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合同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宁高新区、经开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北湖度假区教育分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合同书》示范文本(含《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济宁市教育局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021年8月17日 |
配建移交方: 开发有限公司
物权接收方: 教育局
监 交 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和《济宁市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济政发〔2018〕1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 地块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事项约定如下,兹共同遵守。
一、有关建设主体和产权约定:投资方和建设主体为开发有限公司,建成后产权归国有,权利人为 。由行政审批部门根据需要按照经审批的规划方案中用地范围批准分割,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二、配套幼儿园规模及使用:依据 (规划条件文号),配套幼儿园设计为 班,用地面积不小于 ㎡,建筑面积不低于 ㎡。
三、建设标准:
配建幼儿园不低于《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中的Ⅱ类标准建设。具体交付标准符合附件《 地块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要求。
配套幼儿园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等国家、省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可选用和参照《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GJBT-1511、图集号19J823),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消防、防雷、抗震、环保、节能、隔声、疏散、卫生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推广应用技术工艺先进、有利于保护环境、减少建筑能耗、提高教育设施品质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为便于管理,配建幼儿园应有独立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计量设备,应有独立于居住区的单独出入口。
配建移交方在提交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同步提交配套幼儿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接收方意见。配套幼儿园设计方案经接收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规划许可。
四、时限要求:配套幼儿园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在首期建设,并同步验收。
五、移交方式: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方在居住区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配建幼儿园所有权无偿移交接收方,并配合办理不动产证,变更到接收方名下,同时做好幼儿园有关资产、资料、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手续、竣工图纸等所有档案材料)的无偿移交工作,并提供移交清单,由接收方签署接收意见。如幼儿园相关的用地、征地、报建、验收资料等包括在小区的整体申报、批复等资料中的,则移交方需向接收方移交经移交方盖章证实的复印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按规划及建设条件,提供配套的幼儿园建设完成并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等证明材料,有关部门方可办理综合验收备案。
六、其他:
1.配套幼儿园属国有教育资产,由接收方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移交方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保修书约定,对移交给接收方的幼儿园负责保修。
3.本协议有不完善之处,由移交方、接收方、监交方三方通过协商补充完善。
4.小区物业不得收取配套幼儿园物业费、停车费等。
本协议一式6份,移交方、接收方、监交方三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移交方、接收方、监交方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件:1. 地块配套幼儿园移交清单
2. 地块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
移交方: 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接收方: 教育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监交方: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
地块配套幼儿园移交清单
(一)实物 | |||||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
位置及占地 | 位于 地块 部,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园舍情况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教学综合楼 平方米, 层, 结构;食堂 平方米, 层, 结构;传达室 平方米, 层, 结构;其他(请注明) 平方米, 层, 结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描述) | ||||
