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516/2021-047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防办发〔2021〕28号 关于申报复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关于申报复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报告
市文明委:
2020年,我办通过一系列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单位。目前,办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职工素质明显提升,办公设施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整洁优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为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提升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复查评选2021年度省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的通知》(济文明委〔2021〕5号),对照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要求,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复查“省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同意济宁市人防综合执法支队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并复查“市级文明单位”、济宁市人防指挥保障中心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建议注销济宁市人防平战结合经营管理站“市级文明单位”。
当否,请批准。
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济防办发〔2021〕28号——关于申报复查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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