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这五个方面!济宁市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为加大涉气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力求解决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促进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宁市开展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巩固提升阶段
2022年3月1日开始并长期坚持
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类型及重点
废气排放旁路排查整治
工业炉窑类:检查是否利用废弃烟囱、废弃脱硫脱硝设施进行偷排偷放;检查废弃设备、烟囱是否进行了物理切割、有效阻断;检查是否利用焦炉备用烟囱偷排;检查步进式烧结机是否利用冷却段烟囱偷排。
化工企业:检查是否利用放空管线偷排偷放;检查是否将应急设施火炬当做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偷排偷放。
制药、农药企业:检查是否利用真空泵、反应釜上的排气管进行偷排偷放。
治理设施:检查RTO等治理设施以安全名义保留的旁路,是否安装监控装置,是否存在偷排偷放。
燃气锅炉:检查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手动阀是否关闭或者取消。
检查企业保留的旁路是否纳入排污许可证;是否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是否有有效监管手段。
低效治污设施排查整治
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检查脱硫脱硝设施是否按规范设计建设;脱硫氧化风机是否正常开启;脱硫剂、脱硝剂是否正常添加,浓度、使用量是否不足;检查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的烟气温度情况,是否无脱硫塔直接烟道内喷氨、碱或水进行脱硫;检查是否存在过量喷氨,致使氨逃逸超标;检查脱硫、脱硝催化剂是否存在堵塞情况;检查采用氧化法脱硝工艺的尾气中二氧化氮浓度检测情况;检查脱硝设施催化剂活性情况。
VOCs处理设施:检查RTO设施是否稳定运行,RTO设施温度是否达标,RTO设施关键参数是否记录;检查活性炭、冷凝等设施是否定期更换;检查企业储罐、阀门、管路、设备孔洞、污水站是否密闭,是否存在无组织泄漏;检查企业VOCs废气是否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是否存在稀释排放情况;检查LDAR是否造假。
环保弄虚作假排查整治
检查在线监测是否造假,是否存在故意不正常使用,致使在线数据偏低;检查CEMS参数是否作假;检查湿度仪等内嵌模块是否设置了量程上下限;检查在线监测主要污染物全流程标定是否通过;检查是否存在以设备故障或停产检修之名行偷排之实。
应急减排清单排查整治
检查企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方案及公示牌情况,是否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指标。
检查企业减排措施是否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检查企业在重污染应急期间是否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是否仍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
油品质量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