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企业|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
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9 月 8 日
山东省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省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高效服务便民利企为目标,以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基础,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网上办理各类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体系、分级服务”原则,2020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省市两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环境,逐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涉企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市场主体在线上线下办事过程中,逐步由电子营业执照替代纸质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证明以及身份认证,方便市场主体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三、重点任务
按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模式(附件1)和工作要求,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在本地区本部门的推广应用。
(一)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工作,将本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情况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备案,负责相关业务系统接入前置系统技术支持工作。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办理流程,明确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需求、应用环节和场景,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完成时限:长期)
(二)分级部署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前置系统。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省级应用前置系统的部署及各市应用前置系统部署的指导;省大数据局按照应用接入模式,提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前置系统的政务云服务资源。各市根据本市应用接入情况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技术规范配置应用前置系统,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三)加快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优化。按照系统的归属和对接技术标准,加快对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优化改造,完成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证照信息共享应用,避免市场主体重复注册认证及上传提交营业执照影像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鼓励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各市、省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填写《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信息表》(附件2)并于9月20日前交由省市场监管局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各市、省有关部门至少在1个业务办理系统完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并上线运行。(完成时限:2020年10月15日前)
(四)全面对接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各市、省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本市、本领域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推动各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前置系统的应用对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涉企业务系统的全面应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并细化责任分工,按照统一要求制定本市、本领域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工作,确保按时限完成工作目标。省政府办公厅对工作进展情况将适时组织调度和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省电子营业执照工作推进的,将予以通报。
(二)落实建设保障。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前置系统部署和现有业务办理系统改造上,各级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在系统建设项目立项及经费保障上予以支持,加快推进完成系统改造,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
(三)做好安全保障。各市、省各有关部门加强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网络、应用接入的安全防护及应急管理,确保合法合规、安全可信、稳定可靠,为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提供保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市、省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和易用性,提高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的认知度和使用率,营造良好氛围,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在各项涉企政务服务、执法检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联系人:高青松(省市场监管局) 0531-88527323
赵一新(省大数据局) 0531-86196769
附件:1.全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模式
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信息表
附件1
全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模式
全省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进实施工作,按照省市两级分级部署,按需申请接入应用的模式进行(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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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应用接入。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在省政务云上统一部署省级政务服务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简称省级前置系统),并通过互联网接入省市场监管局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省有关单位根据需要,通过政务外网接入省级前置系统。
(二)市级应用接入。市级在市级政务云上部署服务于本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前置系统(简称市级前置系统),并通过互联网接入省市场监管局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系统。根据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政务外网接入市级前置系统。
附件2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信息表
我单位作为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的应用接入单位,已认真阅读、理解并接受《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规范》所载内容,同时按照《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接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我单位具体接入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 | |||||
机构性质 | □政府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企业 □其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人姓名 | 部门及职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系统名称、域名(IP)及端口 | |||||
应用系统所属领域、行业、业务种类简介 | |||||
应用需求 | □电子营业执照出示验证 □用户登录 □电子签名 □其他 | ||||
验证范围 | □本省范围电子营业执照 □全国范围电子营业执照 | ||||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方式 | □PC端应用 □业务APP □微信小程序 □支付宝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支付宝生活号 | ||||
年验证量 | 万次/年 | ||||
验证峰值 | 次/每秒 | ||||
授权事项目录树 | 请按(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行业)-(事项)顺序,填写授权事项目录树。如:(电子政务)-(市场监管)-(动产抵押)。 ( )( )( ) | ||||
本单位申请接入省级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平台(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平台),并承诺遵守《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此表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 请 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受理信息 | 省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意见:
受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技术服务单位信息 | 技术服务单位:
技术服务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总局业务指导部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总局系统运维部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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