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07 17:18 信息来源: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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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证 书 号  12370800MB2893332Y

单位名称  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住    所  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出港航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承担港口、船闸、航道、水上服务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管和执法工作;负责港航信息化建设;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服务工作;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处置;承担营运船舶和船运集装箱的检验工作;承担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代表人 田冠军

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   8036万元

举办单位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二、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实现公益目标,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第三条  本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 。

第四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洸河路19号 。

第五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

第六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036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济宁市人民政府,由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代管。

第八条  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是: 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

为港航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第十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研究提出港航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承担港口、船闸、航道、水上服务区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全市港航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管工作;

负责港航信息化建设工作;

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相关事务工作;

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开展水上应急搜救处置;

承担营运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检验工作;

承担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工作的决策安排;

(五)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为济宁市政府任命;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为市政府任命。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决议。

(二)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三)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单位是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2019〕2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济编办〔2019〕159号)文件规定批准成立的。核定编制510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8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第十五条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济编〔2019〕21号)和《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增设内设机构的批复》(济编办〔2019〕159号),本单位设置 1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人事科 、党建科、财务科、发展计划科(设计室)、工程建设科、安全保障科、港口事务科、航道事务科、船闸事务科、船舶建造检验科、营运船舶检验科、水运服务科、污染防治科、港航信息部、应急服务部,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设置15个分支机构:济宁港航服务中心、微山港航服务中心、邹西港航服务中心、金乡港航服务中心、嘉祥港航服务中心、鱼台港航服务中心、鲁桥港航服务中心、留庄港航服务中心、韩庄港航服务中心、微山船闸服务中心、微山二线船闸服务中心、韩庄船闸服务中心、嘉祥船闸服务中心、任城船闸服务中心、梁山船闸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  本单位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七条  本单位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八条  本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  本单位财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配备、管理。

第二十条  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二十二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变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应当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鲁政办发[2010]73号)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以下信息:

(一)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章程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等;

(二)依法变更登记的信息:单位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

(三)年度报告的信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变更登记的执行情况、绩效考核、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等。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三)单位主要职责经机构编制部门调整的;

(四)决策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订,由决策机构提出意见,经举办单位审查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向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2020年4月24日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第六次党组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年度检查信息

业务开展情况:

2020年度,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港航规划统筹推进。

(1)加快推进《济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经多次到生态环保部汇报协调,规划环评已批复,目前,正办理申请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正式批复。

(2)加快推进航道升级。紧紧把握全国内河航道与布局规划、山东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修编的机遇,编制并上报了《济宁市航道规划》《济宁市旅游航道专项规划》,为提升我市航道等级、促进水上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支撑。目前,两项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3)充实了“十四五”港航项目库。以国家、省、市三个层次规划,分类编制了港航项目建设计划,申请列入国家“十四五”项目10项、省“十四五”项目12项、市“十四五”项目5项,27个项目估算投资约280.91亿元,为提升港航基础设施水平,为今后上项目、争资金、引投资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建设全速推进。

成立了港航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3个分指挥部,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挂图作战要求,以“1+2+3+4”推进机制为保障,全力抓进度,合力抓保障,积极克服征地拆迁、施工环境等难题,项目建设总体进展顺利。①京杭运河主航道“三改二”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84%;②湖西航道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05%;③韩庄复线船闸工程完成年度目标的116.25%;④白马河航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计划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⑤京杭运河微山三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已批复,国家补助资金申请已上报交通运输部,近期将开展资金评估工作;⑥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工可研报告行业审查,正开展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和初步设计工作;⑦京杭运河济宁到东平段航道“三改二”工程,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目前,已编制完成一期项目建议书。

(三)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9月16日,港航污染防治职责职能划转至中心后,明确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之一,由中心牵头抓总,落实监管责任。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我们主抓的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一直走在全市前列。

(1)高标准起步开局。修订了新的港口大气、水污染防治导则,提高了行业治理标准。坚持抓两头带中间,突出重点,抓主城区先进港口和周边县市区后进港口,带动全市港口整体联动、对标先进、比学赶超。

(2)出重拳严格监管。通过24小时双人驻港一线监管、监管单位多频次督查、县市区异地互查、班子成员带队夜查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力度。执法检查中,制定了7大项20个小项的检查内容,建立了问题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跟踪整改、闭环管理。