附属设施 | 院墙 米,大门 个,雕塑 个,车位 个,其他(请注明 ) | ||||
简装 | 符合“ ”地块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的设施及装饰 | ||||
(二)档案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数量(份) | 复印件数量(份) | 备注 | |
1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
2 | 施工许可证 |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附件)、规划竣工验收核实合格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 ||||
4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 | ||||
5 | 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实测) | ||||
6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7 | 竣工图(建筑、结构、消防、水电暖、景观绿化、总平面图) | ||||
8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 ||||
9 |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 ||||
10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
11 | 房屋保修书 | ||||
12 | 不动产权证书 | ||||
13 | 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 ||||
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 |||||
开发建设单位(公章): 教育部门(公章): | |||||
移交日期: 接收日期: | |||||
附件2
地块配套幼儿园交付标准
序号 | 工程项目 | 标 准 |
一 | 室外工程 | |
1 | 外墙 | 1.砌块自保温加外墙真石漆或带有可靠锚固的保温装饰一体板 2.外墙面1.3m以下不宜做质地粗糙墙面,外墙的阳角及方柱应做成小圆角,距地面1.5m以下应做防撞处理 3.外墙排水管道整齐,美观 4.室外挂机平台统一规划并有组织排冷凝水 |
2 | 围墙 | 1.镂空栏杆,立杆间距≤90mm,防攀爬;高度≥2.2m;材质、工艺、色彩与建筑匹配 2.围墙四周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 |
3 | 入园大门 | 分大、小门;门侧旁设门卫室 1.造型铸铁大门(或电动伸缩门),门宽不小于4米,对开;立杆间距≤90mm. 2.单开小门(靠门卫方向),门宽1.2m,做法同大门;门顶带遮阳雨棚 4.大门前方设置电动防撞桩 5.小门处设置刷卡闸机 |
4 | 入教学楼大门 | 双开铝合金包边肯德基门(门斗),不小于12mm厚钢化白玻璃,宽2.4m,并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
5 | 外窗 | 1.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中空钢化玻璃 2.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窗台距地面不大于0.6m;窗台面距离楼地面高度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从可踏面起算,不应低于0.9m 3.外窗均应设窗纱 |
6 | 室外道路 | 1.主干道、辅助小道采用彩色环保沥青路面、辅助小道也可用阻燃人造草皮、防腐木等 2.林间小径采用洗米石、防腐木、汀步、透水砖等铺装 3.路沿石棱应为半圆或设置橡胶保护垫,也可结合海绵校园,不设置突出的路沿石 |
7 | 室外绿化 | 1.绿地率应不低于30%,生均绿化面积不低于2㎡ 2.绿化需落叶和常绿结合,三季有花、四季有景,户外需种植3-6棵大树 3.绿化场地靠外围,中间是活动场地(绿地内不应种植有毒、带刺、有飞絮、病虫害多、有刺激性的植物) 4.适当位置设置学生种植角、小动物饲养区等空间 |
8 | 室外活动场地 | 1.室外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4㎡。其中,共用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分班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 2.户外幼儿活动场地,铺8mm厚硅PU或13mm厚环保型混合塑胶 4.沙池、水池:沙池蓄沙深度为0.3—0.5m,戏水池蓄水深度不超过0.3m,沙池、水池宜相邻设置,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宜低于50㎡,边缘应该有安全保障 5.升旗台建造,三根不锈钢旗杆
|
9 | 停车场 |
按照幼儿园教师数的50%配备机动车停车位
|
二 | 室内工程 | 整体交付前应满足甲醛、苯一类、氨、氡等污染物浓度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移交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
1 | 内门 | 1.幼儿活动用房采用双扇外推平开门,钢木复合结构(实木复合),带门套,带观察窗(安全玻璃)、可开启上亮窗,在距地面0.6m处设幼儿专用拉手,1.2m下设置防夹手设施,门净宽不应小于1.2m,门下不应设门槛 2.服务用房采用钢木复合门,带上观察窗(安全玻璃)、上亮窗,财务办公室采用金属防盗门 3.门的色彩、造型应与幼儿园整体风格匹配 |
内窗 | 1.距地1.8m以下窗户均应安装窗台板(端部圆弧处理) 2.窗距地等于或小于1.8m部分,不应设置内悬窗和内平开窗。 3.活动教室与儿童卫生间之间建议设有观察窗。观察窗距地1.3m左右,高度0.5-0.6m左右 4.儿童卫生间需有推拉式高窗,距地1.8m以上 | |
2 | 地面 | 1.大厅、走廊铺防滑瓷砖、彩色胶地板或防水型复合木地板 4.儿童卫生间和有水房间地面材料:可选用300*300mm或600*600mm防滑地砖 |
3 | 厨房 | 1.地面防水处理,面铺防滑地砖 3.地面留300mm*200mm排水沟,排水沟可采用不锈钢成品或三面贴光滑瓷砖,面盖不锈钢篦子板,漏缝≤ 6 mm 4.天花板采用不少于1.0mm厚、600mm*600mm铝扣板吊顶 5.应按环保要求预留油烟管道出口 6.幼儿园建筑为二层以上时,应设提升食梯,食梯呼叫按钮距地应大于1.7m 7.厨房按规范应安装消毒灯。 8.厨房的含油污水,应经二次除油装置处理后再排入户外污水管道 9.所有出入口按照规定设置不锈钢挡鼠板 |
