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统计局局长孟凡璋解读《加强企业培育力促升规纳统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25 信息来源:济宁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实施意见》的必要性、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征求意见情况

“四上”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其数量和规模直接决定一个地区GDP、“四新”、“十强”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和速度。目前各县市区、各行业、各领域还有较多成长性好、发展前景优的“四下”企业,而这些企业发现甄别困难,精准培育缺乏有效手段,亟需转变工作思路,创新企业培育和纳统模式,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建立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工作机制,推动企业统全统优统实,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为此,市统计局6月底迅速着手起草《加强企业培育力促升规纳统实施意见》,72日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36个市直部门单位、14个县市区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915日,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后,形成了《加强企业培育力促升规纳统实施意见(草案)》,108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1015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加强企业培育力促升规纳统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56号)。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了升规纳统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明确出台《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管行业必须管培育、管纳统”的基本原则及统全统优统实的任务目标。

(二)明确了升规纳统工作措施推动升规纳统“六步工作法”形成制度化,提出构建监管网格、信息发现甄别、及时归类推送、精准培育扶持、动态整改反馈、快速升规纳统六项具体举措。

(三)明确了升规纳统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每月联动共享有关数据,建立了强有力的企业培育和纳统组织保障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各功能区成立升规纳统领导小组,将升规纳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行业企业升规纳统工作;同时明确了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统计等部门、单位的具体职责,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和规范做好升规纳统相关工作。

(四)明确了组织保障。明确了加强领导、政策激励、严督实考等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成立企业培育纳统工作专班;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专项扶持激励机制,给予纳统企业及“个转企”、“产转法”专项奖励;建立月度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导制度三项制度。

正文:/art/2021/12/13/art_76626_6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