(3)抓重点全面提升。先后开展了港口污染防治“基础夯实月”“提升月”、秋冬季攻坚战等活动。对照新导则、新标准,全力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捕集器加装、堆场硬化、监控全覆盖等10大重点工作任务,累计硬化港口地面13万平方米,种植数目12.6万颗,设置防尘网5758米,投入资金5745万元,整体提升了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4)务实效强化创新。鼓励港口企业开展环保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形成了纳米级静电除尘装置、落料口智能喷淋等一批创新成果。分区域召开现场观摩会,重点参观样板企业,促进各港口企业互学互鉴。创新推出了港口环保工作“一榜一台一栏一篇”专栏,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广经验、弘扬正气。

(四)船检工作提质增效。

出台了《关于加强船舶检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船舶技术质量的源头管理,提升了船检工作质量和水平。

(1)理顺了体制机制。以“1+2+5”船检工作体制为保障,通过定制度、明职责、优流程、提标准,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2)科学设置了机构及人员。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合理布局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配置,充实了基层和一线船检力量。

(3)提升了船舶服务水平。推行申请环节“网上办”、工作指派“就近办”、检验实施“登船办”、报告领取“及时办”,组织验船师赴江、浙、沪、皖等省市检验12次,检验船舶1244艘次,解决了船舶不能及时回船籍港检验的问题,为船东节省各类检验、交通成本上百万元,解决了服务船员船企“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年,共检验各类船舶7020艘次,总吨位331.4万,总功率133.79万千瓦,7621客位。

(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重点做好春运、“两会”、全省新旧动能观摩会、青岛重大活动、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的安全防范,及时启动联防联控联治“三联”机制,做好辖区航道、船闸、水运工程、单位内部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尤其在汛期,面对超强台风“利奇马”影响,班子成员冲锋在前,一线指挥、一线调度,组建三支防汛队伍,全面压实防汛责任,及时发布天气预警,落实防汛物资,提高抢险能力,确保了安全度汛。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迎接建国70周年港航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冬季安全保障专项治理行动和“平安工地”建设,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六)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班子不折不扣落实省、市委“万名干部下基层”工作要求,围绕乡村振兴,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在中心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班子积极协调,筹措资金近百万元,为服务村规划了5个产业项目、建设了4处文化广场、修建了村内道路、整治了村容村貌,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段包保工作,为包保社区购置安装了休闲长椅、办公桌椅等设施,帮助社区解决了实际问题,社区专门送锦旗表示感谢。

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港航规划统筹推进。坚持港口规划高位引领,积极推进《济宁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上报了《济宁市航道规划》《济宁市旅游航道专项规划》,为提升济宁市航道等级、促进水上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支撑。集中谋划了27个“十四五”港航重点项目,估算投资约280.91亿元,为提升济宁港航基础设施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市重点项目“三改二”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84%、湖西航道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205%、韩庄复线船闸工程完成年度目标的116.25%。白马河航道扩建工程、微山三线船闸工程、湖西航道(上级湖段)改造工程、济宁到东平段航道“三改二”工程等新开工及前期项目取得积极进展。

三、污染防治成效显著。9月16日,港航污染防治职责职能划转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后,明确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之一,由中心牵头抓总,落实监管责任。中心成立了港航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按照市委环保工作“36字方针”,高标准抓好起步开局。修订了港口大气、水污染防治导则,建立了问题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加严执法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先后开展了港口污染防治“夯实月”“提升月”、秋冬季攻坚战等活动,全力推进10大重点工作任务,累计硬化港口地面13万平方米,种植苗木12.6万棵,设置防尘网5758米,投入资金5745万元,整体提升了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中心主抓的港口码头扬尘管控工作线一直走在全市前列。

四、船检工作提质增效。以“1+2+5”船检工作体制为保障,下发了《关于加强船舶检验工作的意见》,按照部海事局要求,对2001年至2005年期间建造的船舶开展了隐患排查,对2124艘次现有船舶开展了救生设备专项检查。组织验船师赴江、浙、沪、皖等外省市检验12次,检验济宁籍船舶1244艘次,为船东节省各类检验、交通成本上百万元,得到了船员船企的一致好评。全年,共检验各类船舶7020艘次,总吨位331.4万,总功率133.79万千瓦,7621客位。

