级为民服务大厅,用电申请实现“一 窗受理”“一链办理”“并联审批管线长度200米及以下电力接 入外线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管线长度200米以上的,实行 并联审批,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具备条件的当场 核发许可。10kv电力接入办电环节不超过4个,获得电力时间不 超过30工作日,取消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实行凌工验 收、合同签订、装表并联办理。低压小微企业用电压减至2个环 节,获得电力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行政审 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县市区、功能区。
20.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服务。用水申请材料压减至2项以内, 报装环节压减至3个,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审 批环节压减3个环节以内,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涉及供 气供水管线工程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对管线长 度150米以下的供水管线接入工程或150米以上直接服务用户的 管道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管线长度150米及以下的燃气 管线工程,在明确交通组织方案的基础上,实行告知承诺备案制。 鼓励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报装与主动上门服务相结合,实现报装 “零材料、零跑腿、零费用
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市区、功能区。
21.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网上 申报率不低于99% o上线支付宝办税系统,实现支付宝代开增值税 电子普通发票、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 报,减少纳税次数,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推进落实 增值税实质性减税。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 惠性税收免除政策。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简化办税事 项和资料报送,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 出口退税流程,推进无纸化退税申报企业备案和退税申报受理审 核,实现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无纸化退(免)税申报比例达到 90%以上;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6个工作日内,一类出口 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出口退税审批2个工作日内办结。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济宁海关等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2. 深化跨境贸易改革。整合优化通关流程,推进“两步申 报”“两段准入”改革,落实清理简化进出口监管证件要求,继续压 缩整体通关时间。发布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电子口岸新入网用户实行“零费用”。优化海关查验作业 方式,降低高信用等级企业查验率,全年出口查验率控制在2%以 内。支持企业享受查验未发现问题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政 策。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标准版应用功能,“单一窗口” 主要业务覆盖率达100% o鼓励企业进口货物采用“提前申报”, 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和货物运输作业。2020年9月底前,进口货物 提前申报率达到25%以上。
牵头单位:济宁海关、市口岸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3. 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拓展快 速审理范围。对“无产可破”的简易案件和“执转破”案件,推动 “简案快审”;对疑难破产案件创新审判方法,推动“繁案精审”。 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努力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推进 破产审判信息化应用,全面推动网络拍卖,提升破产审判效率、降 低破产费用。完善破产企业的税费减免机制。及时修复协调重整 或和解成功企业的信用问题。推动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建立 “府院联动”协调机制。推动成立济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高管 理人的行业执业水平。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2020年6月底 前市、县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庭,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设立专门破 产合议庭或审判团队。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 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4. 推进便捷获得信贷。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积极发挥政 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探索建立企业抵押物重新评估、重置价值 新机制,完善首贷培植、应急转贷基金、纾困基金、无本还续贷、银 税互动等机制,努力降低融资担保费用。通过“重点支持票据直 通车”再贴现操作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 业、三农和绿色票据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小微 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扩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应收账款质押 融资规模。推广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模式,推进政银企信息共享对 接机制建设,推广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济宁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 中心、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5. 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妥善处 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案件,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法定 审限内,85%的一审案件于6个月内审结,80%的二审案件于3个 月内审结。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侵 犯企业产权犯罪。依法、高效保障市外来济宁投资者的权益。助 力民营企业压降融资成本,严格审查金融借贷、民间借贷的利率水 平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各类费用收益水平,对超出法定标准的部分, 坚决不予支持。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处置机制,对企业在 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及时依法依规协调处理。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6. 优化执行合同。落实合同纠纷案件立案登记制,推广自助 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模式,方便企业快 速解决合同纠纷。加强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建设,首次执 行案件结案率力争不低于70%,首次执行完毕结案平均用时不超 过60天。推进新一代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系统、电子卷宗深度应 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司法服务。加快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 矛盾有效化解体系,在所有基层法院设置速裁庭或在立案庭设置 速裁团队,进一步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人民调 解制度,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促进企业纠纷的 多元高效化解。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 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7. 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设,实现 公共就业服务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严格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实现 对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应发尽发。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低 费率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 服务等服务。落实职业技能补贴、创业扶持政策,优化政银联合办 公模式,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从受理、审核、发放、贴息“一站式”办 结。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和用工指导服务 系列活动。加强“一裁终局”工作力度,实现快调、快审、快结。仲 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结案率达到60%以上,终 局裁决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28. 推进政府采购高效开展。实行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 预算、采购结果、釆购合同、履约验收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之外全过程信息公开。禁止在政府釆购过程中 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取消投标保证 金,采用投标承诺函,取消原件核査。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及时向供应 商支付釆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承诺+信用 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便利程 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市区、功能区。
29. 优化招投标服务。拓展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交纳形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效率。推进电子签 章在交易各环节运用,推动不见面开标和电子投标保函的实施,降 低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成本。建立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督 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依法依规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严格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 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畅通投诉渠道,实现投诉内容通过CA认 证的网络渠道递交。2020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电子招标投标行 政监管平台;2020年11月底前,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监管平台、 服务平台与交易平台之间的全方位对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0. 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设全市知识产权综合 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知识产 权维权援助,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高水平的知识产权 服务体系,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鼓 励国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济宁。实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 和失信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提升知识产权 运用效益,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提升中小企业专利创造潜力。 落实省“智银保”政策,成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联盟,建立我市“知 银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区、功能区。
