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02 17:29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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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共文化服务

设施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高新区文体旅游广电处、太白湖新区文化和旅游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5〕25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纪念馆、美术馆等(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工作,加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进程,现就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大力扶持行业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并逐步纳入免费开放范围。倡导文化系统外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按需定产,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推开,逐步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的要求,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改善文化民生、丰富城乡基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2.坚持公益,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是国家的重要惠民举措,是政府的重要民生项目。免费提供的是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应由政府予以保障落实。同时,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科学设计,注重实效。紧紧结合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基本职能,研究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规章制度健全,职责任务清晰,服务内容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免费开放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4.扩大宣传,树立形象。免费开放的根本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方便地参与文化活动,保护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的功能和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树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艺术)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总体目标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1/3。县级免费提供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四、推进免费开放的具体举措

(一)健全服务项目

要尊重和贴近服务对象的文化需求,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基础上,逐步增设多样化服务。要开放更多的窗口,策划更多的项目,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培育服务品牌、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二)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博物馆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如公共图书馆深度参考咨询服务(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者进行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赔偿性收费和文化(艺术)馆、文化站的高端艺术培训服务等,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文化站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公益性服务,要与市场价格有所区分,降低收费标准,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

(三)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

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等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免费开放内容,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

(四)制定应急预案

要切实做好免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五)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场馆的文化宣传功能作用。

五、强化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

免费开放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创新,保证这一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免费开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免费开放工作方案,做好场馆免费开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的科学研究,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以免费开放为契机,研究建立美术馆、公共图书馆和文化(艺术)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要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三)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组织结构,改进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在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讲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增强发展活力。

(四)加强管理,拓展服务领域。

要根据群众的需求,结合公共文化事业特点和本地本单位实际,整合业务流程,合理调配资源,改善服务效能。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方式和手段,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努力强化文化的感染力和辐射力,最大限度地缓解因免费开放带来的供需矛盾。要科学界定文化基本服务和非基本服务的界限,不得将基本服务职能以非基本服务的名义收取费用。

(五)加强监管,建立评估体系。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免费开放工作,并对各单位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对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免费开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文化、科普行政和管理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快完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艺术)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业务规范化建设,开展评估定级,加强分类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宣传,扩大免费开放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群众了解这些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功能作用,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文化发展繁荣成果。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