五、帮扶包保高效精准。中心指导派驻的乡村振兴服务队,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和精准扶贫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协调,筹措资金近百万元,为服务村规划了5个产业项目,建设了4处文化广场,修建了村内道路,整治了村容村貌,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创城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出行,认真做好路段包保工作,为包保社区购置安装了休闲长椅、办公桌椅等一批设施,帮助社区解决了实际困难。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济宁辖区内高等级航道偏少,支线航道通航能力偏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港航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不高;水上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监管机制未理顺,还存在盲点;从自身来看,一些干部职工思想不够解放,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不强,攻坚克难本领不足。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直面问题,抓好整改。

一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抓学习,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抓攻坚,改进作风抓落实,廉洁自律守底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二是持续攻坚港口污染防治。坚持“水气并重、突出治水”,以开展“港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深化“三联”工作机制为保障,线上线下协调联动,加大加严执法监管,整体升级监控平台,提高监管系统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三是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建设。组成攻坚专班,全力破解土地征迁、资金配套、环保约束“三个瓶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确保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同时,做好“十四五”规划项目的申报协调、前期项目的手续办理,完成《济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的批复。四是全面提升船检服务水平。扎实开展“船检服务提升年”活动,着力强化船检队伍建设、提质增效、服务创新“三个核心”,解决好服务船员船企“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高效精准做好帮扶包保。严格落实市创城办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包保路段的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秩序维持、规范管理等工作;及时对接包保社区,力所能及的为包保社区排忧解难。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遍访贫困对象行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措施。指导协助“乡村振兴服务队”,围绕乡村振兴,积极筹措资金,力所能及的为服务村、包保村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2、无业务职能未履行;

3、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无法律诉讼;

4、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5、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

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公开;

8、无收费许可证;

9、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内部机构:综合科、人事科、党建科、发展计划科(设计室)、财务科、工程建设科、安全保障科、港口事务科、航道事务科、船闸事务科、船舶建造检验科、营运船舶检验科、水运服务科、污染防治科、港航信息部、应急服务部。

分支机构:济宁港航服务中心、微山港航服务中心、邹西港航服务中心、金乡港航服务中心、嘉祥港航服务中心、鱼台港航服务中心、鲁桥港航服务中心、留庄港航服务中心、韩庄港航服务中心、微山船闸服务中心、微山二线船闸服务中心、韩庄船闸服务中心、嘉祥船闸服务中心、任城船闸服务中心、梁山船闸服务中心。

 

编制数:510   现有人员数:476

 

实有在编人员名单:

