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病提前退休如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待遇资格确认

发布日期:2021-11-23 10:12 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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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企业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单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且经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二、申请材料

现场办理:

1.《济宁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职)审批表》;

2.职工档案原件;

3.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办事流程

现场办理: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作人员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后由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转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初审、复审无误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