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68L/2020-489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统计局 | 组配分类 |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0-03-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统字〔2020〕11号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济宁高新区统计工作处,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局、中心: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已经市统计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统计局
20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三年初见成效”之年,做好今年的统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今年统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推进统计云工程建设,全力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力推进GDP核算改革,全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抓好经济监测中心、国民经济核算中心、统计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四大中心建设,倾心打造和谐统计、诚信统计、智慧统计、高端统计,擦亮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两个国字号品牌,打好团体冠军、争创一流业绩、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打开统计工作新局面。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制定2020年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学习。局机关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每月集中开展1次政治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党组处分党员程序规定,强化制度保障,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抓好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与纪委监委派驻组相互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氛围。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完善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每季度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2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在局内部通报意识形态开展情况。加强网络舆情监督管理,以市局内外网、“数据济宁”等网络平台为重点,加强新媒体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及早发现、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4.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局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持续开展“提升执行力、党员作表率”活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等活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全面提升统计能力
5.强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政治型统计机关。把加强学习摆在重要位置、贯穿工作始终,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着力强化统计业务和大数据应用学习,营造浓厚学习研究氛围,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统计素养,锤炼业务技能,锻造一支能写会算、能说会干、能谋会断的复合型统计干部队伍,为服务全市大局提供人才支撑。
6.强化团队合作意识。建设统计和谐大家庭,打造统计命运共同体,强化团队意识、荣誉意识、争先意识、创新意识,始终保持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拼搏精神,始终保持走在前列的巅峰状态,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珍惜全国统计先进集体和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做新时代的“最美统计人”。
7.着力强化执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和市委、市政府“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要求,倡树“早快细严实”,整治“庸懒散慢浮”,开展“十破”专项整治,突出“十立”标杆效应,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蓝黄红”警示提醒,“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高效完成全年重点统计工作任务。
三、持续做好各项普查调查
8.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按照国家、省统计局2020年统计方法制度要求,认真做好GDP、名录库、农业、工业、投资、商务、服务业、社会等各专业2019年年报和2020年定报,加大数据审核评估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9.全力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以市政府文件印发通知,成立全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国家调查制度和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市级试点、小区图绘制、调查员选聘、调查物资准备、业务培训和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精心组织以城乡区域划分、调查摸底、入户登记、复查和质量抽查等重点工作,摸清全市人口家底,建立全市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和人口大数据平台,提高人口普查的智能化水平。
10.开展“四新”统计调查监测。按照省统计局《“四新”经济统计试点工作建议方案》和《山东“四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四经普成果,通过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全市“四新”企业甄别,进一步健全“四新”经济名录库,搭建“四新”监测模块,掌握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新进展。
11.做好“四上”企业审批纳统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库纳统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和2020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畅通“四上”审批绿色通道,积极为申报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做到应纳尽纳。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准四上”企业库,强化监测调度,搞好分类指导,为“四上”企业储备资源,增强发展后劲。
12.全面做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四经普统一核算部署要求,做好利用四经普数据修订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工作,使得修订后的地区生产总值客观反映各县区经济增长情况,保持历史数据可比。严格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和宣传舆论引导,防止误解误读、恶意炒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精心做好市级第四次经济普查公报编辑发布、县级公报审核确认、年鉴编辑印发、课题及资料开发、名录信息更新、总结表彰、文件整理归档等工作。
13.做好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依托文化产业名录库,深入开展2020年文化产业年报工作,积极做好文化产业三上单位核查认定工作,为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打好基础。发挥文化产业数据监测平台作用,强化对各季度数据提前把控分析预警力度,及时发现文化产业企业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14.升级提升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利用搬迁契机,规划建设新办公场所,提升软硬件档次和水平。高质量完成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新时代文明实践重点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市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社会评价、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等重点调查任务。
15.加快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按照全国、全省GDP统一核算安排和部署,市政府建立GDP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专门办公室,开发建设GDP统一核算信息平台,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核算方法,补齐基础数据缺口,实现各县市区GDP汇总数据与全市数据在总量、速度、行业结构上的基本衔接。按照新的方法制度和指标体系提前开展模拟测算,指导有关部门和统计机构,提高基础数据质量。高度重视一季度数据核算,做足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准确客观反映发展实际。认真做好文化、体育、非公有经济、四新经济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四、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6.强化统计分析调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加强数据分析和研判预警,灵敏反映趋势性、苗头性问题,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撑。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重点企业旬报制度,密切监测疫情对当前经济的影响,准确反映企业复工率、产能利用率、要素保障等生产经营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参考依据。加强调研分析,积极对接“四新”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小康进程监测等重点领域,梳理确定重点调研题目,深入基层摸实数、报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形成一批高质量统计分析调研报告,努力将工作建议变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措施。
17.完善统计服务机制。完善约稿报送机制,对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约稿,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科室任务,确保高质量按时上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密切与各类媒体沟通联系,按月向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完善统计分析评比办法,按年度对全局及各县市区优秀统计分析进行评选,并开展全局“十佳”统计信息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18.精益求精提高产品质量。扎实做好《经济社会监测月报》、《2019年济宁统计年鉴》、《2019济宁领导干部手册》、《2019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刊物编辑工作,严格专报、分析等统计分析产品的采编管理和印制发布。筹备办好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扩容更新“数据济宁”微信公众号、宏观经济信息库PC端及移动端、微观信息库数据信息,发布解读主要统计数据,进一步提升统计公信力和权威性。