4 | 卫生间 | 1.地面防水处理,铺300mm*300mm防滑地砖 4.墙、地、铝扣板吊顶应通缝 7.幼儿蹲式便器:女厕不少于4个,男厕不少于2个。如直冲式应设感应器,如水箱式应采用陶瓷水箱;隔板采用酚醛树脂高压装饰板或蜂窝金属板隔断(带扶手),尺寸宜为1.1m*0.9m 8盥洗台:陶瓷台下盆,大理石台面,高度0.5-0.55m,宽度0.45m;下做成品储物柜 12.盥洗室内需配置银镜、毛巾架及水杯架、热水器、直饮机(亦可设置在活动室内)、墙面吊装储物柜等 |
5 | 内墙、顶棚、窗台 | 1.室内墙面水性腻子打底、满刷浅色(彩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顶棚及横梁部分刷浅色(彩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3.所有内墙的阳角、方柱及窗台做成小圆角 4.有墙面装饰和天花吊顶的,需满足和配合教学需要满足实用功能 |
6 | 公共部分天棚吊顶 | 1.大厅造型天花二级吊顶,带反光灯槽并安装筒灯 2.走廊局部吊顶 3.其他符合物权接收方需求的装修 |
7 | 走廊、活动室、多功能厅、楼梯间墙裙 | 1.墙裙高1.5m,采用生态塑木墙裙或软质面层墙裙等光滑易清洁材料,亦可根据装修方案采用其他适用的尺寸或材质。 2.儿童活动区域内,出现锐角的柱面和墙角须做圆角处理或防撞处理。地面以上1.5m以下所有的明设管道及缝隙均需做包裹处理 |
8 | 多功能厅体操镜、体操杆 | 1.造型实木收边+9厘板打底+银镜 4.墙面采用消声墙面装饰,如木质吸音板、软包(满足防火要求) |
9 | 楼梯 | 1.彩色防滑地胶板,或整体PVC楼梯止滑板(B1级以上) 2.踏步高度宜为130mm,宽度宜为260mm 3.楼梯井净宽度大于110mm时,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爬措施 4.不锈钢栏杆,SUS304不锈钢材质,采用数控冲孔插装式;或接收方同意的其他简洁明快方式 |
10 | 不锈钢工程 | 幼儿活动用房窗设安全护栏,从可踏面起计算高度不低于900mm,采用防攀爬构造,符合《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470-2019要求 |
11 | 卫生保健室、隔离室 | 卫生保健室、隔离室各自独立,均有洗手台,隔离室有便池和独立向院外开的门 |
12 | 空调安装 | 1.设置非集中空调设备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对空调室外机的位置统一设计。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空调室外机应安装在室外地面或通道地面2.0m以上,且幼儿无法接触的位置 2.设置中央空调或多联机的应有吊顶 |
三 | 水电暖工程 | |
1 | 给水 | 1.安装一个总水表,PPR给水管接至各用水房间,保持畅通 2.厨房下水管应粗于常规下水管,方便排水,避免堵塞 3.每个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单元留设一个直饮机用自来水接口 4.室内给排水管暗装或装修包裹 |
2 | 排水 | UPVC管接至各排水点,雨水、空调水有组织排放 室外沙水池旁预留排水沟(管),便于排换水 |
3 | 排污 | UPVC管接至各排污点,有组织排放 |
4 | 燃气 | 1.接入燃气公司供气系统,安装一个燃气总表(每小时进气量不低于设计规范指标值),引入厨房灶台位置,预留接口 2.厨房内安装煤气报警系统 3.满足燃气部门其他要求 |
5 | 强电 | 1.总电力容量≥设计规范指标值,每层设计一个强电配电箱,设有阻断装置 |
6 | 弱电(智能化) | 1.园区大门、建筑物出入口、楼梯间、走廊、厨房等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控室设在保卫室 2.周界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监控(控制)室设在保卫室 3.建筑物出入口、楼梯间、厨房、配电间等处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 4.园区大门、厨房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5.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控制室的可与保卫室一并设置 6.幼儿活动室内应设置监控,全程记录幼儿在园活动 7.有网络、通信、安保监控等需求的房间,相关线路接口安装到位,每面墙≥1个 |
7 | 开关插座(全部暗装) | 1.安全开关插座 |
8 | 电风扇线路 | 活动室、寝室各预留4台壁扇线路(遥控开关) |
9 | 消毒灯线路 | 活动室、寝室各预留6盏消毒灯线路(开关单控,室外安装,设有防误开装置) |
10 | 灯具 | 活动室应采用护眼灯具,活动室、图书室等照度≥300lx,美工室≥500lx,色温3300-5300k,显色指数不小于90,不可替换光源的LED灯具,标称广通维持寿命不应低于25000h,其他指标应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31/T 539-2020)(此标准为上海标准,山东省标出台后以山东省标为准)中对幼儿园照明的要求 |
11 | 供暖 | 暗装,暖气片应为钢质,每组安装独立阀门;推荐使用地暖 |
12 | 空调 | 中央空调、多联机或挂机 |
四 | 消防工程 | 应满足消防相关要求 |
1 | 消防 | 1.校园内安装独立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烟感、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等 3.所有消防顶面管道铺设应尽最大可能保证室内净高高度。线路应横平竖直,保证美观度 4.消防控制室和门卫合并设置 |
注:未明确的建筑设计要求以接收方书面确认的配套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为准,设计方案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版))、《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等国家、省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交付标准应在土地招拍挂时作为附件一并公告。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