31 .健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信用承诺、联合惩戒”“重大风险监测 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建立“非请勿扰”诚信管理机制。 探索建立容新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探 索开展信用修复试点。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企业实行 分级分类监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 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 调査、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 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 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等全流程公开。严格确定行 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2.强化制度供给推进包容普惠创新。积极鼓励创新,探索开 展包容审慎监管,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好可能引发的风 险。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完善创新创业导向,延长“众创空间 +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提升科技创新服务。优化高校 毕业生就业服务,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流动人 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档案转递和各项证明开 具手续“零跑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依法制定与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监管、信用等配套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气完善交通、文化、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开放包容性市场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全面提升城市承载力。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 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四)深化民生领域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办事结果可预期
33. 深化公安服务领域改革。公布办户口、办护照、车驾管等 方面事项服务标准。加大网办工作力度,提高网办深度,推进更多 的事项在玫务服务网全程网办。2020年6月底前,主城区临时通 行许可实行全程网办。探索实施“非工作日办证”,对持有效护照 和往来港漠台通行证的群众,推行24小时旅行签注自助办理。全 力推行“就近办”服务模式,推进更多事项全市通办。全面推行自 助取证服务,在全市出入境、户政服务大厅配置自助取证设备,实 现“护照、身份证”24小时自助取证。引导推进掌上办,指导群众 通过“爱山东”APP、“济时通”APP等手机端处理违章业务和帮助 群众查询机动车、驾驶证信息、解答疑难业务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市区、功能区。
34. 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动形 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招生工作开始2周前,向社会 公布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的学校性质、办学规 模、服务片区、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咨询电话及接收学生情况等信 息。探索建立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平台,推进教育、公安、房产、 人社、税务等部门协同,全程记录学生入学情况,各级教育行政主 管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査询,做好监管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市区、功能区。
35. 深化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加快“互联网+医疗”应用,重点 解决挂号、择医、住院、转诊等问题。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服务,预约 诊疗、预约检查时段精确到30分钟之内。多渠道公开医院床位总 数、高间床位数、普间床位数、当前空床数、次日空床数、住院患者 排队信息。完善双向转诊网络和流程,专人负责,记录可查询。完 善具有转诊转院资格医疗机构域外转诊条件和转诊流程,公布医 保规定和审批流程,做到公开透明,方便患者域外转诊就医,办理 环节压缩50%以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网上办”和“掌上办”不 低于80%,办理时限比2019年压缩50%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各县市区、功能区。
36.深化社保服务领域改革。持续优化社保服务,持续减证 明、减材料、减环节,在参保缴费、退休审批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流 程,推进更多事项“一链办理气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和移动应用, 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利用大数据比对,在待遇调整、资 格认证等方面推广“无感智办”,提升办事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设立自助查询设备,群众可自助查询社保权益记录等相关信息。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7. 推广惠企政策“一网通服优化惠企政策归口汇总机 制,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各部门惠企政策要在出台或更 新后1周内推送至全市惠企玫策“一网通服”平台。建立全市统 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统一入口、一键申报、后台分送办理,逐步 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强化惠企 政策“一网通服”平台服务功能,为企业提供在线检索、订阅、匹配 等“一网式政策服务”。在市县两级为民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 服务专窗,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试点惠企玫策“零差别受理”综合 窗口。2020年6月底前,实现市县两级为民服务大厅惠企政策综 合受理窗口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五)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夯实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基础
38.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务服务部门和窗口 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岗前培训机制,持续开展“大培训、大练兵、 大比武”活动,将最优秀的业务骨干选拔到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各 部门新考录公务员、新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先期在窗口锻炼工作。 严格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强化政务服务行为监管和电子监察作用, 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首问负责制、延时预约服务制,实施“计时服 务、减时表扬、超时问责”,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39. 加大政务服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服务过程公开,充分利 用互联网、现代通信等技术,实现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 询,逐步达到事前全部向社会公开办理事项的流程和要求,事中实 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事后及时 公开办理结果,让办理过程全透明。梳理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 的政策信息,通过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开 展解读和咨询服务,让广大群众通过多种渠道轻松了解办事流程 和措施,无需打电话托人问,为群众提供公平化、公开化、均等化的 公共服务产品。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 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40. 建立健全跨部门事项协调推进机制。按照同类事项一条 线运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信息、流 程整合,实行“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次办好”。涉及多部门事 项,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职能 运行监管制度,加强部门职能运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市区、功能区。
41 .开展政务服务效能评估。严格落实“好差评”制度,确保 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实时评价。健全 在线监督功能和监督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加强对服务事项申办、受 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发布实时预瞥和黄牌 警告,对超时仍未办结的事项给予红牌警告和督办。充分发挥群 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 处理和反馈制度,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 敷衍塞责、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及时发现办理过程中的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 强监督检查和整改。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 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聚焦企业和群 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 制,细化政策措施,加大探索创新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 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 务落地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从自身做起,为 本行业本系统立标杆、树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 对基层单位的指导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加强改革创新。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及时了解 群众需求,汲取群众智慧,大胆探索创新,尽快推出相关举措;同时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 督指导,督促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 务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优化公共服务。探索建立 容错机制,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因素导致出现失误和偏差、造 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给予容错免责。
(三)加强工作保障。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对各有关部 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 单位整改,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落实正向激励办法,持续推 进严管厚爱专项行动,切实激发广大干部工作活力。要加强经费 支持力度,全力保障信息共享所需经费,并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责划 转情况,及时调整部门预算。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
2020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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