19.做好十大产业统计监测发布。按照《济宁市十大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统计制度,全面摸清全市十大产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0.做好新旧动能转换监测分析。按照《济宁市统计局服务引领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任务分解方案》,完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计算方法,强化对新旧动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跟踪监测,加强分析解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新旧动能转换动态情况,为加快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提供统计支持。
五、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21.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行动计划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召开统计基层基础现场会,表彰先进、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提升。
22.推进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继续强化对基层的扶持,纵深推进全市基层人才培育工程,着力突破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障碍和制约,开展统计系列初中级职称考试和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切实强化和提升基层统计力量。
23.举办基层统计人员专题培训班。按照三年将乡镇基础统计人员培训一遍的工作目标,结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开展第二批次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基层源头数据质量。
六、持续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24.提升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不断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提高部门统计调查制度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
25.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机制。按照实施GDP统一核算改革要求,基础数据更多来源于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管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在调查单位审核、数据质量审核比对、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解读和舆论宣传等方面建立快速有效的联动机制,推动资源流动互补、信息互联共享。
七、持续加大统计法制建设
26.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0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继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七五普法”收官检查,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大活动、重要时点,面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抓好统计法治宣传。
27.推进落实统计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市县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一般案件转交县(市、区)立案查处,性质严重的由市依法立案查处。除对统计违法线索核实、统计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外,一切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
28.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落实省、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推动充实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名录库管理制度,定时完成名录库更新管理。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培训,举办全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局专家授课,学习统计执法程序,为开展统计执法打造坚实基础。
29.做好国家统计督察迎查准备。对标国家统计督察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构建完善依法统计配套制度办法,加强统计督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把《意见》《办法》《规定》纳入本单位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实行挂图作战,逐条整改销号,确保取得实效。
八、强力推进统计云工程建设
30.推进宏观经济资源库建设。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力争宏观库PC端尽快上线,继续完善宏观济宁APP功能模块,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大数据中心完善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体系,实现部门数据高效共享,满足宏观数据面向社会公众、企业、政府部门和领导决策等多层次的需要,上半年竣工验收。
31.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在普查过程中,做好智能终端的配备和网络环境保障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比对、验收、汇总等数据处理阶段的硬件设备保障工作;做好数据处理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工作和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建设。建设人口普查数据评估与分析系统,启动人口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全市人口普查数据评估、分析和挖掘工作。
32.推进智慧统计基层延伸建设。制定智慧统计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架构和统一标准,将宏观经济信息库、微观经济信息库、统计云及相应监测平台集成为济宁智慧统计体系,明确市县乡村企各级建设重点,分阶段推进、分级建设,实现统计业务五级互联互通,赋能统计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开发疫情经济监测平台,开展旬报调查,快捷掌握全市“四上”企业开工情况和经营情况。
33.推进综合统计智能业务系统建设。实现经济监测月报、宏观经济全景月报智能化自动生成,综合数据交换共享,统计分析交流共享,专业考核等功能。
九、持续加大统计机关建设
34.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从严从实全面强化干部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和良性发展。严格执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全面提升干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操作性。加强纪律约束,定期检查通报,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提醒预警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六组开展廉政谈话,健全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工作领域人员廉政档案,全面清理干部档案特别是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监管力度,做到监督到位,有的放矢。
35.强化统计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培养优化干部队伍,保持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努力建设与统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人才梯队。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切实优化干部的年龄结构。积极谋划培育和引进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强化日常监管,多渠道、多层次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识别干部。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两批次统计干部轮流培训,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统计素养,锤炼业务技能。开展“担当作为统计人”评选活动,形成激励干事创业、支持担当作为、谋求创新突破鲜明导向,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有思想有激情有能力有作为的“将士”“帅才”,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工作独当一面、实干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放手使用、破格提拔晋升。
36.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部署精神,成立市统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济宁市统计局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全局疫情防控工作。选派人员到市疫情处置指挥部、市疫情防控督导组和市直机关社区疫情防控先锋队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网格社区督导和疫情防控值班、带班,加强机关办公区疫情防控,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扩散。
37.做好全市文明创建工作。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带动作用,落实《济宁市统计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清单。按照市创城办工作要求,完成好全国文明城市经济指标测评工作,认真履行网格牵头单位及“路长制”职责,持续做好观音阁镇前营社区党建联系工作和路段值班值勤工作。加强以机关党建带动文明创建,着力提升市统计局机关文明程度和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帮扶济困和各类统计文化活动,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38.做好市局2020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复审工作。成立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专班,研究制定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审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好宣传策划、档案资料报送、实地考察等各项准备工作,打赢全国文明单位复审验收攻坚战。
39.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程序,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今日活动”和月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机制,实现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精细化管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周末、节假日和特殊时期值班值守,更新网络安全保护设备,做好安全维稳工作。严格公文和会议审批制度,进一步压缩文件、精简会议,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
4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更新完善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政务信息,构筑统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快捷通道,规范公开流程,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
41.开展好驻村联户工作。积极与观音阁前营社区沟通联系,建好三张清单,做好联建工作。组织市局领导干部、各党支部书记赴联建村开展好党建工作,按时开展专题党课、走访慰问、调查研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