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享受免费交纳居民医保政策规定
李先生来电反映:来电人是金乡县鸡黍镇薛庄村村民,有独生子女证,一直享受免费交纳居民医保政策,现交纳2022年居民医保时告知不再免费,咨询原因。
金乡县回复:经调查了解,来电人李中文先生孩子已满20岁,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来电人孩子已年满20周岁,其反映相关问题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相关情况和来电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解释。