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6 09:51 信息来源: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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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更好地维护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的正常办公秩序,保障集中办公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济宁市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适用本方案,市级党政机关分散办公区和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市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具体指导下,坚持把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坚持早防范、早发现。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集中办公区相关防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集中办公区通风、消杀、来客登记、体温检测等必要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坚持全员参与、协调配合。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切实做好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机关工作人员应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注重个人防控,加强自我保护,及时报告集中办公区各种异常情况。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通风换气和公共区域消杀。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通风换气,每天开窗换气两次以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增加新风量,要定期清洗空调。对集中办公区楼外公共区域要定期喷洒消杀;楼内大厅、走廊、开水间要定期消杀,电梯间、楼道间、卫生间、拖布池要经常性消杀,对电梯间按键、楼梯扶手、开水炉按键(开关)、卫生间水龙头、照明、空调开关、办公室门把手等重点部位要擦拭消杀;要及时打扫办公室卫生,重点对办公桌台面、电脑键盘、照明开关等经常接触部位进行定期消杀;公车平台管理的公车及办公场所严格按规定消杀;对垃圾桶要进行重点消杀,对集中办公区产生的垃圾进行初步无害化处理后转交环卫部门;及时对中央空调滤网进行清洗消杀,提高空气质量;对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使用后要严格按程序消杀,杜绝细菌病毒重复传播污染。

(二)全面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在各集中办公区大门口和办公楼大厅内设置体温检测点,引导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配合进行体温检测。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行政审批事项,能在网上办理的网上办理,能一次办结的一次办结,尽量减少来访次数,确需进入办公区的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在警卫室预约登记,经受访人员同意并检测体温无异常后,方可佩戴口罩进入;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要依法做好隔离提示、留观并第一时间向市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三)切实保障食堂就餐安全。集中办公区食堂要定期全面消杀,验货区、贮存区、加工区、售餐区和就餐区实行餐前消杀,对就餐使用餐具采用蒸笼等手段实行高温消杀;机关食堂不得采购野味和来自疫区的食材,及时销毁库存疫区物品,所有供货商需提供食材安全检测报告,确保食材安全新鲜,供货时需佩戴口罩进出;加强食品加工流程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生熟、成品与半成品隔离规定,食品加热要彻底,减少或取消冷凉食品供应,认真执行菜品留样制度;鼓励错时就餐,提倡打包回单位或宿舍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和拥堵。

(四)严格落实精简会议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精简会议和关于大型活动管控的有关要求,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要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切实压缩会议规模,科学确定参会人员,提倡利用新型办公软件召开小型会议,运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技术召开中型会议,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可能引发疫情扩散;按照“一会一消杀”的原则,会前对会议室石材地面进行消杀,对地毯进行吸尘处理,对桌面、座椅扶手、暖水瓶、遥控器、话筒等进行消毒擦拭,对茶杯、湿巾等放入消杀柜高温消杀;会议室每次开完会后,随时进行消毒,勤开门窗,加强会议室日常通风。

(五)多渠道加强防控宣传。利用集中办公区大厅LED屏,电梯口、走廊液晶屏,播发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视频和宣传手册,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办公区人员自我防护能力。及时转播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全市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帮助机关人员科学认识疫情,消除恐慌心理。利用明白纸、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发布集中办公区防控措施和工作动态,回应关切,增强信心。

(六)开展手卫生教育,倡导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洗手间配备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操,做到劳逸结合,尽量不加班。建立职工病假记录制度,有职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劝其不要带病上班,并尽早到医院就诊治疗。

四、服务保障

集中办公区服务外包公司应当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防控能力。

(一)建立从业人员调查档案。各服务外包公司应于2020年1月30日前认真填报《从业人员调查表》,建立所有从业人员调查档案备查。建立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组织专人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有关症状询问,并认真填写《每日自测报告》,从业人员如有异常,按照市疾控部门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于出现体温高、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隔离观察,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开展防疫培训。按照防疫标准,服务公司要开展文明礼仪、沟通技巧、体温检测设备操作等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消杀的流程、方法和频次,掌握好配置消杀水的比例。规范干净的抹布和拖布消杀浸泡、脏抹布和脏拖布分开预处理标准。掌握消杀浸泡过的抹布对门把手、开关、桌椅等进行有效擦拭的方法和浸泡过的拖布对地面进行S型拖扫技能。同时,服务公司建立防疫值班消杀台帐等制度。

(三)规范从业行为。从业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控,严禁从业人员接触活禽、野禽等,禁止进入集会、宴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工作期间应正确佩戴医用口罩,食堂售餐员、公车驾驶员还应配戴手套。不得随地吐痰,打喷嚏应用纸巾遮掩。珍惜防疫物资,科学使用,合理使用,避免过度浪费。用过的口罩、手套等按要求投放处理。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集中办公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主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副主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等为成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业务指导;市应急局负责相关物资调拨或协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公共区域和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集中办公区各单位对本办公区和人员要制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具体防控方案,加强对单位人员的体温检测和有关症状的询问,认真开展防控工作,及时向市防疫部门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报情况。


                                                       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