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2397/2021-0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副县级)
成文日期 2021-01-2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2020年度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20 信息来源: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69 字体:[ ]

一、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法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住所:济宁市金宇路19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研究,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推进行业规范发展;承担国家重点物资调配、紧急客货运输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涉外运输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安全生产监管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市客运及网约车等新业态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人代表:张新义

经济来源:财政拨款

开办资金:1169万元

举办单位: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证书号:事证第123708004939524045



二、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19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为道路运输提供服务保障。

第七条  本单位主要职责:

(一)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研究,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二)承担国家重点物资调配、紧急客货运输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涉外运输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安全生产监管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与道路运输相关的维修驾培、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人员培训和运输服务活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城市客运及网约车等新业态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七)承担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

(八)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

(九)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

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  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  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济宁市交通运输局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六)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   根据 济编办[2019]47号《关于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单位设置综合科(党建科)等10个内部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党建科)、规划服务科、安全应急科、客运服务科、货运服务科、城市公交服务科、出租车服务科、机动车维修服务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科、驾培服务科。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  本单位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四条  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单位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七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八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九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

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二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三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15日中共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总支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中共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法人年度检验检查信息

“十三五”期间,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造人民满意行业为目标,紧紧围绕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市场环境,深入推进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个性化的出行需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了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安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转型抓发展,围绕治理抓改革,围绕安全抓管理,围绕便民抓服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2017年,被交通运输部授予“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授予“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连续9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十三五”期间,我们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开通助学公交线路,做好公交示范线路创建工作,升级改造建设公交枢纽站,公交服务模式呈现多样化,线路布局更加科学,目前,我市清洁能源和纯电动车占比达到98.08%,主城区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5标台,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市局“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农村公交站点建设,全面完成我市55个建制村通公交任务,全市具备条件的6228个建制村公交覆盖率达100%;2020年,根据济宁市主城区交通疏堵保畅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济宁公交公司优化调整4条公交线路,开通4条助学公交线路,做好4条公交示范线路创建工作,升级改造建设3处公交枢纽站,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400辆(主城区200辆);对 509个贫困村通公交和426个贫困村站点建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通返不通”、“建而不用”、“站点损坏”等情况立即整改,顺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贫困村通公交任务,全市形成了城区、城际、城乡、镇村四级公交网络,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便捷、绿色环保、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全力做好应急物资和旅客运输工作。2020年,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联防联控应急物资和旅客运输调度办公室,集中办公,连续奋战多个昼夜,攻坚克难,全力做好疫情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人员等各类物资和人员运输保障工作,特别是在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中,组织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连夜赶赴天津宁河区河北浩石集成房屋有限公司为建设公共应急服务中心运送建设材料,为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的开工建设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确保了该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竣工,受到领导高度赞扬。疫情期间,共调度货运车辆94辆,“点对点”定制化客运车辆2232辆,运送应急物资吨位1023吨,运送口罩61万只,防护服1350件,运送复工复产人员6.5654万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应急物资和旅客运输工作。

(三)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创新发展能力。“十三五”期间,我们积极推进传统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新业态,引导交运集团与滴滴出行合作,发展城际拼车业务,我市共有230辆定制客运车辆接入平台,方便了乘客安全便捷出行,走在了全国前列;加快货运转型升级,积极淘汰老旧车辆,2018年,全面淘汰了国Ⅱ重型柴油车,自开展管控工作以来,共注销国Ⅲ车辆11030辆,走在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先后确定9家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在济宁-济南,济宁-临沂等多条线路上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积极开展全市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工作,2018年,我市10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全部达到了“五统一”标准,并顺利通过了第三方的评级评价,我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学习;推动驾培行业计时系统对接启用,全市63家驾校安装了符合《两项规范》的计时平台和计时终端,完成与省驾培监管平台对接,推进了驾培市场的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上传工作,全市368家二级以上维修企业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并实时上传;继续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实现了互联互通在线获取车辆检测报告信息和异地检测结论互认,减轻了货运经营者负担。2020年,受疫情影响,春节过后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继续教育业务暂停,造成大量学员积压,培训、考试工作启动后,我们抽调人员,集中人力、物力,增加考试频次,同时采取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办法,缓解培训考试压力,确保了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平稳过渡。

(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5年来,我们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积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攻坚年”等活动,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在用重点营运车辆3G视频安装工作,全市1289辆“两客一危”车辆已全部安装3G视频,安装率100%;利用市、县两级监管平台,加强了“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2020年,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疫情期间高速免费造成高速公路大货车增加,事故多发易发的现状,对省、市两级监管平台抽查发现的“两客一危”车辆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对县(市、区)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形成闭环,定期通报,共分析研判、整改违章车辆265辆;配合做好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针对我市出租汽车承包驾驶员和个体车主受疫情影响经营收入锐减出租行业不稳定的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减免相关费用,疫情期间共减免服务费、承包费361.38万元,防范和化解了全市出租行业不稳定因素,确保了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和行业稳定;5年来,我们全力做好全国两会、青岛峰会、“纪念海军建军70周年”阅兵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维稳工作,确保了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和行业稳定。2018年,济宁市运管处被济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先进集体”。

(五)认真抓好党建工作。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完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 “提升执行力 青年争先锋”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弘扬爱国主题”道德讲堂等活动,同时,开展好书记上党课、微党课轮讲和“防疫有我 爱卫同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观看《灯塔大课堂》,引导督促全体党员学习灯塔党建平台和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资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和培养,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提升党员政治素质;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全体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签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廉政勤政承诺书》,进一步推进了惩防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单位未出现一例违法违纪案例,营造了风清气正、遵纪守法的政治生态。

(六)持续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近年来,我们把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创城方案,严格落实创城网格包保制度和“路长制”,制定值班表,按照值班制度对包保网格和路长路段开展巡查督导和文明劝导活动,中心全体人员坚持“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理念,认真履行包保工作任务;组织志愿服务队联系包保网格前营社区开展了主题为“服务社区、文明有我”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出行劝导工作,营造了共驻共建的浓厚氛围;开展“文明交通出行”专项行动,制作了活动配档表,细化活动内容,层层召开会议,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企业每月定期开展出租车驾驶员以职业道德、文明创建、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了驾驶人员爱岗敬业的意识,文明诚信的理念,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连续三年开展文明出租车、文明公交线路评选活动,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2018年,组队参加全省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济宁市运管处荣获优秀组织奖,两名参赛选手获得二等奖;连续多年开展“绿丝带”爱心送考活动,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和一致好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行业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二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我们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直面问题和不足,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服务水平,准确把握新时期道路运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坚定道路运输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推动各项道路运输服务工作提质增效,为“十四五”平稳开局,为加快我市道路运输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2)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中能够认真履行业务职能。(3)没有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没有违法行为被立案审查,没有涉及法律诉讼。(4)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5)没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6)无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7)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已经在交通运输网站公开(http://jnjt.jnjt.gov.cn/)。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核定编制:50人

实有编制数:44人

实有人员名单:张新义、李洪平、张学强、刘建、赵伟、 黄长峰、熊伟、国晶、郑茂全、王玉敏、邢杜浩、张凌、李晓旭、刘全荣、宁卫华、马存江、陈晓红、姜涛、高仲慧、胡斌、高力、韩超、李政、刘超、张超帅、张鹏、曹洋、徐剑、郑鸿鹏、  马文宇、胡爱国、孟庆玉、相伟、马中成、赵杰、徐传敏、李帅、胡新、孙健、赵恩泽、刘晓宇、程聪、张旭、范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