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431684E/2020-5135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气象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0-09-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气象局关于印发《济宁市气象局2020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信息来源:济宁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气办发〔2020〕1号


 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济宁市气象局2020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

 

 

                                   济宁市气象局

          2020年1月6日

 

 

济宁市气象局

2020年春运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春运将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山东省气象局和济宁市政府春运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春运总体形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春运涉及千家万户,是开年的重要民生工作,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为目标,全力做好全市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经综合预测,春运期间全省旅客发送量预计4538万人次,同比略升。其中道路发送旅客1998万人次,较去年下降6%;铁路发送旅客1715万人次,增长7.5%;民航旅客吞吐量720万人次,增长7.38%;水路发送量105万人次,增长1.6%。节前客运量从1月10日开始逐日上升,高峰将出现在1月11日-15日(腊月十七至二十一)。节后2次小高峰预计出现在1月30日(正月初六)和2月9日(正月十六),其它时段较为平稳。据省气候中心预测,春运期间气温略偏高,降水较常年偏多,预计主要冷空气活动或雨(雪)天气过程出现在1月11~12日、25~27日、2月13~14日。

二、全力以赴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

春运期间,全市各级气象部门要全力做好突发性、灾害性、转折性天气的精细化预报,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强化区域联防,重点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暴雪、大风、大雾等春运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突出做好公路、铁路、民航、电力、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重要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气象预警服务。

要深化部门协作与联动,提高服务成效,加强与发改委、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电力、通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春运动态,跟进服务需求,加强灾害性天气对煤电油气水等物资调度和供应、对交通和人体健康等方面影响情况和有关灾情的收集上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进一步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发布机制,优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功能,确保气象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送到各单位应急责任人,保障春运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要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加贴心、舒心、暖心的气象信息服务。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春运气象服务工作任务

市局成立春运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董  倩  

成  员:王晓默  肖  磊  李永果  李  剑  郭卫华 

 李  燕  李  莉  孟宪栋 

职  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春运气象服务和应急服务、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组织落实本部门春运保障工作任务。

四、明确责任,全力做好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一)市气象台。1月10日至2月18日,每周日下午16:30前发布《春运气象服务专报》,内容包括一周天气评述和具体天气预报,如遇大雾、雨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恶劣天气,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和建议措施。《春运气象服务专报》一般通过邮箱和传真向局领导、县(市、区)局、科技服务中心、春运办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等单位进行服务。

当遇有对交通运输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时,随时增加对应急办、公安、交通、安监、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气象信息服务,制作重要天气过程服务专报。专报要及时放到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平台,并电话通知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相关的服务,对于明显天气过程应通过短信平台进行决策短信发布。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气象信息。

若遇有灾害性天气达到发布各类预警时,市气象台应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通过灾害性监测预警平台、国家突发公共预警信息系统、电话、电邮、传真等方式向局领导、县(市、区)局、科技服务中心、春运办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新闻媒体等单位及时发布,达到橙色以上预警级别时,应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各决策单位。

(二)市科技服务中心。在春运期间,充分利用信息直通、网络、手机短信、12121声讯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人民群众的出行等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1.声讯服务。第一时间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方便百姓出行,确保安全。根据天气对春运可能产生的影响,通过手机短信及时发布有关应对措施和建议。在12121声讯电话中增设春运气象服务信箱,每天早8点与晚18点各更新一次内容。

2.专业服务。通过网站、信息直通等方式,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当天部分区域的实况、未来三天济宁市天气预报(含湖面大风的预报)等,重点加强对大风、雨雪冰冻及大雾等高影响天气的预报。

(三)市局办公室。组织做好全市春运气象信息发布和气象服务宣传工作。在新华网、中国气象局、省气象局内外网等网站和中国气象报、大众日报等主流报刊大力宣传我市气象部门春运气象服务各项工作,提高春运气象服务的影响力。

(四)市局业务科技科。当遇有突发灾害性天气或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组织做好应急气象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向山东省气象局减灾处和地方政府报送总结。

(五)其他内设机构、直属业务单位。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产品和技术支持,确保春运气象服务优质高效。

(六)县(市、区)气象局。各单位要加强对春运气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春运气象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应急值守,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和预警联防,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春运期间天气实况、预警信息、服务对策、气象灾情和突发事件应对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服务信息,为专业服务用户制作春运专报,服务对象重点侧重曲阜高铁站、兖州铁路局等,做好新闻宣传,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权威气象信息。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按时报送总结。

五、信息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

1月9日,报送春运气象服务实施方案;

1月10至2月18日期间,遇有重大天气过程或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月20日,报送春运气象服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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