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部门):
为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普通国省道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普通国省道防汛保畅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疫情防控、备汛工作两手抓,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面做好我市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0年汛期我省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可能发生旱涝急转,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着眼于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深入分析疫情对汛期工作的影响,及早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统筹部署。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落细落实各项措施,抓紧补齐防汛体系和能力短板,全面做好全市普通国省道防汛抗旱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全市普通国省道安全度汛,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市中心成立了普通国省道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曹建军
副组长:王书敏、段 闽、陈振卫、陈永凛、程可秀
成 员:机关各科室(部门)、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心养护管理科,养护管理科科长王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防汛工作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防汛工作措施落实,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抢修工程情况,一旦发生公路(桥、涵)水毁,要靠前指挥,果断处治,立即全力组织抢险救灾,避免各类死伤事件的发生;其他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防汛工作,切实保证组织健全、岗位责任制、工作方案、队伍、车辆、物资六落实,确保全市公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公路运营防汛准备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把重点、强责任”的要求,积极借鉴以往防汛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着手制订本辖区本单位防汛工作和检查方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工作。
(一)认真全面进行排查巡查。各单位要在保畅通上下功夫,对各自防汛重点及主要防汛路线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和养护,对影响排水、行洪的路段、桥涵进行清障,保证行洪顺畅。并重点检查防洪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特别是公铁立交和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路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影响公路畅通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在汛前完成整改,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确保公路汛期安全畅通。
(二)做好公路应急抢通准备及演练工作。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科学合理部署。一要抓好抢险应急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抢险队伍,提高救灾能力,提高防汛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和险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抢险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备齐防汛应急物资。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部署抢险车辆、设备及物资,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确保重点,保证抢险力量部署最优化;重视防汛物资储备和管理,及时补充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各种物资按要求备足到位。三要加强开展防汛培训与演练,增强汛期安全宣传。以各类责任人、抢险队伍、应急响应、绕行路线、抢修保通和水毁修复等为主要内容,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并加强灾情上报、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加强重点部位监管。一是对包括病险桥梁在内的重点监控桥梁(包括塌陷区桥梁)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暂时不能进行抢修加固的,设立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重要桥涵派专人值守,实行专人负责,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封闭交通,保障公路运行和桥梁设施安全。二是加大对通往黄河、南四湖以及水库和济宁东部山区的公路桥涵以及临水临崖处路基边坡的巡查力度,加强重点部位管控;三是提前做好下穿式公铁立交桥的排水泵站的检查及维修。
(四)做好汛期日常养护工作。主汛期期间,各单位要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结构物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公路设施安全度汛。各单位要密切与气象、防汛、水利、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气象和极端恶劣天气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微信、短信、信息板、网络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一旦发生公路及桥涵水毁,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通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交通管控,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修保通。对于暂时不能抢通的,要设置规范完善的警示、引导和绕行标志,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及时发布灾毁路段通阻信息,引导社会车辆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和时间,防止发生大面积堵车现象,最大限度保证公路安全畅通。要抓好灾后公路恢复重建工作,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确保灾毁公路早日建成通车。
四、强化在建工程防汛准备
一是科学编制施工方案。各在建公路项目要根据自身实际,认真编制和论证汛期专项施工方案,方案要详细、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晰,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科学合理选择施工驻地、临时驻地和预制厂、拌合站场地,妥善设置驻地和施工场地防排水设施,提前制定工地现场预警预防措施,加强边坡基坑作业、模板支架作业、高空作业、爆破作业、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危险部位监控防护,落实防台风、防雷击、防塌陷、防坠落、防泥石流等措施,遭遇有恶劣天气及时停工撤人,确保施工和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五、强化汛期值班、灾毁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自6月1日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切实落实上级领导的决定及交办的任务。雨期凡因无人值班而延误救灾时机或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中心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市中心实行日常值班制度,值班电话,白天:0537--2936873 、2936919 ,夜间:2936919,传真电话2936600(白天)、2936621(夜间)。
(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单位根据附件1要求的格式填写汛期公路保畅通工作联系人,各公路建设单位根据附件2要求的格式填写济宁市重点项目防汛联系表,填报人员应为实际工作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
(三)强化受损信息报送。凡在汛期发生公路水毁损失的,要及时通过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APP和PC端采集和报送灾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气象、灾毁损失和抢修保通人员、机械设备、资金投入等现场照片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准确填报《山东省公路灾毁损失和修复重建完成情况日报(防汛期间报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市中心养护管理科;凡发生严重水毁灾害的,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市中心领导小组,并提报相应灾毁及抢修相关情况。
(四)重视舆论宣传。各单位在保障防汛、抢通保通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注重照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及时汇总,撰写宣传报道材料,在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强对公路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争取社会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切实提高群众出行满意度。
汛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防汛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纸质和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中心养护管理科。防汛预案及防汛演练等资料于6月10日前报市中心养护管理科。值班电话0537-2936873、2936875。
联系信箱glj_yhglk@ji.shandong.com。
附件:
1.济宁市普通国省道防汛保通保畅联系表
2.济宁市普通国省道重点项目防汛联系表
3.济宁市普通国省道灾毁损失和修复重建完成情况日报(防汛期间报送)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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