赵得园 王发扬 辛彦青 纪强 王文江 石国安 黄德君 苗田 韩丹 宋雪 董璐 高峰 付正芳 陈淑贞 李胜 崔艳丽 高仓健 何锐 刘延海 刘荣乐 吕成标 曹雪雁 郭敏静 李新楠 杨文 赵红静 杜慧敏 谭晓静 闫荣强 许文凯 邵帅 高岩 侯艳 孙文 江虹 丁晓慧 屈健 庞丽萍 胡兆峰 李庆 刘亚红 廉菲 唐炜 石冰 张旭 陈梅 刘鼎 刘祖宁 黄勇 李斌 赵鸿 李肖 刘勇 尚乔岗 徐海洋 杨国华 段璐璐 徐艇 张中生 张玉珍 刘玉红 张明建 王文 林法军 王军民 常凤元 张文博 刘丽丽 孙忠明 秦廷福 周志华 战科滨  王兵 张伟 傅静 张丽芳 王思虎 李先锋 唐军林 任延军 颜军 陆远辉 孙利国 梁群 黄湘飞 赵旭阳 杨振华 陈晨 冯云杰 韩丹 高文 曹海霄 侯现国 王鹏 赵元 谷良格 冯国 陈力威 孙磊 郭忠凯 王守燕 李跃 朱英华 王小芳 史宝伟 刘勇 张鹤飞 闫庆东 梁秀勇 孙家辉 梁冬青 程茹 郑文博 王翔 马玉林 吕兵 王子文 魏燕 冯清洁 马士义 吴民 冯雷 宫存波 王磊 王建国 马沂平 张令芳 陈祥清 皮爱国 徐杨 刘娜 冯锐 孙茹茹 陈静 董祥俊 陈波 黄琛 车希良 毛亚玮 杨阳 苏静 李刚 常洪平 周鹏 侯东海 吕卫红 张亚 杨洪鹏 穆飞 梁吉庆 程序 郭庆 尤瑞东 何天骄  李兴玉 曹世魁 张璐 栾传生 刘爱君 姜敬义 田国庆 王震 柏国镇 高明福 王洪涛 万兆贵  杨友亮 谢飞 张俊超 尹茂领 刘翠华 宋阳 孔波 杨诩 孙伟东 徐明静 朱海涛 贾宪伟 林勇 梁杰珍 张春芳 张玲 沙文坤 高东运 辛瑞瑞 李强 李文娟 杨振芳 刘东刚 贾若虚 王超 杨臻 张丽 焦阳 刘承智 王金昌 周长伟 张鑫 周伟 王蕾 陈承平 孙宗青 魏静 汪昂 许为民 刘纪宁 林凡科 刘言峰 张雷 王娟 张瑾明 郑辉 彭伟 杜敏 吕清 何强 陈磊 郭克志 刘鲁民 杨克杰 郝允娟 冯承亮 姜红 梁思思 黄涛 渠敬如 周颖玉 周通海 孟伟华 朱博 赵亚珍 沈建群 宁辉 苗秀栋 王伟 孔令双 杨青云 高新征 崔绘云 田晓娇 沈丽静 权延军 邵伟明 梁金刚 罗松 袁昆明 王倩 冯灵芝 朱振丽 曾凡凤 周广群 张涛 甄洪静 曹强 王龙玺 魏伟 张佩森 王其民 王珍 黄峰 王攀 李伟 汪洋 潘冰 于会祥 张延伟 郑尊增 刘建勤 程章 范卫东 李金鉴 程连俭 祝仰安 张海峰 冯知超 常福霞 钱宝成 任莉莉 郭延辉 孙旭 张艳梅 段娜 杨志虎 徐发群 陈建彬 刘飞 吴昊 张勇 姜黎黎 张海鹏 杨运伦 黄新 曹鹏 刘新启 刘恒 武剑 宫安 狄家明 李一可 扈建普 张宪元 高超 姚俊新 穆玉建 程海运 梁剑 王承柱 李湛 朱君 化允杰 孙硕 赵训杰 付敏 王大凯 张国锋 杨硕 黄涛 翟国赞 王燕 巩敬函 张秀伟 王欣 张兆坤 王欢欢 陈颖 胡光敏 吕红 祁林 陈晓莹 刘苗 刘刚毅 张爱军 毛建 苏皓 梁天 温国华 张飞 李正 张凯 宗大伟 陈海涛 胡光忠 徐同海 邵凯 张超 郑健 高学军 甘延鑫  韩文凯 方瑾 李琳 张志国 陈兵 李昂 马杰 程佑贺 黄莺 李勇 李宏伟 王磊 安涛 刘利东 马新升 吴翠玲 邓贵国 段书阁 马振国 杨守春 陈凤伟 房永利 褚宁 张东升 杨志怀 尹洪光 刘太燕 李兰信 刘恒志 崔健 宋俍增 杨运坤 王标 殷猛 张乃静 孔倩 周志翔 杨恒 王磊 王凤华 张雷 赵宁博 钟阳 张庆存 高友府 马善善 杨波 穆建树 张圣乾 齐巍 宋鑫 杨位珍 刘合亮 姜振庆 胡亮 张德坤 程传响 陈衍胜 马冲 赵东 赵燕 徐晓春 冯军 阴秋涛 房磊 杨景军 杨忠心 殷波 张学文 胡光磊 宋宝 胡兆星 张铭明 石礼峰 董勤俭 刘树华 贾兴强 陶嵩 王洪亮 王继峰 王印伟 张宪周 张延宝 乔红波 刘琦 陶康 辛健 张英明 孙周 毕艳蕊 张桂军 陈承敏 梁金甲 何琼琼 于成涛  吴焕芝 辛靖麟 侯明峰 梁凤岩 张中慧 韩宗辉 宋爽 王乐 王志国 王磊 范跃丹 闫龙彪 赵欢 张岩 时延晨 郭浩 李新磊 王崇儒 李兴伟 齐芬 崔胜男 张震 李秀华 马文奇 史海涛 臧梦雯 代增辉 郑绍清 刘群鸽 杨旭 李国庭 闫辉 李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