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税发〔2020〕19号)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2020年税收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2020年税收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2020年税收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2020年6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
2020年税收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对标提升我市纳税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为指引,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服务,压缩纳税(缴费)次数、时间,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持续优化税后流程。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将按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调整为按季,将按月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纳税期限调整为按季。(责任科室:财产和行为税科;责任人:张鹏;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
继续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报效率,压缩办税时间。(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
1.精简企业开办涉税事项。6月底前,配合省局落实好将新开办企业纳税人依申请办理的事项,精简为登记信息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6个事项。
2.推行企业开办“一表集成”。按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省局在省政府“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将企业开办首次申领发票所需各类申请表合并成一张,由纳税人一次填报、确认。
3.减少企业开办报送资料。凡是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集办税人员实名信息的,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企业办税人员已实名的,不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企业印章、已实名采集认证并承诺后续补齐的,实行“容缺式”办理。贯彻落实省局对以上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4.优化企业开办办理流程。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次提交、一次采集、一次办结。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设置操作指引提示,提供新办引导服务。配合省局落实好对以上业务流程改造。(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责任人:闫永胜;完成时限:按照省局部署)
(四)提速税务注销业务办理
6月底前,将税务注销业务纳入“一网通办”系统,开展注销联办;推行税务注销套餐服务,制定场景式操作指南;推行简易注销、即办注销和承诺注销,建立一般注销逾期办结预警监控机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业务10个工作日内办结,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注销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省局统一部署,规范流程,严格办理时限,贯彻落实好以上工作。(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责任人:闫永胜;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五)推进涉税事项全程网办
6月底前,实现全部纳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集中办理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的涉税许可核准等事项。按省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好以上工作。(责任科室:征收管理科;责任人:闫永胜;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开展网上办税缴费体验季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强对网上办税缴费的宣传辅导,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体验。(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提速出口退税业务办理
6月底前,一类出口企业和列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的企业出口退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4个工作日以内;在企业自愿前提下,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全覆盖。同类型出口企业申报退税实现“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流程统一”。(责任科室:第二税务分局;责任人:孟宪义;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八)拓展线上社保费缴费渠道
9月底前,开通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自助缴费渠道。(责任科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责任人:朱兵;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九)优化不动产交易办税流程
除法定的不动产登记协税种类外,其他税种不得作为不动产转移过户的前置条件。2020年6月底前,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网上联办,提供网上和移动客户端缴纳相关税(费)服务。(责任科室:财产和行为税科;责任人:张鹏;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十)提升“银税互动”成效
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范围由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C级企业。(联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推进守信联合激励
推广应用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利用纳税信用解决融资难题;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纳税信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用共享,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为守信纳税人在投资兴业、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帮助。(联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二)提供便利化数据服务
6月底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放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等数据;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两票制”数据比对,实现药厂和经销商、经销商和医疗机构间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手工比对转为线上比对。(责任科室:税收风险管理局;责任人:汪晓雷;完成时限:根据省局部署)
(十三)优化发票领用开具
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打印、交付、查询等基本公共服务。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验旧,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责任科室:货物和劳务税科;责任人:陈克征;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四)优化涉税专业服务
推行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将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积分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办税场所进行公告,为纳税人选择税务代理人和涉税专业服务事项提供便利;运用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推送,以及责令限期改正或约谈、暂停受理涉税业务等措施,促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减少纳税人选择税务代理的风险。(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加强征纳互动沟通
依托“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进一步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时互动沟通渠道,建立以精准服务为核心的交互服务方式,提高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事项提醒、文书送达、信息推送、税企沟通等多方面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及时收集和反馈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合理诉求。(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推行个性化宣传辅导
根据纳税人行业、规模、性质等信息,有针对性地设计专题课程,增强政策服务个性化、精准性;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根据税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责任科室: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张少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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