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7 14:36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下放我市职称管理服务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权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直单位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二、下放外地调入人员级职称资格确认权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各的外地调入人员级职称资格,由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认。外地调入人员高级职称资格确认、市直单位的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职称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网上办理即时办结切实提高职称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和便民化水平。各县(市、区)于1230日前将当年度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1和正式公布文件、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纳入全市职称证书数据库,同时将数据上传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定期组织对下放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政策的将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汇总表

2.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汇总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4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