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36XX/2020-56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民政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6-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 | 《关于发布济宁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9 信息来源:济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策背景

2020年5月20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5号)文件发布。文件要求2020年6月底前,市、县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法院、市发改委等11部门制定了《济宁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政策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0〕5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分为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养老服务优惠扶持4类项目,明确了16各具体服务项目,逐条列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标准、责任主体和政策依据。

文件还要求建立清单发布制度,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清单项目。推动清单项目落实。加强对清单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项目落实到位。要加快推进老年人需求评估、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等工作,加强评估结果应用,逐步实现评估结果与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标准、扶持政策挂钩,不断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文件原文:济民字〔2020〕22号  关于发布济宁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